2023年获得电力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8-31 15:01 信息来源:济宁市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深化获得电力领域创新提升,破解简化办电流程、提高供电可靠性方面的堵点、难点,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获得电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揭榜挂帅”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锚定“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目标,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充分发挥获得电力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坚持高标定位。“揭榜挂帅”单位要对照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佳实践,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创新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揭榜挂帅”单位要瞄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完善、优化服务等措施,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立足市场主体感受。把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的重要标准,提高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让市场主体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三、工作流程

(一)建榜。6月20日前,多途径征集重点改革任务,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一是对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和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梳理重点改革任务。二是通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渠道,收集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对标国内先进经验、最佳案例,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四是各县(市、区)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和改革推进情况,提报的改革创新事项。

(二)发榜。6月25日前,市能源局、市供电公司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根据市场主体需求、任务迫切程度、全市改革推进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揭榜挂帅”重点改革任务。

(三)揭榜。6月30日前,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供电部门对照任务清单,至少申请一项“揭榜”任务,要围绕改革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节点、成果形式和预期效果。市能源局根据任务申请、工作基础等,择优确定“揭榜挂帅”单位并张榜公布。

(四)评榜。12底前,“揭榜挂帅”单位应完成任务,于次年1月15日前及时报送任务推进情况。次年1月底前,市能源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验收“揭榜挂帅”成果,对于实践效果好、市场主体评价优、可复制推广性强的任务,通报表扬并在全市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完善保障措施。“揭榜挂帅”单位要切实扛起改革攻坚责任,建立完善改革攻坚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指挥,组织攻坚队伍,壮大人员力量,加大保障力度,确保高质量、按节点完成攻坚任务。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牵头作用,积极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和所辖镇(乡)街,强化协同配合,注重上下联动,推进改革任务,及时报送本地区“揭榜挂帅”任务进展情况。

(三)强化推进督导。市能源局将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对“揭榜挂帅”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调度,对于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故意拖延、消极怠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揭榜挂帅”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