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5266247/2023-04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丨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斌举解读《济宁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奠定基础的重要窗口期。为加快推进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依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决策部署和《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济宁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基本内容
《规划》共包括9章、35节,分为三大部分。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推动产业、能源、建筑和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气候安全,为实现美丽济宁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做好五个坚持,即:坚持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坚持节约优先循环利用、坚持双轮驱动两手发力、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主要目标:到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取得积极成效,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效提升,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规划》确定了1项总体指标及8项分领域的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5项,预期性指标4项。
(二)重点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的6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工业、建筑和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着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二是积极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自然生态领域、重点领域气候韧性,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及极端气候事件预测预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三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关键核心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集成推广应用。四是突出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近零碳排放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和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和CCUS示范工程。五是积极发挥碳交易市场激励调节作用,落实国家有关金融、税收政策,完善绿色低碳产品支持政策。六是加强气候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体系,强化协同增效,全面提升气候治理效能。
(三)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评估、强化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正文:济环委办〔2023〕17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