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棠邑学校2023年新一年级、新初一招生简章
鱼台县棠邑学校2023年新一年级、新初一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济教函〔2023〕78号)和《鱼台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二、 报名时间
线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为2023年8月5日0:00—8月7日下午24:00,集中审核材料时间为8月6日—8月12日。
三、招生范围
小学一年级:
(1)范围:服务片区为片区图中D区;
(2)小区及村庄:棠邑壹号院、锦绣华城五期、春晓观棠、京港花园、地中海、幸福佳苑、紫金苑、江山樾、七所楼社区、大李庄社区、大聂社区、佃户李社区、张庙村、刘庄村、孟楼村、窦闫李村、小周村、后聂村、史楼村及原张庙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
(1)小区及村庄:棠邑壹号院、锦绣华城五期、春晓观棠、京港花园、地中海、幸福佳苑、紫金苑、江山樾、七所楼社区、大李庄社区、大聂社区、佃户李社区、张庙村、刘庄村、孟楼村、窦闫李村、小周村、后聂村、史楼村的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
(2)服务片区:王鲁镇、罗屯镇、原武台中学服务片区的小学毕业年级的学生。
四、报名方法。
(一) 报名程序。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爱山东”只能使用手机或者平板电脑下载和使用。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用手机或者平板电脑,在手机应用(平板应用)里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后实名认证,在“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入,找到“鱼台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二) 无法使用网络或手机的家长可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鱼台县棠邑学校进行咨询。
(三) 报名咨询电话:
谭老师:15506376997
时老师:13575370078
王老师:15506372627
五、报名原则
1. 年龄规定。
(1)小学一年级: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并具有小学毕业生学籍。
2.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籍: 一是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上;二是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三是学生具有单独户籍。学生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口簿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产服务中心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六、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以及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2)原有房产因拆迁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可按拆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入学。(3)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所报学校片区内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4)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济宁市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和鱼台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5)优抚对象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名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简称“单房产”) 人员子女: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鱼台县城区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3.第三批次。主要指城区内无房产的随迁子女等。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务工、经商。
七、所需材料
1、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有房产的(房户一致),需同时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2、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及居住证明。
3、学校招生范围内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 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
4、现役军人子女,需同时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武装部或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军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军官或士官证。
5、招商引资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鱼台县小学入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父母至少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劳动合同正规文本、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②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鱼台县居住证(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鱼台县居住证);③在鱼台县有稳定的住所,父母至少一方有在鱼台县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有鱼台县自有住所产权证;④符合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6、其他: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部门提供材料。
如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有效证件,则另需提供学校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八、温馨提示
1、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学校招生报名期间向所在服务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延缓入学,学校统一上报县教体局备案。期满,应立即入学。
2、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获得所申请学位,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九、注意问题
1、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学校将对填报信息和上传资料逐一进行核实确认,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对伪造、涂改、使用虚假证件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注册后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请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