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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8-05 15:56 信息来源:汶上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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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汶上县2023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方案》(登陆汶上县人民政府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wenshang.gov.cn/art/2023/8/4/art_20127_2758808.html)和上级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原东、西校区,不含汶水校区)招生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原东、西校区,不含汶水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20个教学班,1100人。

二、招生范围

由彩虹桥沿广场路向东,至普陀山路向北,至尚书路向西,至中都大街向北,至宝塔路向西,西至泉河为界。一年级新生就近入学就读,原则上以中都大街为界,房产在中都大街以东在东校区就读、中都大街以西在西校区就读,入学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校区。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统筹调剂、免试入学”的原则。学校实行划片审核入学。

(二)坚持房产为先、户籍为后的原则。实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先、户籍地为后的招生办法。符合完全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网上系统备案查询确认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和《户口簿》的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入住,优先安排学位。经营性房屋不得作为入学依据。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招生。

四、招生对象、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备案。

(二)招生条件

招生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A类:指房户(学校辖区户籍)一致且实际入住人员子女,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入住。

(2)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其他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3)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2.B类:指房户(学校辖区内)不一致,在所属学校辖区内的其他情况人员子女。

(1)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学校辖区内户籍且满一年,城区内(二环以内)无自有房产的,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报名。

(2)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房产登记地址为学校辖区内,且实际入住。

(3)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应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其他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4)适龄儿童或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无自有房产,并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一起生活居住。

(5)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应回其父母户籍地入学。

3.C类:指外来务工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县域外外来务工与经商人员已在城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按照房产所属服务区报名入学。其它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以上;外来经商人员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有户口簿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且居住期限一年以上。

4.D类:指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

对烈士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政策享受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严格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

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申请备案。

(三)其他要求

1.辖区内原住民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的,未拆迁及已拆迁未上房的根据户口簿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已拆迁安置且上房的按照《拆迁协议书》中回迁安置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

2.房产、户籍时间要求

2023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住宅类房产实际入住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商业服务公寓类房产实际入住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房产情况证明开具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9日。

五、招生程序

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和通知录取,未在网上进行报名的,无法生成学籍。8月12日—8月14日,学校通过张贴招生简章、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进行宣传。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8月15日上午9:00—8月19日下午5:00。

报名方法: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使用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在“汶上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未在规定时间注册报名的,将不再接收。

(二)网上审核

审核时间:8月15日—21日。

(三)信息核查

学生报名信息(户籍、房产、学籍信息等),汶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与公安、住建、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进行联合查验,一经确认有虚假信息,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四)公示及录取

公示录取时间:8月25日—26日。

(五)通知书发放

发放时间:8月27日—8月28日,家长根据各学校具体要求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要求

学校招生工作在县政府成立的由教体、监察、公安、人社、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设立招生办公室,在东校区校门口设咨询处,公布招生电话,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教育、引导、资格审查、政策解释等工作。

七、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7-6581167

八、救济途径

1、国家、地方政府资助。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1)非宿生生活补助(2)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2、社会资助。由社会人士(含校友)提供资助。

3、学校资助。由学校教职工对困难教职工、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4、资助电话:(0537) 6551170。                                                                                   

5、投诉、复议电话:(0537) 6551178、(0537) 6551168。


                                                                                         汶上县第一实验小学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