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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第十中学2023年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2023-08-07 10:08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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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第十中学2023年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西起金山大道,沿尚兰路向东,至万佳阳光城北墙向东至孟子湖北沿、滨湖路向东向北,至崇义路向西,至仁悌路向北,至礼乐路向西,至东外环向北,至招商路向西,至金山大道向南,至尚兰路的城区范围(沿招商路向西,至金山大道向北,至尚义路向东,沿邾国大道向南为市第九中学和市第十中学的公共招生区域)。

普阳山路向北,至义和路向东,至金山大道向南,至崇义路向西至普阳山路;世纪国宏、金山新苑、名仕豪庭、爱家豪庭为我校和其他学校公共招生区域。

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将按照城区小学毕业生分流数和未在城区上小学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数,根据学校规模确定招生计划。

招生程序

根据要求网上报名→信息填报→信息确认→录取通知

招生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户籍规定。按照最新户籍政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有效。

2.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学生监护人(或本人)的房管或国土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

咨询电话

(0537- 8957166)

救济途径

国家、地方政府资助。通过全国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职阶段的在校学生,符合困难救助条件的给予资助。

资助电话。(0537) 523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