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制度
学校安全制度
鱼台县实验小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11、学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2、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
24、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鱼台县实验小学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雷 实验小学校长
副组长:刘国锋 实验小学副校长
邓风雷 实验小学副校长
成 员:
(中层领导)
刘永刚 梁 霄 张玉东 李成喜 殷宪礼
马伯鹏 刘桂丰 化敬标 董艳梅 张云侠
(年级教研组长)
吕文文 张 华 周 远 陈令博 高 岩 赵艳梅
聂曼曼 王新华 李莎莎 段 宇 闫 珍 侯 露
刘 宠 李保平 任秋兰 闫伟辉 张景浩 谢景杭
陈建新 魏 丹 曹 娟 韩福星 刘 兵 孙丽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刚同志担任,各年级管委会、附属幼儿园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鱼台县实验小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鱼台县实验小学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雷
副组长:刘国锋 邓风雷
成 员:刘永刚 马伯鹏 田素峰
鱼台县实验小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鱼台县实验小学
校园安全应急事故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雷 鱼台县实验小学校长
副组长:刘国锋 鱼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邓风雷 鱼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成 员:
(中层领导)
刘永刚 梁 霄 张玉东 李成喜 殷宪礼
马伯鹏 刘桂丰 化敬标 董艳梅 张云侠
(年级教研组长)
吕文文 张 华 周 远 陈令博 高 岩 赵艳梅
聂曼曼 王新华 李莎莎 段 宇 闫 珍 侯 露
刘 宠 李保平 任秋兰 闫伟辉 张景浩 谢景杭
陈建新 魏 丹 曹 娟 韩福星 刘 兵 孙丽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刚同志担任,各年级管委会、附属幼儿园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鱼台县实验小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鱼台县实验小学
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雷 鱼台县实验小学校长
副组长:刘国锋 鱼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邓风雷 鱼台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成 员:
(分管中层领导)
刘永刚 马伯鹏 田素峰
(年级教研组长)
吕文文 张 华 周 远 陈令博 高 岩 赵艳梅
聂曼曼 王新华 李莎莎 段 宇 闫 珍 侯 露
刘 宠 李保平 任秋兰 闫伟辉 张景浩 谢景杭
陈建新 魏 丹 曹 娟 韩福星 刘 兵 孙丽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永刚同志担任,各年级管委会、附属幼儿园成立相应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鱼台县实验小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鱼台县实验小学门卫制度
1、学校设置传达室,安装报警电话。聘用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学校门卫配备警用钢叉、伸缩式警棍、强光手电、催泪剂等安保器械,门卫人员要妥善保管使用安保器械,严防使用不当伤害师生,严防丢失、被盗。
3、学生上学期间,适时打开校门,严禁将学生阻挡在校门外。
4、学校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进行登记,填写登记表,写明来访者姓名、证件号码、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经学校领导确认后方可入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进校。教职工一律在传达室接待学生家长和会客。
5、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并进行登记。
6、严把车辆进出关。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学生课问活动期间,严禁车辆进出校园。
7、学校门卫要着装整齐,文明执勤,不与教职工及校外人员发生冲突。
8、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协助教职工做好学生的护导工作。
9、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及时报告发现的情况,并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10、门卫执勤期间,严格遵守纪律,不喝酒,不串岗,不擅自离岗。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向保安公司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
鱼台县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校长每月、分管副校长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向上级报告。
2、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工作作重点检查。
3、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教学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坏的,
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制订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对自查发现隐患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隐患多漏洞大的,又不积极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坚持“七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全体师生都有对安全隐患报告的权力和义务。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做好自己所负责的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观念。
三、各处室要经常排查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做好定期上报和安全隐患工作。
四、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校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
五、如出现突发性事故,值班人员或主管部门在能处理的情况下,及时处理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如不能处理,在控制事态发展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以便妥善处理,将各项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重大伤害、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不得延误,不得不报、少报、迟报。如遇重大安全隐患在报告的同时要严密组织布控,采取措施。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安全、流行性传染病等重大事故或疫情,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县政府,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局、消防、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如若发现安全隐患不报告(重大隐患不报告、不布控、不采取措施)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八、如出现迟报、漏报、瞒报,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事故处理结束,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鱼台县实验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护学校财产及校内人员生命安全,须加强消防意识,重视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
3、学校消防工作接受国家消防机关、上级保卫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行“消防安全负责制”,结合奖惩规定贯彻执行。
二、消防组织
1、学校校长主管全校消防管理工作。
2、学校总务处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具体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各科室主任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领导成员。
4、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进行训练,切实做到发生火灾时发挥有效的扑救作用。
三、学校消防安全规定
1、对学生要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
2、教室楼道禁放杂物以利畅通,教室前后要开启自如,以防意外发生,快速流散人员。
3、各管委会办公室内,配备灭火器,由管委会委派专人保管。
4、图书室内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馆内未得允许,不利使用大型电器设备,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所有电源。
5、书库、资料库禁绝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库内。
6、图书配备灭火器、消火栓,并要保证灭火器材在应急时性能好。
四、奖惩规定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实行“消防安全负责制”,其实施原则是:按科室分区域设立直接负责人进行管理,以区域管理奖优惩劣。
1、对贯彻执行安全责任制先进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1)积极发现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
(2)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表现突出的。
(3)关心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积极措施的。
2、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起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有下列情况和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赔偿经济损失等处理。
(1)在禁止烟火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的。
(2)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的。
(3)违反消防安全规则导致火灾。
(4)不爱护消防器材,对器材有破坏行为的。
(5)发生火灾事故,不报警、不扑救,逃离现场的。
鱼台县实验小学防震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震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管委会负责同志及班主任为小组成员,校安办兼防震减灾办公室,校长室为总指挥部。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制度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要求积极筹备,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指挥所,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30分钟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A、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勒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鱼台县实验小学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的《关于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师生在雷雨天时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陈 雷
成员:刘国锋 邓风雷
二、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三、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四、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五、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六、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七、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八、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九、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十、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十一、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学校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车辆安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的行驶与停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禁未取得通行证的一切车辆驶入校园,更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校园车棚里。
二、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发现违规者保安人员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禁止车辆出入学校。
三、机动车驾驶证获得未超过一年以上驾龄的,不得开车进入学校。
四、准许进入校内的一切车辆应无条件接受学校保卫科人员管理,按规定路线开车,按指定地点和要求停车。
五、教师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教学区。
六、机动车入校时间:上午7点之前,下午1:30之前;离校时间:所有学生离校以后。
七、本制度对本校教职工、食堂人员、校外蔬菜食品商品运送人员、垃圾处理车等一切进入校内的车辆适用。
八、因违犯本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违规者本人承担。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鱼台县实验小学
用电、用水、用气等设施与特种设备
管 理 制 度
(用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安装符合学生饮用水标准的饮水设备。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并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师生正常用水。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2、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3、学校电工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5、各班级、处室负责人,要对本班级、处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等)。
6、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7、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会” :即会点火。要掌握"火等气"的原则,使用时先点火,后开气;会装卸减压阀。安装前首先检查连接杆头部的胶皮密封圈有无老化、脱落,安装时手轮对准钢瓶阀口放正,逆时针旋转上紧;会调风门。火焰调到兰色为最佳;会试漏。对灶具开关、胶管、减压阀、钢瓶角阀等易漏气部位,要经常检查,试漏时应用皂液,不准用明火试漏;会处理紧急事故。
2、使用液化石油气必须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将钢瓶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晒、雨淋及潮湿场所;不准用明火或热水、蒸汽对钢瓶加热;不准将钢瓶倒置或卧放使用;用户不准私倒残液;液化气不准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
3、灶具操作间应保证充足的通风换气量。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防止风吹灭或汤水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泄漏而发生事故。
4、阀门发生故障,应及时请燃气公司专业人员修理或更换,用户不要私自拆修
5、如发现燃气大量泄漏,应首先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各类明火(煤火、吸烟等),严禁开、关各类电器。
6、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关闭阀门,同时向消防队速报火警。
鱼台县实验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循“安全第 ,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二、强化责任管理,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实验室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电源是否关闭,确保无安全隐患。
三、如遇突发公共事件,管理人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救治伤员,组织学生疏散、撤离,避免踩踏和滋生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四、严格执行设备保管、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财产安全。
五、严禁在实验室内自行更改或设置各种电源。严禁使用明火或其他加热设备。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实验室,维修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
七、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警惕性。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严格管理消防设施,分布在实验室内的消防器械不得随意移动。坚持定期清查制度,如过期失效应及时更换,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鱼台县实验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微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白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及时向学校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管委会。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管委会,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子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
鱼台县实验小学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一、学校制定应对突发地震、台风、雷暴、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应对地震灾害。
1.加强防震教育
2.做好自救演练,提高防震能力
3.积极做好震前准备,有效应对地震灾害
三、应对雷暴
(1)主动与地质、气象部门沟通,给校舍安装防雷装置,并进行定期检测,及时维护清除或移栽距校舍较近的高大树木。
(2)学校成立防雷领导小组,组建应急疏散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综合协调组。
(3)在雷雨季节执行天气预报传达制度,
(4)利用全校教职工会议、专题培训、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雷电产生的原因及如何预防等知识,增强师生的防雷击意识及防雷击能力。
(5)教师要在学生中开展防雷击知识专题教育、防雷技能训练。
四、应对台风、暴雨、暴雪
(1)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
(2)组织人员,对校舍及校园附属设施(围墙、厕所、宣传栏、广告牌、旗杆、体育设施、室外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对不牢固部分进行加固。
(3)学校要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提前安排学生离校或实行临时停课放假。
(4)雪天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在台阶、路面斜坡等学生易发生摔倒的位置,撒放食盐进行融雪等。
(5)建立恶劣天气应急通信网络。对学生家长的电话号码进行登记,做到班主任人手一份。学生幼儿不在校状况下,发布停课通知的具体工作流程为:教体局通知——学校启动应急预案——校长通知管委会领导——管委会领导通知各班主任——班主任通知通知班内所有学生。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台风、暴雨、暴雪期间,学校要实行领导带班,安排足够的教职工值班,随时处置险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鱼台县实验小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确保每周上节安全教育课,并通过校报、板报、宣传栏、观看安全教育警示录、主题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势开展交通法规、预防伤害等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要在新生入学后,放假前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环境、李节进行防盗、防抢、防骗、防火、防病、防滑冰、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三)充分利用每年“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通过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次针对防火、防洪、防地震、防踩踏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安全守法意识。
鱼台县实验小学
预防踩踏学生安全疏散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学生防踩踏疏散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在学生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时间(上学、放学、上操、集会等)、地点(校门口、楼梯、楼道等)进行疏导。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告知学生遇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保持良好的疏散秩序。
(三)学生较多的学校要实行分年级、错时放学,学校要有专人或教师值班巡查。
(四)制定科学、详实、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生防踩踏疏散应急预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五)楼梯口及安全出口指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标志,应急照明灯具要齐个完好。
鱼台县实验小学低年级学生接送制度
(一)小学低年级学生要求家长及监护人接送,学校要将接送地点及时间告知家长及监护人。
(二)小学低年级学生放学时,学校要指定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
(三)有车家长接送孩子时,车俩必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以免阻碍交通,严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进入校园。
(四)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五)学校和教师要保证准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在校时间的,必须提前与家长联系, 要善安排好学生接送事宜。
(六) 与家长及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 明确双方职责。
鱼台县实验小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校长报告。各班级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 重特大事故的隐患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一) 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受伤亡人数,报告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二) 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总结报告。 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一)迅速:
1、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班级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报告,不得延报。校内各部门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小时内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班级应在1小时内向学校报告。
(二) 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打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追究刑事责任。
鱼台县实验小学安全防范预警制度
为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与减少在校学生的伤害事故,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其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指定本预案。
一、职责
1、学校成立安全防范及重大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陈雷任组长,由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年级管委会主任为成员,整体部署,具体布置与落实。
2、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及重大事故(包括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规范科学的运作机制。
3、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分析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无法排除应及时向教体局报告。
二、主要内容
安全防范预警措施
1、学校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参与各种活动的安全防范意识。
2.班主任等教师要利用班队会等时间,重视安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内容的落实以及学校安全标志的识别,使学生的行为符合安全规范的要求。
3.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小学生行为规范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4、 班主任、任课教师与家长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做好对特殊生的家访工作,热情接待家长的来电、来访,并做好家校联系等有关资料的记载。
5、教职工看到学生在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劝阻、教育并及时向班主任或政教处反映。
6、值日领导要按要求在自己值日期间进行巡视,随时注意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若工作不到位,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应负相关责任。
7、学校总务处要有专人定期检查学校的用电、防火安全,校园内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要符合安全标准,并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把好学生的饮水卫生关。在校园内要设置安全标志。
8、 各任课教师在工作(上课)时间要关心学生的安全,不擅离岗位,也不得擅自将学生推出教室或让学生回家,如果因教师的失职而引起学生伤害事故,应负相关责任。
9、班主任或有关值勤人员、带班领导在非正课时段(做操、课间休息、班级活动、外出活动等)要及时到岗,如发生伤害事故,要负相关责任。
10、教师要求留学生到校或在校学习、排练、活动等,教师必须在场,如教师离岗而造成伤害,要负相关责任。
11、教师体罚、殴打、辱骂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强迫学生做超出自己体能的体育动作,或强迫学生从事繁重、危险的体力劳动,或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等,由此造成不良后果,教师要负相关责任。
12、学校要组织参观、游玩、社会实践、参加体育比赛、演出等集体活动,各班要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跟班教师要尽职尽岗尽责。
13对无故缺课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班主任要进行家访,并及时反馈给政教处或管委会。如不履行,发生意外事故后要负相关责任。
14.每位教职工要对学生汇报或自己发现的校内外不安全现象及时汇报学校领导,如不履行,要负相关责任。
15.学校门卫不得让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门,并严格履行外来人员进出登记手续,把好学校大门,如失职造成伤害事故要负相关责任。
16、学校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汇报校园或周边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安全防范保障措施
1、加强学校安全责任意识,做到职责分明,将学校的安全防范体系有机地纳入学校日常工作中。并参照学校制定的有关安全防范制度等来实施。
2、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或造成伤害事故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年终考核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3、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制度,提高教师以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
4、加大安全防范经费投入。对学校的硬件设施检查做到人员、时间保证,同时做好记录、上报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学校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如无能为力的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5、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学校安全、防病及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教育教学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等。
教职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创新学校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学校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监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变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教育教学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要严格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大型或外出活动经过审批等。所有活动均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教育,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力求量化。定期严格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和奖惩促使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1、每月一次安全工作检查,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2、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未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3、能够进行隐患排查,但未按规定(每月一次)报送隐患排查资料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4、能够按时报送隐患材料,但未按规定(每月一次)收集隐患排查检查过程情况记录、图片表单资料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项(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对于平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管委会的教职工,视隐患大小,给与50-300元奖励。
6、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班级数量的30%,优秀等次基本标准为考核分值不低于85分;合格等次基本标准为考核分值不低于60分;考核分值低于60分或有一票否决项的定位不合格等次。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300元/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绩合格的,给予奖励100元/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位不称职档次。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
为推动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建和谐校园,有效地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逮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财产、健康损失,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运用心理学、心理咨询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理论与技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或人群进行有目的、有计划、全方位的心理指导心理捕导或心理咨询,以帮助平衡其已严重失衡的心理状态,调节其冲突性的行为,降低、减轻或消除可能出现的对人和社会的危害根据本校心理危礼干预实施现状,本着“下移重心、落实基层预警为主、干预为辅”的心理健康教育新导向和新理念,贯彻“以预防和发展为主,以干预和咨询为辅”总体发展思路,逐渐建立学校有效的心理预警以及干预机制。增强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履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问题求助意识,維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和心理危机应对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生命第一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首先应本着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和珍惜学生生命生命第一”的理念出发,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的
2、面向全体师生原则
为全体师生提供心理危机辅导、心理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培训等,从而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关注,并提高师生的心理危机觉察能力、心理危机处理和应对能力。
3、预防和预警为重点
提倡“预防为主,及时预警”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
4、尊重与理解学生原则
本着理解、关怀、尊重和共情的咨询理念,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危机知识宣传、预防、预警及干预工作。
5、个别性对待原则
根据不同师生心理特点和个体背景,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措施。
6、协调合作原则
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需要学校全体领导、老师及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履行取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一)危机干预对象
在校心理健康普查及“学生心理档案”中筛选出来的有较严重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的学生领导小组要负责好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全面实施,成员之间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同时互相沟通和互相学习,合理的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可以促成学校心理危机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具体实施
以心理健康、心理危机知识的教育为立足点,以心理危机干预中的“预防、预警”为重心,建构全方位、各个部门协调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1、教育与预防系统
“立足教育,重在预防”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基点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教育与预防工作理念:要在学生中大力开展生命价值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发生命,善待生命;大力开展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大力开危机应对教育,提高学生对心理危机的辨识和应对能力;成立学生心理社团,通过学生心理社团进一步深入开展心理危机知识普及、空传与调查;校心理室、学校政教处及相关部门应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在学校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针对本校学生开展以下心理危机教育及预防工作:
(1)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团队建设。
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政教处负责人、心理咨询师、班主任等,负责我校学生心理危机知识宣传和教育及危机干预工作的总体策划和实施;为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辅导提供政策、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我校学生心理特点、心理危机处理情况,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实施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教师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
相关教师继续参加市、县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鼓励其他教师参加培训、以及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认证考试。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管理一线工作者、班级心理联络员进行心理健康辅导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及,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对于筛查出来的高危人群做到早了解、早预防、早控制、早化解;班主任逐步开展撰写“班级心理个案辅导”积淀相关案例,逐渐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卡资料;对危机干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与辅导,记录并跟踪个案,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档案。
(3)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心理室
任用心理辅导老师接待心理困惑及心理危机学生,进一步让学生了解和熟悉校心理工作室的服务和工作;建立心理危机网络平台,方便学生随时获得帮助。
2、预警系统
建立学校三级预警系统一级预警系统以班级为单位,主要由心理联络员、班主任、学生家长组成,旨在及时发现和预防心理危机二级预警系统以各年级组、政教处负责人,学生心理特级预警系统主要指心理老师,做好心理危机知识普及、学生心理档案管理、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处理,必要时并做好转介工作(医疗中心等)。
3、应急系统
(1)及时报告
班级以最快的速度通知班主任、心理老师,由班主任、心理老师根据危机严重程度考虑及时通知领导,并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必要情况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描施,派人将学生护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2)进行阻控
对于可能造成危机扩大化的人、环境等,进行必要的排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3)对经专家组确认有严重心理障碍我发现有自杀意念以及出现自残等行为的学生,学校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来校,商议处理事宜。在将学生安全移交给家长之前,学校应对学生实行特别看护,必要时可实施隔离,或送往安全环境看护,并派人协助保卫人员进行看护。若出现心理障碍急性发作,应立即送往医院。
(4)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5)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政教处负贲现场的指挥协调;保卫科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校卫生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教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校心理咨询室负责制订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4、看护和跟踪
(1)因自杀意念强烈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要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学生心理状况的恶化。并对学校范围内能诱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情景等刺激源,领导小组应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高危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心理咨询室要组织专家定期对其危机程度进行评估。
(2)对学生危机事件处理完毕后,心理咨询室应对危机事件卷入人员进行心理康复干预,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捕导等方法帮助学生及其相关人员,如老师、家长等人正确处理经历、目睹或干预危机遗留下来的心理问题,尽快恢复他们的心理平衡,尽量减少由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
5、备案
事故处理结束后,校心理咨询室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若在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接受治疗,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教师应与主治医生保持联系。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
一、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二、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由总务人员分管),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三、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四、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六、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七、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从业人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十、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要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十一、做好食品留样工作。食品留样应有专用设备,保留48小时,做到有标签、品全、量足。
十二、本制度自二O二二年九月开始执行。
鱼台县实验小学
2022年11月1日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雷
副组长:刘国锋 邓风雷
成 员:刘永刚 一至六年级年级教研组长
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管委会副主任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录播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校园欺凌的预防、管控和处置制度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而且有蔓延的趋势。为了建立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敏感事件发生的几率以及造成的伤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与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我校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
根据市、区教育局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市、区教育局、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和处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校园欺凌举报电话:6211588
组 长:陈 雷
副组长:刘国锋 邓风雷
成 员:学校保卫人员及政教处工作人员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组 长:张五省
成 员:学校保卫人员及政教处工作人员
(三)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刘永刚
组员:各管委会主任和班主任等
(四)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组长:梁 霄
组员:办公室人员等
(五)现场救护组
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立即与“120”联系。
组长:姜 荣
组员:医务室人员和班主任等
四、校园欺凌的预防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负责部门:校安办、政教处)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负责部门:少先队)
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负责部门:政教处)
4.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负责部门:少先队)
5.举办多场法制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负责部门:校安办、政教处)
6.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负责部门:少先队)
7.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邀请专家和公安人员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的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8.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9.完善制度。及时制定《校园欺凌事件突发预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见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10.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
11.排查建档。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五、处置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3.本方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整体安全负责,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安全负责,各年级部主任对本年级学生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负责,欺凌事件一旦发生,必须第一时间逐渐上报。对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严格要求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已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学生和社会负责。
六、校园欺凌处置措施
1、一般欺凌,未造成显著伤害的事件,由年级主任负责调查处理,班主任进行协助,主要对受害人进行宽慰,疏导,告知家长等,对实施欺凌行为人进行排查,教育,告知家长,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结合其他欺凌事件,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预防再次发生。
2、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造成伤害的事件,由德育处负责调查处置,年级处进行协助,首要是对受伤人进行医治,告知家长,由心理老师进行心理疏导,对实施欺凌行为人,告知家长,严厉处分,涉及违法的事件要报公安机关处理。
3、如欺凌事件正在发生或刚刚发生,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通讯联络组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和急救中心电话120,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同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并做好接待解释工作,稳定家长和家属情绪。(负责人:校安办、政教处、少先队)。
(2)、防暴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控制欺凌者其进一步施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有必要时协助公安民警制服施暴者(负责:政教处、少先队、学校保卫人员)。
(3)、救护组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紧急救治(负责人:医务室、班主任)。
(4)、疏散组马上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稳定学生情绪,并把情况报联络组和校长(负责人:政教处、少先队、当日值勤人员和班主任)
七、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㈠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的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㈡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㈢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每个责任人在处置过程中的推诿、拈轻怕重、玩忽职守,不处置的工作人员将在评比、职称晋升、绩效考评等方面,依据学校的考核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在我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鱼台县实验小学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七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报请校安全办公室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鱼台县实验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校安全事故,将视情节追究安全责任。
1、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各类外出活动未经学校审批同意擅自组织;
3、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4、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5、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已知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者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7、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8、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9、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10、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玩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
11、学校组织体检获取学生身心异常或其他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相关信息,未及时告知学生本人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
12、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教师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3、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14、未建立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食物采购索证台帐制度、消毒制度、定期体检制度等),或虽已建立但未落实的。
15、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对卫生部门调查、处理不予配合,或对有关部门的处理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未保留现场以及未经批准销毁留样食品的。
16、学校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就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的,或学校食堂人员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而上岗的,或患有影响师生健康的疾病仍在岗工作的。
17、对卫生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要求的。
18、未定期(四周一次)对消防器材、水电、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或检查后没有相应记录的。
19、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如实上报的。
20、其他需要追究的事项。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工作,任何教师不得相互推诿,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要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并在事故发生8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报校长室。
三、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学校安全办公室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为组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及对相关教师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考核扣分、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等形式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制度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一、整改通知书的对象是学校各科室、各管委会、附属幼儿园。
二、整改通知书采用书面告知的形式,由学校下达。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对有关各科室、管委会、附属幼儿园发出整改通知书。
(一)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的;
(二)迟报、漏报、瞒报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的;
(三)督导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隐患的;
(四)事故责任追究或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五)其他有必要整改的。
三、整改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通知对象、通知事项、通知要求等内容。
四、各科室、各管委会、附属幼儿园,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十五日内向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告整改情况。
五、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各科室、各管委会、附属幼儿园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本制度的实施不代替对各科室、各管委会、附属幼儿园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鱼台县实验小学
2022年11月1日
鱼台县实验小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
根据《鱼台县实验小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规定,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
现向你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请针对存在的问题,于×月×日前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向学校报送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报告整改情况。
鱼台县实验小学
×年×月×日
鱼台县实验小学
大型活动及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我校大型活动的安全,规范我校大型活动的管理,根据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度。我校大型活动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开展活动应尽量控制规模。凡确需组织大型活动,举办先要拟订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我校办大型活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七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三、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举办须提前五天向校长办公室申报,然后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情况批转、审查安全方案。大型的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首先应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把本次活动的形式、路线、时间、地点说清,学校安全办公室经研究认为可行,方可做出决定。
四、申报必须用书面形式。申报的内容包括:举办人、责任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举办地点、活动规模;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必备)、安全措施;医疗急救方案等。
五、下列大型活动必须向校长办公室申报并经有关科室落实安全保卫方案后方能举行。
(一)活动规模在30人(含30人)以上的;
(二)连续举办两天以上且每天参加活动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三)活动跨班级的。
六、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活动场所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等实行实时监控,严密防范,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凡大型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对于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鱼台县实验小学防火应急疏散预案
为了确保发生火灾时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应急疏散预案:
一、成立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1、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人员。
组 长:陈 雷
副组长:刘国锋 邓风雷
组 员:刘永刚 田素峰 一至六年级年级教研组长
2、防火疏散行动小组人员安排。
(1)灭火行动组:田素峰 联系电话:15998733998
(2)通讯联络组:梁霄 联系电话:18865370661
(3)疏散防护组:张五省 联系电话:15563709030
(4)安全救护组:姜荣 联系电话:15963045580
1、发生火灾时,由预案启动人发布启动预案。
2、通讯联络组负责打电话报警、向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和疏通校道、引导救火车进入校园。
3、由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切断电源。
4、由灭火行动组携带灭火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有组织的灭火行动。
5、由疏散引导组和正在上课教师或各班班主任负责疏散学生,引导学生按疏散线路疏散,等确认学生全部疏散出去后,再撤离现场。
6、由安全救护组成员对撤离学生进行组织并救护。
7、学生撤到安全地点后,上课教师或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并向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8、疏散引导组引导学生撤离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学生和非救火人员进入现场。
9、当发生火灾或发生火灾警报时,所有教师要坚守岗位,保持冷静,按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反应。
10、在疏散过程中,全体师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沿疏散通道,有组织地迅速撤离到火灾区域外的安全地面。不得乱跑乱窜,各行其是,防止出现拥挤、践踏、摔伤等混乱现象和意外事故。
11、已疏散到安全地点的教师,应帮助引导疏散或协助救援。不经批准,不得擅自返回火场。
12、在救护过程中应遵循生命安全第一、学生安全第一的原则。
13、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定期进行实地演练,并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更改。
三、 预案的实施
学校火灾预案的实施
1、火灾发生后,发现火灾者应马上组织学生撤离,视火灾的大小进行救火,并马上以最快方式报告预案启动人,由预案启动人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宣布启动防火应急预案
2、通信联络组接到预案启动后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请求公安消防部门的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传达领导指示。
3、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和安全救护组组长立即广播喊话,再次向全体师生报警,并在3分钟内全部到齐自己的位置。消防组长事前要分好工,安排好灭火器和消防栓的使用人员,以便火灾时能以最快的速度进行灭火。如有人员不在学校,要及时调度调整。
4、电工接到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的命令后马上负责切断电源。
5、班主任、(另有安排除外)听到到警报后3分钟内必须到达本班课室,并立即组织学生按预定方案进行撤离。
6、疏散引导组,根据火灾发生的位置、大小、和当时的具体情况指挥正在上课的教师或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撤离。务必做到有秩序、稳定和安全把学生全部撤离到操场。
7、救护组组织救助学生。
8、通信联络组报警后,迅速到校门口,引导救火车、救护车进入救火、救人。防止观看闲杂人员进入,务必保证大门的畅通。
9、疏散防护组引导学生撤离现场后,由组长xx组织组员对现场进行保护。防止学生和非救火人员进入现场。
10、学生撤到安全地点后,班主任马上清点人数,并向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11、所有人员接到预案启动人宣布防火警报解除后方可有秩序地离开安全地点。
鱼台县实验小学假期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要有一位校级领导带班。
2、节假日值班人员至少有一位日常值勤组教师成员。
3、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持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
4、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不得脱岗及随意离开岗位。
5、对外来者如发现可疑人和事有权阻止入内。
6、严格把好本单位的大门,凡有财物运出的需经核对后方可放行,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压,向领导报告。
7、如发生治安、刑事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机关。
8、值班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及信息传送。负责学校教学楼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对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财务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于值班人员的脱岗等工作失职发生的盗窃等,造成学校财物损失要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9、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校园,确需进入的要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10、白班值班人员对校舍、水管等设施要做好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
鱼台县实验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为全面贯彻国家、校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校安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学校安全办公室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室、实验室、电脑室、功能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月份和9月份):各班级师生要集中力量,突
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电脑室、食堂、功能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学校,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
2、联检阶段(5月份和11月份):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长期):我们将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
四、安全检查内容及措施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自检制度,定期检查重点部位如校舍、教学楼、厕所、配电室、大门等基础设施,随时关注情况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案。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自检,做好校园校舍检查记录。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结合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定期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领导沟通协调,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门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对确实有事的学生的离校问题,必须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家长签收单,方可离校。
3、防火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校内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消防器材必须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水管道通畅;安全通道必须有明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通道不得关闭、堆放物品,保证学生学习、课间、放学期间能够安全疏散;楼内应急灯性能良好,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正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不得有遮挡、覆盖现象。
4、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高度负责,记录要及时准确,对学校重点部位掌握清楚,并加强巡逻。在值班室明显位置要张贴火警、盗警、派出所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5、体育设施安全工作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体育场馆和器材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对场馆、器材的安全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做好记录。总务处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维修计划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有权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
鱼台县实验小学
2022年11月1日
鱼台县实验小学学生健康卫生档案制度
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卫生室),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并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六条 各年级学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七条 学生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瞞报。
第八条 学生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县区级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根据规定办理缓学或休学。
第九条 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第十条 对于体检结果及时登记,并根据需要及时与班主任及家长沟通联系。
第十一条 学生健康卫生档案在读期间由学校卫生室管理,学生毕业跟随学生档案一同升入初中。
鱼台县实验小学学校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发布工作,保证学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更好地宣传学校改革发展成果,展示良好公众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学校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新闻发言人,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新闻发言人下设新闻联络员,由学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新闻联络员负责与学校各相关单位以及新闻媒体进行联系和协调,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学校各单位的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协助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负责学校新闻发布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学校的新闻发布活动。
2.负责对学校重大事件,以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相关新闻信息。
3.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代表学校或指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或组织邀请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
4.负责了解掌握新闻媒体对学校新闻发布工作的报道情况,并对新闻发布效果及时评估、分析和反馈。
第三条 新闻发布的范围
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对以下可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发布:
1.学校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学校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和重大成就;
3.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及广大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4.学校发生的重大事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事实情况和学校的处置措施等;
5.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说明;
6.学校举行的重要活动;
7.其他应予公开发布的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布的形式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邀请媒体记者来校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或活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答复记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由学校新闻网、校报、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等形式进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学校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五条 新闻发布组织与实施
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新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特别重大的新闻信息,经校党委书记、校长审定同意后(或必要时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对外发布;其他重要的新闻信息,经主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
第六条 相关要求
凡属于新闻发言人发布范围内的新闻信息,只能由新闻发言人或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指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学校其他单位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相关信息。
若违反上述规定,对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为创新学校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学校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监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变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教育教学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财产安全。要严格按安全检查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大型或外出活动经过审批等。所有活动均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定期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教育,根据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对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制定考核标准,并力求量化。定期严格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和奖惩促使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1、每月一次安全工作检查,未按规定组织隐患排查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2、隐患排查发现问题,未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未及时整改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3、能够进行隐患排查,但未按规定(每月一次)报送隐患排查资料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次(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4、能够按时报送隐患材料,但未按规定(每月一次)收集隐患排查检查过程情况记录、图片表单资料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项(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对于平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管委会的教职工,视隐患大小,给与50-300元奖励。
6、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被考核班级数量的30%,优秀等次基本标准为考核分值不低于85分;合格等次基本标准为考核分值不低于60分;考核分值低于60分或有一票否决项的定位不合格等次。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给予奖励300元/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绩合格的,给予奖励100元/人;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将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定位不称职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