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十一中学关于做好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各年级,为做好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准确地向教体局上报有关数据,依据我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1.各班班主任认真学习领会《邹城市第十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利用班会做好困难学生认定的宣传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请,并写出书面申请书;
3.班主任通过实地家访或电话家访等形式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各班级依据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困难学生认定的评议,并做好记录(附件2),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内公示(附件5);
5.各班级在评议公示结束后,依据困难学生数自行打印《济宁市教育资助申请认定表》(附件3),学生如实填写,家长签字,班主任填写班级意见并签字
6.各年级汇总申请书、申请表、困难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后,于9月10前报学生资助办公室。
邹城市第十一中学学生资助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