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3-050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济教字〔2023〕64号济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经济开发区教育分局,市直各学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全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智库”,承担全市特殊教育指导、咨询、调研、评估、论证、交流、培训、教研和推进资源中心建设等工作。
主 任:王洪正 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宋 廷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
员、副局长
张兆杰 市教育局总督学
成 员:张俊峰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白圣波 市委教育工作办秘书科科长
李长领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陈 勋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科长
张 超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蒋浩然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殷善文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科科长
张岩岩 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邱 珍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田法兵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吴昭洪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韩 瑾 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主任
张大蔚 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挂靠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源中心下设办公室,由张大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专职人员由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内部协调解决,兼职人员可由资源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二、工作任务
1.督促、指导国家、省、市等特殊教育政策落实。
2.推进全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情况进行专业调研、评估与指导,指导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标3年计划行动,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3.指导推进全市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随班就读资源教室等建设;督促完善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信息化设施设备。
4.对全市特殊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市教育局决策咨询做好服务,同时搭建济宁市与国内外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团体交流与合作平台。
5.组织济宁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筛查和评估,对残疾学生提出适合的教育安置意见。
6.指导做好随班就读(随园保教)、送教上门等工作。指导普通学校制定随班就读学生个别化教育方案,定期开展随班就读质量监测与评估。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制定适宜的送教方案和康复方案,开展医教、康教结合工作。
7.组建济宁市特殊教育专家库,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为普通学校提供专业支持,提高教师实施特殊教育能力。协助开展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以及管理人员培训等,加强对县市区特殊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与培养。
8.组建全市特殊教育资源库,为全市特殊教育教学、教研提供指导。负责维护山东省特殊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相关数据,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档案,规范档案管理,定期开展检查。
9.发挥辐射带头作用,带动各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共同发展。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总结与推广先进特殊教育经验和研究成果。
10.在济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开辟特殊教育专栏,强化全市特殊教育宣传。
11.完成市教育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有关要求
1.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之间合作联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整体水平。
2.各县市区、各有关学校要积极主动接受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指导与服务,对接、协调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特殊教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要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研讨和观摩活动,适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4.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员今后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济宁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济宁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张大蔚 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主任:徐 姗 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特殊教育教研员
王冬梅 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成 员:张 岩 市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主任
王传飞 市特殊教育学校医康教结合中心主任
史祚川 市特殊教育学校资源中心副主任
韩娴娴 市特殊教育学校团支部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