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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第四中学关于学生救济途径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3-09-20 16:59 信息来源: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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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第四中学关于学生救济途径的说明


一、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以下四类情况可免除学杂费:

1.建档立卡学生(须持有《扶贫手册》等相关证明)。

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证)。

3.低保学生(低保证)。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提供相关证明)。

符合以上四类情况的同学注册报到时携带《低保证》《扶贫手册》《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登记建档。

二、救济途径

按照个人申请——年级初审———校级复审——公示的流程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三、学校救助电话:0537-686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