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流程
投诉处理电话 | 0537-5213698 |
地点 | 1号楼106室综合科 |
接待时间 | 工作日: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下午:14:00—18:00(夏季) |
投诉处理流程 | 综合科收到社情民意服务中心的交办单后,首先会查看所反映问题的内容,将交办单分发到相应的科室。若交办单的内容是涉及到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咨询电话长时间占线等问题,综合科会第一时间与反映人进行电话联系,与反映人沟通交流并获得反映人满意的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交办单发送至局督查室。分发至其他科室的交办单,综合科会回收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发送至局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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