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70800571676338E/2024-0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落实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序号 | 工作事项 | 完成情况 | 责任单位 |
10 | 开展“百家企业专家行”活动,“一企一专班”全链条服务43家重点上市企业,新增上市公司3家。 | (1)印发《资本市场辅导培训方案》,针对党政干部、金融系统干部、重点企业及后备企业,开展“走进北交所”等资本市场专题培训23场、覆盖3880余人次。深入企业开展“百家企业专家行”活动,邀请上交所、北交所领导专家赴任城、曲阜、金乡、汶上、高新等优质企业现场辅导。全年累计走访企业102家次。 (2)全力推进重点企业上市挂牌,全年新增1家企业获得证监会注册批文,1家企业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1家企业提交首发上市申请,2家企业申请山东证监局辅导备案,2家企业升入新三板创新层,2家企业新三板挂牌。 | 资本市场科 |
26 | 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政策红利,深挖财税金融、外资外贸、稳岗就业等政策潜力,确保直达快享。 | (1)已联合市人行、济宁银保监分局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金融政策,形成《重点金融政策汇编》《重点金融政策解读汇编》,推送至各县市区和金融机构。 (2)2023年,围绕资本市场、金融支持重点行业领域政策、国开行信贷政策、“儒岗贷”政策、绿色金融政策等组织44次政策宣讲培训。 (3)2023年,政策性银行为39个项目审批贷款195.15亿元,为69个项目发放贷款156.18亿元。其中,市农发行为54个项目发放贷款117.69亿元,省国开行为15个项目发放贷款38.49亿元,均居全省第5位。 | 政策法规科 |
28 | 每月召开政金企合作对接会,建立先进制造业融资项目库,开展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比重,新增贷款1000亿元以上。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鼓励银行实行阶段优惠利率,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避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 (1)常态化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2023年,市级层面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房地产、建筑业等领域组织召开16场政金企对接会议,累计推介重点企业项目569个、融资需求1007.93亿元,已为推介企业项目提供融资支持664.09亿元。 (2)按月通报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竞赛活动情况,引导银行机构持续增加贷款投放、优化贷款结构。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项贷款余额7318.91亿元,比年初增加908.55亿元,增长14.17%;剔除兖矿财司(划转141.11亿元)影响,实际增加1049.66亿元、同比多增240.19亿元,增长16.74%、同比提高2.29个百分点。 | 银行保险科 |
92 | 加强涉农金融服务,放大挂职金融副镇长作用,鲁担“惠农贷”累保余额达到200亿元,新落地按揭农业(畜牧业)项目20个。 | 推动挂职干部积极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23年底,金融挂职副镇长(副主任)累计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乡村好青年8085个(人),提供信贷支持69.98亿元。 |
银行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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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 (1)摸排重点企业潜在不良贷款风险,调度各银行机构预计全年不良贷款反映和处置计划。加快化解存量不良贷款,对接重点银行机构,加快推进去年已申报核销贷款。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一策”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妥善处置重点企业风险。 | 银行保险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