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太白湖新区财政金融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25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组织我市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销售平台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政府采购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和宣传推广,发动单位食堂、工会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以实际行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二、足额完成采购预留。各级单位年度预留采购份额不得低于年度食堂采购总额的20%,对于食堂外包、无食堂或者与其他单位共用食堂的,要求预留工会年度采购总额的20%。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务必于2月8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以下简称系统)填报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并逐级核实确认。各级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了解掌握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食堂农副产品采购情况,确保份额填报准确,避免出现“应留未留、应报不报”或预留份额过低等问题。
三、依托平台开展采购。各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利用832平台提供的“832优选”品牌专区(yx.fupin832.com)、“832一站通”服务专区(ghyzt.fupin832.com)的工会提货券、食堂提货券等便利化方式,结合832平台区域服务中心在本地服务的便利条件,推动所属单位在完成既定预留份额基础上采购更多脱贫地区优选农副产品。
四、持续做好工作督导。各县市区应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通过考核、通报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工作长效机制,高质高效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确保足额预留份额、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五、及时做好收尾工作。各县市区2023 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情况详见附件。对于2023年内已在832平台下单采购、尚未完成支付的采购单位,请于2024年2月底前按照832平台结算流程支付款项,以确保采购额纳入我市2023年度统计考核范围。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国库科:0537-2606222
济宁市区域服务专员联系电话:18911022431
附件:2023年济宁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情况表
济宁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