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66C/2024-0078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济政发
成文日期 2024-01-2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办好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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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办好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的通知

济政发〔202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24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已经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点民生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把办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重中之重工作抓牢抓实,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量化任务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合理把握时序,推动“重点民生实事”各项任务如期兑现,确保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市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常抓不懈,纳入分管领域重点工作清单,每旬调度了解推进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或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统筹解决好实施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各牵头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承办事项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严格执行“212”工作法,将实事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台账每周更新,每周召开例会研究全力推进,每月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协办单位要认真履职、通力协作,共同抓好民生实事各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发挥好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强化一线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附件:2024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汇总表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内容及工作目标

承办单位

一、老年人保障方面

1

改造2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设施

2024年计划免费对2000户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方便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

市民政局

(黑体字为牵头单位,下同)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

为8200名独居老人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

2024年计划免费为8200名独居且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的老人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提升独居老人安全保障能力。

市消防救援支队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

建设200处老年人食堂

2024年新建200处老年人食堂,缓解老年群体用餐难问题。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

增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0处

2024年计划增加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0处以上,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3000人次以上,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缓解家庭养老压力,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优生优育方面

5

免费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对符合要求且个人自愿的孕妇免费进行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筛查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13—三体综合征三种常见染色体数目异常疾病;对符合条件需要产前诊断的孕妇免费进行羊水细胞染色体核型分析,分析所有染色体数目异常和染色体大片段结构异常,预防染色体疾病,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

丰富托位供给降低托育费用

1. 丰富托育服务供给。年内新增托位7000个,其中社区托位2000个以上。

2. 建设50家以上的单位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托育机构向附近居民开放。支持托育机构推行临时托、小时托等服务模式。

3. 降低托育费用,减轻家庭入托负担。结合家庭入托补贴,2024年在充分调研、价格测算的基础上,对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混龄班托育费用再下调,确保家庭托育支出不高于全省平均。

4. 依托济宁卫校等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培训3000人次、职业资格培训2000人次,提高托育服务人员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市托育指挥部

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教育服务方面

7

新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0000个以上

2024年新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0000个以上,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率达到6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

开展中小学生心理辅导

2024年培训中小学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2000人次以上;对小学高年级及初中、高中段学生每学期开展1次心理辅导筛查,对重点学生建立档案、实时关注,全力保障学生心理健康。

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000个

2024年计划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000个,全市幼儿园公办率提高到70%以上。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交通出行方面

10

中心城区早晚高峰免费乘坐公交车

1. 在济宁市中心城区(任城区、兖州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继续实行“早晚高峰免费乘公交”政策,引导市民公交出行,改善城区交通拥堵,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2. 结合城市发展和客流需求,优化调整城区公交线网,构建“快干支微”多层次线网结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兖州区

市公交集团

济宁交运集团

正义公交公司

兖州公交公司

11

建设700公里四好农村路

继续完善提升农村地区道路,持续改善农村地区交通出行条件,2024年计划完成新改建四好农村路70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2

方便群众新能源汽车充电

1. 在全市乡村领域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107个乡镇充电站全覆盖,助力新能源汽车下乡。2024年新建公共充电桩4500台,全市公共充电桩达到1.6万台、快充桩比例达到40%。

2. 全市建成示范站12个。在主城区打造2—3个一体化的综合服务示范充电站服务网约车和广大市民群众,提供充电、餐饮、休闲一体化服务。其他县(市、区)参照主城区模式,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综合服务示范充电站。

3. 建设市县一体的智慧停车充电管理服务平台。

市能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

市大数据中心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社区服务方面

13

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服务能力

1. 2024年计划完成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培训2000人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20000人次,加大对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街道社区物业管理部门、业委会(物管会)的业务培训。

2. 试点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选树100个物管小区,推动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小区物业服务兼职总监,符合条件的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担任社区“两委”兼职委员,并将交叉任职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信息向小区居民公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3. 开展物业合同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物业合同履约行为。

4. 推广“有事‘码’上说,我们马上办”家门口服务模式,高效处理群众投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

5G网络深度覆盖

2024年计划建成200个以上小区(单位)通信设施,网络覆盖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着力解决部分小区(单位)地下停车场、电梯间未实现5G网络信号深度覆盖的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机关事务中心

国网济宁供电公司

济宁铁塔公司

济宁移动公司

济宁联通公司

济宁电信公司

广电山东网络济宁分公司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文化服务方面

15

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9000场

充分发挥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文化文艺团队作用,2024年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演出不少于9000场,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

举办群众文化活动10000

实施“文化活动惠民生”行动,2024年举办10000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市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医疗健康方面

17

提升乡村医疗服务能力

2024年全市计划打造10所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按照省级标准新建100家中心村卫生室,全力保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8

中医药参与高血压健康服务

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辐射作用,用好西苑医院顶尖心血管疾病优质医疗资源,打造市级高血压专病医(共)联体和区域高血压防治中心。建成市级高血压中西医结合诊疗会诊中心,建立“济宁样板”高血压健康管理数据库,打造“儒医”中医药便民服务平台。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引领县级中医院建立中西医高血压诊疗中心,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药干预高血压基层工作站,搭建城乡一体化中医药高血压防控网络,推广中西医结合式高血压健康技术方案。年内建立10家县级、60家镇级高血压健康服务次中心,提升中医药参与高血压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

深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

加快形成“医养康护”相结合的新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失能或半失能参保居民提供长期护理服务,2024年覆盖约650万人。

市医保局

八、群众就业方面

20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

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进一步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2024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以上,推动就业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

盲人按摩就业培训500名

实施盲人按摩就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为500名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的视力残疾人开展盲人按摩培训实训,帮助盲人就业创业。

市残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困难群众救助方面

22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继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比上年提高7.5%,农村低保标准比上年提高9.5%;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比上年提高7.5%,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比上年提高9.5%。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3

加强困难群众急难救助保障

持续擦亮“济时救”品牌,对患重特大疾病或因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群众实施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的重特大急难救助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保障网络。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儿童守护方面

24

为4000名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

2024年计划为4000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救助,减轻残疾儿童家庭康复照护负担。

市残联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医保局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城市功能提升方面

25

建设101个口袋公园

通过拆迁建园、绿地改园、拆墙透园和见缝插园等方式,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新建、改建口袋公园101个,不断提升城市功能。

城市管理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二、体育运动方面

26

体育基础设施提升

1. 按照应配尽配的原则,为尚未配备健身设施的社区进行配装,对损坏的设施进行修缮,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2. 打造室外连片综合健身区和室内健身综合体50处。其中,中心城区32处(任城区、兖州区各10处,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各4处),其他县(市)各2处。打造“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左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

市体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农村供水保障方面

27

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

2024年计划实施旧管网、水表等村内供水设施改造220个村,实施水泵更换、消毒设备更新、蝶阀更换、水质检测药品购置等农村供水维修养护项目77处,确保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化、常态化发挥效益,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市城乡水务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四、安全方面

28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建立隐患动态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对2024年重点隐患路段及2023年以来我市因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23条事故多发路段深入开展精准排查整治。定期对“人、车、路、企”全要素分析、动态监管,对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挂牌整治。在23条事故多发路段,新增信号机5台,黄闪警示灯、行人信号灯30套,电警抓拍设备27套,各类标志119面,减速带39条,爆闪灯92个。通过隐患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国省道路段4条、县乡道路段6条。

市交警支队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应急局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9

开展万部电梯深度抽检

开展“万部电梯深度抽检”专项行动,组织电梯检验专家重点抽取故障率高、群众投诉集中的电梯,检查电梯机房、轿顶、轿厢、地坑等关键部位和钢丝绳、滑块、五方通话、防夹门光幕等隐患易发部件。全市现有乘客电梯49895台,2024年计划在做好日常检修维护的基础上,深度抽检不低于10000台,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提高电梯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舒适性,实现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电梯维保质量水平双提升。

市场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0

实施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

2024年,我市继续按照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为全市居民购买政府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在全省统一实施方案基础上,保障范围由6类增加至12类;居民人身伤亡救助金限额由每人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包括每人医疗费用限额10万元);居民倒损房屋救助金限额由每户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对在灾害发生期间,因见义勇为、参与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或因查灾核灾导致死亡、伤残的,救助金限额由每人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包括每人医疗费用限额15万元)。降低灾害事故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市应急局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金融监管总局济宁监管分局

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城乡水务局

防震减灾中心

市气象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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