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2397/2024-001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2024-01-30 信息来源: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2023年度行政处罚情况

说明:此表为excel版,请见附件

(二)2023年度行政许可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济宁市交通运输

0

0

0

0

0

0

济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202311日至12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三)2023年度行政强制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济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合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202311日至12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填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执行方式。

5.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数量

行政征用数量

行政收费

(次)

行政收费数额

(元)

土地、房屋征收数量

征收面积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0

0

0

0

0

济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202311日至12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五)2023年度行政检查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

98

济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136

合计

234

填写说明:1.统计范围为202311日至12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一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


附件:济宁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行政处罚理情况.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