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381606177/2024-027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4-01-0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4-01-09 信息来源: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执法主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
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主要职能: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文件合法性审查、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领域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未划转至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综合科(党建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农业普法宣贯工作及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执法文书的审核、管理;负责受理业务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登记和分类处理;负责支队党建工作;做好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种植业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初级农产品、农村土地承包的执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种植业)领域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负责农业(种植业)领域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罚与农业(种植业)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案件;做好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业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负责水产苗种、渔药使用、渔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的执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渔业领域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负责渔业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罚与渔业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案件;做好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畜牧业执法一大队负责动物及其产品防疫、检疫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动物、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经营场所、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按规定报告动物疫情;负责毛皮动物养殖、胴体处置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卫生道路检查站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证章标志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负责涉及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畜禽屠宰,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做好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畜牧业执法二大队负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畜禽养殖投入品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瘦肉精”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动物诊疗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涉及兽药饲料领域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工作;做好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农业机械执法大队负责农业机械领域举报、投诉及相关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查处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分工,对违反农业机械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专项行政处罚;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质量安全执法;参与本辖区道路外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处罚与农业机械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案件;做好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露天秸秆禁烧执法大队负责全市露天焚烧秸秆的巡查执法工作;负责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做好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