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6XX/2024-02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残疾人福利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
一、补贴对象: 1.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具有济宁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2.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具有济宁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2024年起,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 199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4元提高 到149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7元提高 到179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49元。
三、补贴发放:2024年前三季度,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14万人,累计发放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