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1241/2024-02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制度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住建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
济宁市住建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
第一部分理念和要求
第一条 执法人员在与市民接触的过程中,“你好”、“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应当成为执法人员的常用语。执法人员应当把握好“待人热诚” 和“处事冷静”的关系,保证用语平和。
第二条 倾听是无声而有形的执法语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谦虚、大度而又真诚的态度,耐心倾听诉求,具有适可而止、善于引导的执法能力。
第六条执法语言要因人而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针对不同 的对象选择不同的语言方式。
第三条 执法语言要掌握分寸,恰到好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切忌失语或多言。
第四条 执法语言要有的放矢。要始终围绕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和当事人权利四个方面展开。
第九条 准确到位是执法语言的关键。执法语言涉及依据、程序和当事人权利的部分,应当以精准为第一要务。
第二部分基本规范用语
第五条 表明身份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好!我 们是XXXXXX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的执法人员。亮证时,执法人员应当使 用的规范用语是:这是我的执法证(亮证)。
第六条 现场检查(勘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 我们将(或正在)进行XXXXXX (检查事项)检查(或勘查),请你协助和 配合。
第七条 要求出示有关证件(或提供相关资料)时,执法人员应当 使用的规范用语是:请出示XXXXXX证件(或提供XXXXXX等资料)。
第八条 纠正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 范用语是:你XXXXXX (列举具体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 XXXXXX (具体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的规定,请遵守XXXXXX 法规。
第九条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要口头告知的,执法人员应当 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XXXXXX (列举具体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 XXXXXX (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XX条XX款XX项,依据该法〔或条例或规 定或办法或XXXXXX(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XX条XX款XX项的规定, 拟对你处以XXXXXX (具体处罚内容)的行政处罚。你有权陈述申辩(或要 求举行听证)。
第十条 不符合当场缴纳罚款规定,但违法行为人提出当场缴纳罚款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依据法律规定, 我们不能当场收缴罚款。请到XX银行缴纳罚款。
第十一条 发出《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 范用语是:你(或你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请按照通知 书的要求,及时前来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之前,执法人员 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XXXXXX (具体法律法规规章 名称)的规定,我们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第十三条 面对现场不能处理的情况和问题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 规范用语是:我们将进一步开展调查(或我们会将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有关 部门反映)。
第十四条 遭遇当事人谩骂或有过激举动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 范用语是:我们在依法执行公务,请你(或你们)保持克制和冷静。
第十五条 表明身份之后,进行询问之前,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 范用语是:现在我们开始案件询问调查。在接受询问调查之前,你有权利 申请我们回避;在询问调查过程中,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按照《行政处 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协助我们调查。以上情况,你是否已经清楚?
第十六条 询问笔录制作完成后,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 请你仔细核对笔录内容,如果你认为笔录不全或者有错误,可以要求补正。 如果没有异议,请你在此处写明“以上笔录无误”,并请签好你的姓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要求违法行为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时,执法人员应当使 用的规范用语是:请你认真阅读法律文书的内容,并在送达回证上(或此 处)签字。
第十八条 违法行为人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时,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 规范用语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有见证人见证,法律文书同样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在进行录音(或摄像)之前,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 用语是: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性,我们将进行录音(或摄像)。
第二十条 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复核后,答复当事人时,执法人员 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经过复核,你在陈述申辩中提出的事实(或理由 或证据)成立,我们将予以采纳。或:对不起,经过复核,你在陈述申辩 中提出的事实(或理由或证据)不成立(说明不成立的理由),我们将不予采纳。
第二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的暂扣物品和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处理完 毕后,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物品现依法归还给你,请清 点查收,并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 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完毕后,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 用语是:请收好法律文书(或证件或资料)。
第二十三条 媒体采访自己,自己不了解具体情况时,执法人员应当使 用的规范用语是:对不起,我不了解具体情况,不能接受你的采访。无权 接受采访的,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对不起,根据规定,我无 权接受采访,要采访请你联系我们XX部门。案件正在调查过程中(或目 前还没有定论)的,执法人员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对不起,此案目前 正在调查过程中(或目前还没有定论),现在不方便接受采访。
第三部分禁止性用语
第二十四条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交流时,使用称谓要恰当、文明,禁 止使用轻蔑性、粗俗化的称谓。
第二十五条 发现有违法行为时,执法人员要保持冷静和客观,不得 谩骂当事人,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语言。
第二十六条 执法人员纠正违法行为时要严肃、认真,禁止使用敷衍性、误导性语言。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辩解时,执法人员要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 辩权,禁止使用训斥性语言。
第二十八条 要求当事人签名、告知当事人违法后果时,执法人员要 实事求是,禁止使用诱导性、欺骗性语言。
第二十九条 对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发生争执时,执法人员要明之以法、晓以利害,禁止使用威胁性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