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二中学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学校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扛牢学校安全政治责任,深刻汲取近期涉校涉生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常态化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为学校发展、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治理范围
北城教育园区周边。
三、治理内容
(一)完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
1.健全学校出入口安全设施。根据实际设置拒马、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2.规范门前道路交通设施。配合交管部门做好如下工作:学校门前城市道路两侧视情设置缓冲区、通过区、集散区;规范设置机动车限速标志、注意儿童标志及“学校区域”等辅助标志;根据实际设置减速丘、减速震荡标线、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视情设置道路分隔设施。根据学校门口道路情况和上放学时间,科学设置禁停、禁鸣、禁止掉头的范围和时间,合理划定专用停车位和相应标志标线。完善学校周边监控设备和夜间照明设施建设,严肃查处闯红灯、超速、违法掉头、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在学校门口设置专用接送车道、停靠车道,非机动车停车区,引导车辆即停即走、有序停放。
3.加强步行入学通道建设。科学设计学生步行入学路线,优化行人过街设施,采用人行横道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共同清晰界定过街区域。结合道路宽度及学校规模、上放学时段行人过街需求合理设置人行横道宽度。
4.强化周边道路交通改造。根据学校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上放学规律等,配合道路交通改造部门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必要时可以给学校让出一些道路交通资源,改善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二)优化校园周边管理秩序
5.加强学校周边巡护。配合公安机关统筹安排巡逻查控勤务,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视情设置驻停点;配合教育部门,优化提升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加强学生上放学时段校门口及周边秩序维护;将学校周边纳入重点巡防区域,及时发现、处置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完善警保联勤联控机制,充分利用学校、周边商铺、附近单位、社会志愿者等联动力量,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响应能力。
6.优化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学校会同公安机关在周边交通状况复杂的校门口及周边重点路段组织疏导交通,引导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有条件的路段,可采取单向交通、临时限行、远端停车、引导途经车辆绕行等措施。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公安机关,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车行、人行线路及行人过街设施、隔离护栏进行优化,减少人车混行、人流穿梭、拥堵等现象。要针对开学日、放假日等重要时段和校园周边平时易堵路段,及时发布提醒并加强疏导。
7.强化重点时段守护。学校“因校制宜”确定上放学时间安排,确保学生随到随进;鼓励支持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错峰安排不同年级学生上放学时间,防止集中拥堵;学生上放学时段,学校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值班教师和保安员,携带钢叉、盾牌、橡胶棍等安全防卫器械,在校门口进行警戒守护,与公安机关“执勤力量”共同快速引导学生入校和家长离开,避免学生及家长在学校门口及附近区域长时间逗留和聚集。
(三)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8.健全处置机制。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公安机关,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定期整治周边环境。
9.完善报告机制。学校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报告;
10.关注重点人员。配合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重点人员动态排查、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和服务管理,全面梳理摸排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吸毒、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因涉校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及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各类重点人员,并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控动态,严厉打击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11.加强监督治理。配合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校园周边建筑施工安全、违规占道经营、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安全等加强监督治理。
12.强化协同预警。配合政法委、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快“雪亮工程”“天网工程”“校园天眼工程”建设,推动互联互通,实现校门周边及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学校开展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标本兼治。
(一)全面排查(2024年9月30日前)。配合(市、区)政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所有学校周边安全开展“过筛子”式排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要做到“一校一档”,确保不漏一校、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202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配合属
地政府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项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以超常规举措推进落实。能够立刻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有效预防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
(三)检查验收(2024年12月31日前)。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对综合治理工作定期调度,不定期开展“印证式”检查,并成立工作组,对学校综合治理工作质量、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学校周边环境和学生特点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治理工作。
(二)遵循专业指导。遵循专家组指导意见建议,“一校一策”形成校园周边安全总体治理方案;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强化规范引导。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大专项整治经费投入力度,筹措资金,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治理必要支出。
(四)严格考核评价。将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纳入对学校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对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因治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恶性案(事)件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邹城市第二中学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