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934R/2024-028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4-10-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4-10-18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等。(二)负责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不含城市规划监察,下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负责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济宁经济开发区内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四)承办上级交办、督办及有关部门移交、提请的各类案件查处等工作。(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做好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