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MB2855352K/2024-030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成文日期 2024-10-2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发布日期:2024-10-28 信息来源: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执法主体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制定全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对文化旅游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和盗版侵权行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负责跨县(市、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全市文化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