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934R/2024-035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总结报告
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31件,其中主办及分办14件,协办17件。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答复,做到沟通上积极主动、办理中注重质量、回复时严格程序,圆满完成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人大建议吸收采纳和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人大建议办理工作
在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围绕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系列高质量、高水平的建议,这些建议对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绿色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答复,圆满完成了人大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为提升建议办理质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把建议办理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印发了《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承办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靠上主抓,办公室全程调度,业务科室协同配合。对建议逐一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制作建议办理进度表,实行周调度、月汇总,及时分析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答复内容准确、推动落实有效。
二、人大建议办理基本情况
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承办主办及分办建议14件,11件已经解决,3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
例如:针对黄兆胜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擦亮济宁“国际湿地”名片的建议》(第132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的重点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与黄兆胜代表沟通对接,多次通过电话、电子信函对有关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悉心听取了代表建议,并针对建议逐条进行梳理与调研,形成初步工作报告。3月19日,在2024年度市人大城环委部门联系会议上,我局对第132号重点建议办理及湿地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6月上旬向黄兆胜代表当面汇报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及湿地保护工作情况,并获得了充分肯定。针对建议内容,我局会同有关市直部门重点开展了4项工作:一是通过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完善法规三方面协同推进,有效凝聚湿地保护发展合力;二是加强对上争取,已成功争取《济宁市黄河下游湿地(山东段)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济宁南四湖国际重要湿地(微山县)保护修复项目》等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共7项,总投资达2.29亿元;三是积极与湿地公约国际组织保持对接,对标2027年国际湿地城市复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提升,确保通过复核;四是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通过转任、调任、“优才计划”人才引进等渠道,近两年我局吸纳湿地相关专业人才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3名。
针对胡令贻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盘活低效用地和闲置厂房,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069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成立了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工作专班,持续推进闲置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大力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要求,全面实行标准地、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累计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290个,面积13412亩,配合汶上县对山东公用集团闲置低效土地实行以地招商,成功招引中国电子信创新兴产业基地项目落地,切实盘活企业闲置低效土地,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针对张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南四湖自然保护区规划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发展的建议》(130号)和范红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微山县船舶修造业发展的建议》中,关于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优化整合的建议内容,按照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有关规定,我市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保护对象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积极理顺保护工作同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目前整合优化方案已逐级上报至国家层面,10月15日,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对《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了公示,目前尚未批复,该建议列入正在解决的建议,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下步,我局将积极协调,争取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尽快获批。
下一步,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将人大建议办理作为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以实际行动和工作实绩回应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为济宁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