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宁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四批)办理情况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四批信访举报件72件(重点关注0件)。截止11月13日18时,已办结62件,阶段办结10件,未办结0件。其中属实18件,部分属实47件,不属实7件。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受理方式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办结 目标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4JN20241107001 | 来电 | 泗水县柘沟镇五村柘沟街路南栾茂丽玻璃纤维厂,五村柘沟街开发区水库边路北小木材厂后面刘峰玻璃纤维厂,两家小作坊偷干偷排,化工洗玻璃的水直接排到地下。 | 泗水县 | 水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柘沟镇人民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南栾茂利玻璃纤维厂实际名为泗水县金鑫玻璃纤维厂,刘峰玻璃纤维厂实际名为泗水县柘沟镇兴隆玻璃纤维厂,两家玻璃纤维厂均从事玻璃纤维布生产。 现场检查时发现,泗水县金鑫玻璃纤维厂已停产三年,有6台废弃的中纺织布机存放于车间,今后不再生产。泗水县柘沟镇兴隆玻璃纤维厂正在生产,已办理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登记,生产设施均设在密闭车间内,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经对两家企业周围100米范围进行排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到地下情况。 | 不属实 | 一是责令泗水县柘沟镇兴隆玻璃纤维厂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二是责成柘沟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发现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处置。 三是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检查,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
2 | D4JN20241107002 | 来电 | 嘉祥县纸坊镇黄村水牛山西面本有两个水沟,然后现在被卖土的挖掉6米深(10月),现在变成一个水沟,如果到雨季蓄水量能达到2万方,如塌方可能会造成淹村庄,望有关部门现场核实。 | 嘉祥县 | 生态 | 11月8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区域为纸坊镇黄村耕地恢复区域,位于黄村东北方向山坡处。该处地势高低不平,土地性质为林地,面积约为10亩。 2024年9月,纸坊镇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确定由柏井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出动机械协助施工,将此区域内的坡地整治为平整耕地,剩余土方全部用于柏井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黄村不再承担机械施工的费用,不存在卖土的情况。经核实,该区域东侧为一条水沟,西侧为一条土路。待土地整平恢复耕地后,西侧排水区域两侧设置有挡土墙,排水功能不受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项目施工方加快进度,在落实相应环保措施的情况下,尽快完成该区域范围的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达到种植条件。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对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严防违法取土现象发生;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及群众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责成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对此处进行安全评估,解决好安全隐患。 | 已办结 | 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发生违法取土行为。 | 无 | |
3 | D4JN20241107003 | 来电 | 南二环北太白湖景区内老运河南头河内有很多地笼非法捕鱼,破坏河流生态,11月6日发现。 | 太白湖新区 | 生态 | 11月8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农业农村事务部联合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调查时,信访反映区域确实存在地笼捕鱼现象,共发现地笼17条。 | 基本属实 | 一是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组织人员对该区域地笼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二是加强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发现违法捕捞行为立即进行处理。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捕捞行为。 | 无 | |
4 | D4JN20241107004 | 来电 | 任城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和晨阳碳素厂附近,几乎每晚十点以后都有异味,持续好几年了,影响附近村民。 | 任城区 | 大气 | 信访反映问题与第12批X4JN20241105109反映问题相似。 11月7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任城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内共有涉气企业39家,均已取得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信访反映的晨阳碳素厂实际为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园区内重点涉气企业,配套建有SNCR脱硝、石灰石膏脱硫、湿式静电除尘等治污设施,主要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联网。 针对信访反映的夜间异味问题,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属地镇街自10月28日起,对该工业园区开展夜间不定期巡查,检查时园区内企业治污设施均运行正常,未发现偷排废气情况,调阅各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废气超标排放情况。10月31日,运河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园区周边、附近村庄、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南门、济宁利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门和山东长兴塑料助剂股份有限公司南门等25个点位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限值。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园区部分企业存在因生产车间、物料堆存车间、管道阀门封闭不严等情况,造成无组织废气排放外环境,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夜间静态天气下,异味比白天略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园区内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及时密闭,防止生产废气无组织逸散。同时,督促企业强化对有机液体原辅材装卸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等情况发生,严防异味扰民现象发生。 二是责成任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加大对该园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巡查力度,对排查发现偷排偷放、超标排污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 无 | |
5 | D4JN20241107005 | 来电 | 泗水县星村镇圆月食品厂每天白天用罐车拉污水排放到郊区水沟、田地里。污水异味大,刺鼻。 | 泗水县 | 其他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星村镇人民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食品厂实际为泗水县圆月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星村二村,从事蒜苔、桔梗、牛蒡加工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登记。生产过程中产生过滤浓缩水进入蓄水池暂存,清洗废水处理达标后进入暂存池,过滤浓缩水及处理后清洗废水用于道路洒水、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蓄水池内浓缩水因转运不及时,外溢至厂区外北侧农田沟渠内,造成厂区西侧沟渠及北侧该公司承包农田内有浓缩水积存,有异味。未发现用罐车拉污水排放到郊区水沟的现象。 11月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该公司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为防止过滤浓缩水继续外渗,主动停产整改;11月6日,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暂存池内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取样监测,报告待出具;11月11日,委托山东蓝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排至厂区外农田沟渠内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报告待出具。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令泗水县圆月食品有限公司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立即进行整改,积极配合调查。 二是责成星村镇人民政府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巡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处置。 三是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根据调查结果,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好日常巡查。 | 阶段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 无 | |
6 | D4JN20241107006 | 来电 | 嘉祥县大张楼镇幸福路北侧路东的一个铁皮院里(铁皮院门口堆着玉米,一圈全是耕地)销售烟煤,没有销售许可证。地面未硬化,扬尘严重,无环保措施。 | 嘉祥县 | 大气 | 11月8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发展事业中心、大张楼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铁皮院实际为聂某某煤炭零售点,位于嘉祥县大张楼镇义和村,属于个体工商户,已取得营业执照。 经查,聂某某于2024年11月4日购买10吨无烟煤临时放置在该场地内,堆存的煤炭部分未覆盖,院内大部分地面未硬化,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是责令聂某某清理暂存的煤炭,并落实好洒水降尘措施。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发展事业中心和大张楼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杜绝违法售卖烟煤行为,严防扬尘污染。 | 已办结 | 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售卖烟煤行为。 | 无 | |
7 | D4JN20241107007 | 来电 | 嘉祥县金屯镇东贺庄村北边的顶大冷冻食品厂,在对鸡肉进行二次加工时有血水流出,产生的污水没有经过污水处理机处理直接流到下水道中,味道很大,影响老百姓生活,希望该厂搬迁。 | 嘉祥县 | 大气 | 11月8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金屯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食品厂实际名为济宁顶大冷冻食品厂,主要从事速冻肉制品加工、销售,已取得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经查,该企业自2022年2月起使用切割好的鲜鸡肉作为原料肉,直接进行腌制滚揉加工。该企业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案板和冲洗车间地面产生的废水,废水中含有一些残留血水,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灌溉。调查组对该企业厂区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的情况。现场检查时发现,因该企业污水收集池观察口封闭不严,在污水处理站附近可闻到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食品厂手续齐全,搬迁无法律依据。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该企业对污水收集池观察口进行封闭,避免异味无组织排放。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金屯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监督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防污水直排、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8 | D4JN20241107008 | 来电 | 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会山北面在2016年破坏山体,现状是深的地方是大坑,其余是裸露状态,来电者诉求是谁破坏的谁恢复,谁破坏应该受到惩罚。向泗水县国土局反映,让第三方测绘,称不受理又交给公安。对于上次的处理结果不满意。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反复现场核查,信访反映的点位为尧山村会山北面山脚处的一处历史遗留矿坑,目测面积约100余平方米,经向当地群众走访了解,该矿坑多年前就存在。经调取2020年至2024年卫星影像无明显变化,且与2012年影像一致,近年来未发现有破坏山体行为。该山体材质为沉积岩,底部为沙土质地,现状为杂草地,矿坑北侧为农田,现种植小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收到过信访人反映此问题。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矿产资源监管,避免破坏土地情况发生。 二是责成高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矿产资源安全。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自然资源破坏问题发生。 | 无 | |
9 | D4JN20241107009 | 来电 | 汶上县中都街道德和小区北门的姥娘包子店,凌晨2点多开始使用和面机和剁菜的声音很大,噪音大,影响休息,综合执法局来检查过,但是包子店未整改。 | 汶上县 | 噪声 | 2024年11月8日、9日,汶上县组织中都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包子店实际名为汶上县海青面食店,位于汶上县中都街道广场路202-40号,为商住一体楼门面房。该餐饮店为早餐店,一楼顾客就餐,二楼食材加工。二楼设有和面机、压面机等食材加工设备。 经核查,该早餐店确实存在夜间和面和剁菜噪音扰民问题。主要原因是早餐店和面机、压面机等设备未安装减震垫,机器运转产生的噪声会对三层及以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中都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早餐店将和面机等食材加工设备挪至一楼,在和面机底部安装减震垫,调整和面机工作时间,减少对楼上住户的影响。 二是加强对该餐饮店的日常巡查,监督其落实各项噪声防控措施,减少噪声扰民情况的发生。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减少噪声扰民。 | 无 | |
10 | D4JN20241107010 | 来电 | 高新区柳行街道办事处附近的广安路上有大约二里路长的土和泥,是挖掘机和渣土车从力派厂子的施工现场出来时携带的土,有扬尘,影响环境。 | 高新区 | 大气 | 11月8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力派厂子”施工现场实际为山东立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项目施工工地。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施工工地渣土车辆在出入厂区时清洗不彻底,存在带泥上路问题,造成外部道路上渣土遗撒,扬尘污染,影响了周边环境。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山东立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清理路面,并对路面进行清扫、洒水。11月8日前已整改完毕。 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工地相关规定,加大清扫、洒水频次,杜绝扬尘污染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 无 | |
11 | D4JN20241107011 | 来电 | 嘉祥县满硐镇七日山,非法盗采,在该区域也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提醒标志,二十多米深的断头崖导致人员摔落受重伤。责任公司为山东正元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正元冶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为七山片区A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七山一标)。 | 嘉祥县 | 生态 | 11月8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硐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七日山项目实际名为嘉祥县七山片区(A区、B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修复设计方案经市示范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专班批准。其中,山东正元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正元冶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B区项目施工方。 经查,该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危岩卸载、渣石清理等作业,未发现非法盗采的情况。该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佩戴安全帽等劳保用品,设置安全生产警示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晨会,施工做到了安全有序。信访反映的断头崖不在该项目生态修复范围内,也不是生态修复项目施工造成的。 | 不属实 | 一是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严格履行设计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避免超界施工、超量施工,尽量保护山体原生态。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硐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确保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防非法盗采山石资源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日常监督,确保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 | 无 | |
12 | D4JN20241107012 | 来电 | 嘉祥县纸坊镇黄村南面夜里2-3点开山,严重扰民,影响村民睡觉 | 嘉祥县 | 噪声 | 11月8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纸坊镇黄村南开山项目实际为嘉祥县七山片区(A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二标段,修复设计方案经市示范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专班批准。该项目之前因赶工期进度存在夜间施工情况,但现已完成危岩排险、削高填低工程,正在实施挡土墙垒筑及种植土回填。 调查组开展了夜间巡查,并调取了视频监控,未发现夜间施工情况。但检查发现该项目存在夜间新增施工设备进场卸载及转移挪动机械的情况,产生的噪音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项目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施工,尽量避免出现夜间设备挪动、进场等情况,全力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村民影响。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夜间施工行为,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强化日常监管,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13 | D4JN20241107013 | 来电 | 曲阜市姚村镇河口村(合并以前叫坊上村)坊上村原书记颜某某2011年开始在泗河河堤南侧盗取河沙往下挖了20-30米(现已停止),此行为导致耕地大范围塌陷,造成水土流失,村民耕地范围减少,坍塌区域对附近村民来说非常危险。坊上村在泗河河堤上,泗河北岸到河堤之间是村民耕地。 | 曲阜市 | 生态 | 11月8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水务局、姚村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姚村镇西坊上村泗河河堤内主要分为河滩地和主河槽两部分,主河槽常年有水,滩地由附近村民开荒种地。 2012年-2014年,坊上村原书记颜某某与曲阜市圣时建安有限公司合作,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曲阜市姚村镇泗河坊上段河砂采区采砂经营权,划定采砂方量约11万方,未发现超采、盗采行为。经现场查看,综合参考近13年河势变化,主河槽至滩地耕地边坡沿线有野生灌木稳固水土,经历多年河道行洪和降雨径流,基本无水土流失现象。同时调取2012年4月、2013年10月、2017年11月和2024年10月的卫星图像进行对比分析,河滩耕地边坡基本稳定,不存在因采砂导致耕地大范围塌陷,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市水务局、泗河沿线各镇街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泗河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维护好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 无 | |
14 | D4JN20241107014 | 来电 | 兖州区大安镇官路口村砖窑厂,向鱼塘里面倾倒装修和建筑垃圾,污染水体。 | 兖州区 | 固废 | 11月8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兖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新兖镇官路口村村南的废弃砖窑厂,现由村民闫某承包,计划用作其他经营。现场检查时,闫某正在对废旧厂房、办公室进行翻新装修,装修垃圾堆放于该砖窑厂院内东侧,距离鱼塘约10米;鱼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水质清澈,鱼塘周边及鱼塘内未发现倾倒的装修和建筑垃圾。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承包人立即清理堆存的装修垃圾,维护好居住环境。8日下午,所有垃圾已清理完毕。 二是责成有关部门、属地镇街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加强装修垃圾处置管理,引导企业和群众将建筑垃圾运送到建筑垃圾中转站或有资质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各类垃圾。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 无 | |
15 | D4JN20241107015 | 来电 | 微山县欢城镇房庄河的上游(欢城镇高庄往东这一段)水体发白,鱼大部分死亡,水体发臭,来电者说是有厂子排污导致的。 | 微山县 | 水 | 11月8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排查,沿信访反映点位向上溯源至入境处,沿岸存在5个村庄、1家企业(长期停产)、2处生活污水处理站、8处雨水排口,未发现异常排水情况。但发现反映点位至上游约100米的河面呈微白色,靠近河水可闻到轻微异味,岸边和水面存在零星死亡鱼类;经调阅房庄河入境水质监测站监测数据,11月以来房庄河入境水质数据存在波动,该情况已向滕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反馈。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属地镇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河道干净清洁,严防出现水质污染问题。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庄河的巡查监管,严防废水偷排偷放进入河道,不断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16 | D4JN20241107016 | 来电 | 太白湖新区石桥镇辛店村西北处养殖场有一千多只鹅,鹅的粪便直接通过沟排到村里的小河污染水源,并且气味很大。 | 太白湖新区 | 大气 | 11月8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石桥镇政府对该信访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前期排查时,石桥镇政府对该养殖户提出对鹅圈养要求,禁止其将鹅放养到附近水体。现场核查时,因养殖户投喂时没及时关严鹅圈大门,部分鹅从圈门缝隙钻出到坑塘水面,现场未发现鹅粪外排现象,但圈舍周边有异味,会对周边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对养殖户批评教育,督促该养殖户将鹅赶至鹅圈中,严格落实旱地养鹅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石桥镇政府加大对养殖户养殖粪便收集处置情况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坚持做好问题台账,对相关问题及时整改动态销号。 | 已办结 | 规范养殖,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
17 | D4JN20241107017 | 来电 | 微山县欢城镇俞楼村,村西南边养鸭厂的污水粪便倒到田地,什么也不长了,味道也大。 | 微山县 | 水 | 11月8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附近无养殖场。现场检查时,附近种植户地头存放两堆发酵养殖粪污,现场有粪污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同时还存在粪污被雨水冲刷到周边地里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尽快让种植农户粪污还田并旋耕翻土,目前已整改完毕。同时要求种植户在下步堆肥时做好覆盖措施,并尽快还田,减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是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指导种植户规范堆肥,减轻异味影响。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
18 | D4JN20241107018 | 来电 | 济宁市鲲鹏科技有限公司现在正在汶上县阳城煤矿1号井管道露天喷漆。 | 汶上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郭楼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阳城煤矿实际名为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煤矿,位于汶上县郭楼镇张坝口村东,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齐全。2024年10月,该公司与济宁市济矿鲲鹏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由该公司负责对阳城煤矿院内地面管网进行改造。 2024年11月7日,施工人员对铺设的镀锌钢管管道接口处和转弯处进行了防腐作业,涂刷油漆。经核查,使用的油漆为水性漆,现场无异味。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郭楼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阳城煤矿监督该公司规范施工,确保防腐用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性漆,同时加快防腐作业进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违法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巡查,严防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 | 无 | |
19 | D4JN20241107019 | 来电 | 汶上县寅寺镇益民煤业,来电人称镇政府在10月25日左右已贴封条,但现在正在生产,要求核实本工厂是否能生产。昨天白天是第一天生产,生产时原料未覆盖,车间外有原料,夜间生产产生噪音。 | 汶上县 | 噪声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寅寺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汶上县益民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寅寺镇庞庄村北310米,该公司碎石及机制砂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经查,济宁市于2024年10月23日20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0月25日,寅寺镇环保站工作人员巡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院内存放有少量物料。为防止该企业不落实减排措施,寅寺镇对洗沙配电柜张贴了封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解除后可以生产。11月6日该企业对设备进行了调试恢复产。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露天堆存部分物料,覆盖不全易产生扬尘。该企业存在夜间生产情况,破碎工序易产生噪音,生产时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寅寺镇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二是寅寺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将露天存放物料全部转运至车间内,责令企业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严防夜间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严防噪音、扬尘污染。 | 无 | |
20 | D4JN20241107020 | 来电 | 任城区喻屯镇铠甲电材在圣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附近(具体位置不清楚)露天洗砂,每天晚上都作业。 | 任城区 | 生态 | 11月8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喻屯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铠甲电材实际为济宁市凯嘉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洗砂、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已取得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建有一条洗砂生产线,配套有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洗砂车间顶棚已坍塌,洗砂生产线未完全封闭,进行洗砂作业时,存在扬尘外逸情况。经进一步核查,该企业生产时间根据市场订单进行实时调整,存在夜间生产情况,洗砂时产生的噪音会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是责成济宁市凯嘉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修复生产车间顶棚,恢复生产后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禁止露天洗砂,确保各项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合理调整生产时间,减轻夜间噪声影响。目前,该企业已停产,对车间顶棚进行修复。 二是责成喻屯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分局强化日常监管,监督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阶段办结 | 加强监管,督促整改。 | 无 | |
21 | D4JN20241107021 | 来电 | 任城区唐口镇中心小学(105国道社屯南社区),闻到附近工厂化学试剂的味道,疑似附近木板厂。 | 任城区 | 大气 | 11月8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唐口街道办事处、运河经济开发区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唐口街道中心小学位于105国道路西,学校周边无化工厂,存在3家木板厂,分别为济宁市森超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宁森森木业有限公司、山东远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均已取得了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配套建有废气治理设施。 现场核查时,以上企业均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偷排偷放行为,现场无明显异味,调阅各企业近期废气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进一步调查发现,山东远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时,因生产车间密闭不严,造成热压、涂胶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无组织逸散,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远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提升环保管理水平,保证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密闭生产车间及原辅料堆存车间,严防异味扰民。 二是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唐口街道、运河经济开发区强化日常监管,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对治污设施运行不到位、偷排偷放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 已办结 | 加强巡查监管,严防超标排污。 | 无 | |
22 | D4JN20241107022 | 来电 | 经开区疃里镇坡刘村村北,想橙路被挖成了垃圾坑。 | 经开区 | 固废 | 11月8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实际是疃里镇坡刘村北侧嘉合路路段,“垃圾坑”系前期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维修道路排水管网后未及时回填形成的施工作业坑。经现场核查,有周边居民将生活垃圾或其他垃圾倒入该坑内,导致垃圾积存。 | 属实 | 一是责成济宁祥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对施工作业坑内垃圾进行清理,尽快推进完成该路段相关设施的维修施工,对作业坑进行回填。目前,作业坑内垃圾已清理完毕。 二是责成济宁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环保意识,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同维护好居住环境。 | 阶段办结 | 督促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
23 | D4JN20241107023 | 来电 | 兖州区新驿镇后寺村村东南角毛许路以北的农田,2021年被挖沙卖土,导致粮食无法生长,大概三四十亩地。村委会和镇政府知道谁挖的土地。郭某和刘某某卖的土。 | 兖州区 | 土壤 | 11月8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兖州公安分局、新驿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位置为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2020年后寺村等三村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的取土区。该项目2020年3月由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立项批复,2021年6月施工,2021年9月份完成治理,设计取土面积约39.05亩,施工方为山东顺鑫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经核实,治理过程中所需土方均从设计方案确定的规划处取土,全部用于采煤塌陷地项目治理,未发现违规外卖行为。现场检查时,该处有取土后留存大坑,坑内有雨水堆积,未发现新取土痕迹。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属地镇街和村居加强对取土区的监管,防止后续存在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若再次开展塌陷地综合治理,积极协调纳入。目前取土区周边正在进行围挡,进行封闭式管理。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的保护与监督管理,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 | 阶段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盗采自然资源问题发生 | 无 | |
24 | D4JN20241107024 | 来电 | 高新区崇文大道附近,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排放气体,味道恶臭,影响居民生活,持续时间两年。 | 高新区 | 大气 |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324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6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雪花集团工业园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企业距离附近小区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25 | D4JN20241107025 | 来电 | 任城区红星路国翠城4号楼是商住一体楼,一楼的酒吧把厕所的通风通到车库,车库很臭。楼下建设银行的噪音,早上到中午有电钻声音扰民。 | 任城区 | 大气 | 11月8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酒吧实际为红星路云听酒吧,位于国翠城4号楼沿街门面房,营业时间为周五至周日晚上。经核查,该酒吧装有两台风机用于店内通风,风机排气管道经店内厕所通向车库,造成异味扰民问题。 信访反映的建设银行位于4号楼沿街门面房,正在进行店内装修,噪声来源主要为木料切割声、电钻声等,装修噪音会对附近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是责成云听酒吧立即对风机排气管道进行拆除改道,合理设计排气口位置,避免异味扰民问题发生。计划于11月15日前完成排气管道改造;责成建设银行规范装修施工时间,避开附近居民正常休息时段,最大限度减轻噪音扰民行为。 二是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观音阁街道加强巡查监管,监督商铺尽快整改,确保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严防异味、噪音扰民。 | 阶段办结 | 督促整改,严防噪音、异味扰民。 | 无 | |
26 | D4JN20241107026 | 来电 | 泗水县高峪镇上下峪村洗砂案件回复报案人不满意,回复全部作假。破坏农田300亩并未修复。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土地整理经泗水县人民政府批复,部分荒置未耕种土地为泗水县寻芳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设计高效农业种植项目大棚区域,现仍在公司承包期内。除田园综合体土地整理项目部分未耕种外,其余土地正常种植地瓜、玉米、花生等农作物,不存在毁坏土地行为。 前期针对群众举报,2022年经县纪委立案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此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如实回复反映问题10次。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泗水县寻芳田园综合体有限公司做好荒置土地利用,根据时令种植农作物,避免土地荒置。 二是责成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土地管理,抓实日常监管,避免破坏土地现象。 三是泗水县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专班,目前已介入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的严肃查处,对诬告陷害的依法打击到位。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自然资源领域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 无 | |
27 | D4JN20241107027 | 来电 | 微山县南阳镇王楼村,湖西防汛大堤北侧 南阳二中东边500米左右有一个生活垃圾的大坑。下面被生活垃圾填满,目前坑已经被填平变成了土路,埋垃圾的人是王楼村领导。目前表面看不到垃圾,要进行挖掘。 | 微山县 | 固废 | 11月8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南阳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填平大坑变成的土路位置实际为一处滩涂地,宽约10米。南阳镇组织机械对该处进行开挖,共开挖8处点位,未发现生活垃圾。 | 不属实 | 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对该处的监管,加大河湖岸线巡查整治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非法填埋生活垃圾问题。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 | 无 | |
28 | D4JN20241107028 | 来电 | 金乡县万福湖王杰闸附近有电鱼,现在导致有大片死鱼,根本就没人管,视频我们都有,希望有关部门给解决一下吧。 | 金乡县 | 生态 | 11月8日,金乡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金乡街道办事处、鱼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万福湖位于金乡县城北部,总规划面积约840亩。通过现场核查并走访群众,在万福湖水域内未发现电鱼痕迹和大片死鱼情况。2024年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域其他河段共查处了2起电鱼行为,没收了电鱼工具,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11月5日—9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持续开展昼夜巡查,暂未发现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金乡街道办事处、鱼山街道办事处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县域河湖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筑牢我县水域安全防线。 二是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公布举报电话,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 无 | |
29 | D4JN20241107029 | 来电 | 1.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南南堰子,反映回复不属实(官方回复为建拦河坝挖的地10米)实际为挖的175亩地,(泗水县国土局测的,8月份左右测的,有相关文件),来电人要求175亩地立案调查,来电人称自己可以负法律责任,要求督察组全力督促问题整改。2.尧山村西山体破坏,官方回复为时间长了已经修复好了,实际情况为山体未修复,来电人要求是栽树,在山远处看不到山体破损位置。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尧山村南南堰子175亩地被挖问题。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挖砂行为,通过近4年卫星影像比对,无明显变化。 2.关于尧山村西山体破坏问题。尧山村西约400米处,在会山北面山脚处发现一处历史遗留矿坑,经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反复现场核查,调取2012年以来历史卫星影像比对无变化,近年来未发现破坏山体行为。会山山体材质为沉积岩,现状为杂草地,矿坑北侧为农田,现已种植小麦。 该问题已重复反映多次,均已如实回复。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对该区域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二是泗水县县委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查清问题根源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严防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发生。 | 无 | |
30 | D4JN20241107030 | 来电 | 汶上县义桥镇新机场路与北辛庄交叉口南100米路东左右,有一家个人收购树木加工厂,院内环境脏乱差,加工树木会产生扬尘,产生噪声扰民。 | 汶上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义桥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加工厂实际名为汶上县北辛木材加工点,位于义桥镇北辛庄村村委会以北50米。该加工点露天设置粉碎机2台,存有木料原料一宗。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加工点不需办理环评手续。 现场核查时,该加工点未作业,粉碎机周边地面有木屑粉尘,因露天加工无粉尘收集设施,生产时会产生粉末和噪声问题,影响附近居民。 | 属实 | 一是责成义桥镇人民政府对该加工点进行取缔,对露天设置的粉碎机进行拆除,对原料进行清理。 二是责成义桥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加强对该加工点的日常监管巡查,防止露天加工行为反弹。 | 已办结 | 完成全面清理整改,防止问题反弹。 | 无 | |
31 | D4JN20241107031 | 来电 | 汶上县白石镇园区鲁绣砂石厂晚上露天生产,噪声扰民。 | 汶上县 | 噪声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白石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鲁绣砂石厂实际名为汶上县鲁锈石业有限公司。按照石材行业压减整合优化升级要求,该企业于2021年整合并入山东省众志石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材生产加工,环保手续齐全。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车间内,不存在露天生产情况。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部分物料露天存放,未采取苫盖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问题。该企业夜间不定期生产,石材加工产生噪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白石镇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督导该企业对露天存放的物料进行全面苫盖。责令企业科学安排生产时间,落实噪音管控措施,严防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问题整改,严防噪音扰民。 | 无 | |
32 | D4JN20241107032 | 来电 | 嘉祥县嘉祥街道五洲祥城小区46号楼一单元701在家加工手套,加工手套的电机声音扰民,要求生产者搬到地下室生产。 | 嘉祥县 | 噪声 | 11月9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五洲祥城46号楼1单元701室业主在家中使用1台缝纫机加工手套半成品,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前期,已要求701业主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加装隔音垫,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污染。11月9日,调查组复查时发现,该业主采取的降噪整改措施不明显,噪声影响问题未能彻底解决。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该业主立即停止在家中进行手套加工,避免加工噪声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 二是责成嘉祥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督和沟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 | 已办结 | 定期回访,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33 | D4JN20241107033 | 来电 | 金乡县王丕镇彭井村彭井八队有村民养羊臭气重,影响到邻居正常生活。 | 金乡县 | 大气 | 11月8日,金乡县政府组织王丕街道办事处、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羊村民为王丕街道彭井村村民程某,属于散养户,在自家院内从事肉羊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经现场查看,该户院内建有羊舍,现存栏肉羊12只,采用竹排架养,院内堆存羊粪,未及时清理,异味明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是督促该养殖户及时清理粪便,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尽量降低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经沟通,该散养户表示将尽快出售现有肉羊,以后不在此院内饲养。 二是责成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举一反三,加强对散养户的日常巡查,杜绝环境污染。 | 已办结 |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防止异味扰民。 | 无 | |
34 | D4JN20241107034 | 来电 | (1)嘉祥县纸坊镇五岭山庄附近,夜晚多个矿山非法开采。(2)经开区马集镇乡政府以西机场路两侧工厂都在夜晚非法生产加工。 | 嘉祥县、经开区 | 生态 | 11月8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马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纸坊镇五岭山庄矿山非法开采”问题。信访反映的五岭山庄涉及纸坊中村、南寨山、凤山、虎头山等多个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修复设计方案均经市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批准。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开展立面排险、渣石清理、削高填低、场地平整等,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五岭山庄附近涉及的修复图斑绝大多数已完成主体工程,未完工的项目有南寨山、虎头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经调查,以上项目均在傍晚7点停工,施工噪声会对附近的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马集镇机场路两侧工厂非法加工”问题。马集镇政府对机场路进行了详细排查,路两侧无加工厂,门市主要以销售石雕石材为主,现场有待销售的石雕成品,未发现石锯等石材加工设备及违规生产行为。但因风俗习惯,不排除个别村民有私下加工石棺、石牌等行为,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科学合理施工,全力降低施工噪音对周边村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生态修复项目的日常监管,对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三是责成马集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压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如发现加工小作坊及时清理取缔,严防问题反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好居住环境。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
35 | D4JN20241107035 | 来电 | (1)泗水县泗河街道天下景城东区东北角有约1亩地的建筑垃圾未覆盖,和小区东北角连着。导致8号楼北面有建筑垃圾,地面是土路,未水泥硬化,扬尘大,已经快两年了。(2)天下景城东门对面有一个卖牛羊肉的(黑山羊牛羊肉),未屠宰牛羊放在天下景城东门北面,异味重。 | 泗水县 | 固废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泗河街道办事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建筑垃圾未覆盖区域位于泗河街道天下景城东区东北角,现为已供未建设回迁地块,由山东泗兴投资集团承建,目前正在规划设计阶段,未施工建设,四周有围挡,无车辆通行。该地块已拆迁完毕,拆迁后产生的建筑垃圾露天堆存,部分建筑垃圾未采取苫盖措施,地块原有道路未硬化,刮风时易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2.信访反映的卖牛羊肉点实际为泗水县泗河办金振羊肉馆,该餐馆每天用货车运输活体牛羊,到达经营商铺后将牛羊暂放在货车后斗内,牛羊产生粪便异味较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令山东泗兴投资集团推进建设进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对建筑垃圾、道路使用密目网苫盖,严防扬尘污染。目前,已整改完毕。 二是责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三是责成县综合执法局举一反三,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乱堆物料、占道经营等问题及时解决,严防异味扰民,杜绝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控,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 无 | |
36 | D4JN20241107036 | 来电 | 高新区融创济宁府A区、D区,晚上会闻到异味,早上6-7点会闻到严重异味,怀疑为半夜附近第九工业园区(距离小区两三公里)或者其他化工厂排放。 | 高新区 | 大气 |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17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融创济宁府A区、D区附近主要有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一年以上)三家涉异味企业,均位于雪花集团工业园内。第九工业园主要为机械加工企业,无涉异味企业。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要求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减少异味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37 | D4JN20241107037 | 来电 | 泗水县泗河街道福临城B区东门小吃摆摊,官方回复是整顿,来电人不满意此回复,实际情况为现在从早5点到晚10点还是有摆摊,晚上烧烤摊油烟太大,严重影响居民、孩子休息,来电人要求晚上夜市取消摆摊。 | 泗水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泗河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点位为泗水县设置的圣哲路便民疏导点,全天经营,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和小吃类摊点。该疏导点根据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于2023年5月设立,支持了泗水县夜间经济,服务周边5个小区群众的生活需要。 10月28日,泗水县就接到过此信访问题,已取缔停业11家涉及油烟烤串小吃商户,并开展日常巡查。11月8日下午15时、19时、22时和12日早上6时,执法人员多次到该疏导点进行现场检查,该疏导点有13家早间在营摊位、22家午间在营摊位、8家晚间在营摊位,均不产生油烟。信访反映问题中提及此处有摆摊属实,不存在烧烤油烟严重影响居民休息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泗河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劝导夜市商户规范经营,及时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烦心事。 二是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疏导点进行现场检查,引导商户优化经营时段,防止油烟及噪声扰民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加强餐饮油烟、噪音治理,减少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38 | D4JN20241107038 | 来电 | 高新区从东二环路到雪花路和崇文大道,在下班时间下午6点左右回家路过雪花集团附近的时候经常闻到刺鼻气味。雪花集团(西浦路东)每天晚上排放气体,化工气体及其刺鼻,顺风情况下高新区附近几公里小区均能闻到异味。 | 高新区 | 大气 |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17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区域为雪花集团工业园,园区内主要有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一年以上)三家涉异味企业。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要求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减少异味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39 | D4JN20241107039 | 来电 | 汶上县苑庄镇大王庄村村东原小学里面有个钢结构厂,洗砂、气焊声音扰民,影响居民生活。 | 汶上县 | 噪声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苑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山东宏润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位于苑庄镇大王庄村东北,2024年4月租赁苑庄镇大王庄村原王庄小学(2023年停止办学)场所从事钢结构件的加工销售,2024年9月开始生产。企业建有2000余平方封闭式生产车间,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下料-焊接组装-表面喷涂(水性漆),其中喷涂工序尚未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企业不需办理环评手续。该企业东侧为济北旅游大道,西侧、南侧为住户,北侧为农田。因市场原因,该企业自2024年10月中下旬停产至今。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抛丸、切割、焊接等设备设置在车间内,车间大门关闭不严时,抛丸、切割、焊接产生的噪音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行吊设置在室外,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前期曾因行吊噪音引发居民投诉。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苑庄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督促该企业对行吊作业环节实行错时生产,避开居民作息时间,加强车间密闭,减少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压实环保主体责任,严防噪音扰民。 | 已办结 | 长期坚持,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 约谈1人 | |
40 | D4JN20241107040 | 来电 | 金乡县金乡街道金济花园北区的金谷粥店凌晨做早餐,声音扰民。 | 金乡县 | 噪声 | 11月9日,金乡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乡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金谷粥店实际名为金粥缘快餐店,位于金珠路金济花园北区商住楼,从事快餐性质的早餐、晚餐等热食类食品生产销售。前期,该快餐店二楼灶房熬粥、炒菜时会产生噪音,尤其早上备餐较早,噪音明显,影响楼上居民休息。现场检查时,该快餐店已将二楼灶房搬迁至一楼。11月9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快餐店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的限值要求。 | 基本属实 | 一是督促金粥缘快餐店尽快落实油烟净化及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治理到位,杜绝问题反弹。 二是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金乡街道办事处加强对沿街商铺的巡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严防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 无 | |
41 | X4JN20241107041 | 短信 | 嘉祥县仲山镇董楼村西,辛庄东南角十字路口,经常烧的布料废料,浓烟滚滚,特别呛人。 | 嘉祥县 | 大气 | 11月8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仲山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布料焚烧点位于仲山镇董楼村西、辛庄村东南角的坑塘旁边。经查,坑塘附近的董某某箱包代加工点将废旧布条等下脚料丢弃在该处,被人点燃后产生浓烟,造成污染,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令董某某箱包代加工点对丢弃的废旧布条等垃圾进行清运;同时合理规范处置下脚料,禁止随意倾倒堆放。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仲山镇政府持续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随意堆放焚烧垃圾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
42 | X4JN20241107042 | 短信 |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卓雅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厂内有喷漆房环保设施不合格,不完善,导致周围油漆味刺鼻。对人体的健康危害非常大。 | 泗水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8日,山东泗水经济开发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位于泗水经济开发区泉音路11号,从事展览展示柜加工销售,已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无明显异味。该公司喷漆房、烘干房、油漆仓库、调漆车间均建设在密闭车间内,车间内有轻微油漆味。经查,使用油漆均有检测报告,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喷漆、烘干工序作业产生的废气经水帘+喷淋塔+活性炭处理高空排放,与环评批复一致。11月7日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手工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山东卓雅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是责成泗水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合法经营。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加强执法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企业开展检查。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确保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
43 | X4JN20241107043 | 短信 | 曲阜市教师新村,15号楼二单元一层西户,家里开设加工机械,每天都排气,污染了周围空气。造成行人和住户都不能在楼下站立和活动。要求整治、查办。 | 曲阜市 | 大气 | 11月8日,曲阜市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时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15号楼二单元一层西户为正常住户,经调查,未发现机械加工设备,不存在机械加工行为。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教师新村小区物业、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发现小区内存在加工个体户时及时反馈处理,避免造成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违法行为发生。 | 无 | |
44 | X4JN20241107044 | 短信 | 杨家河公园那里面的水质很差,杨家河的污染水据说是太阳纸业新材料厂(玄帝庙村附近)排放的!已影响到了整个南阳湖的水质! | 兖州区、高新区 | 水 | 11月8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生态环境分局、颜店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产业园,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已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该企业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处安有水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已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4小时进行监测。该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利用管道由王桥村排入杨家河,该入河口下游建有拦水坝,处理后的中水会沿杨家河逆流而上进行生物降解,并在上游北王屯村利用管道输送至泗河龙湾店湿地。信访反映的杨家河公园、玄帝庙村均位于拦水坝下游,在非汛期泄洪的情况下,太阳纸业中水不会流到此处。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超标排污和偷排偷放问题,也未发现其他企业向杨家河排放污水的问题。现场调阅该企业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和2024年9月份总外排水(氧化塘排水口)自行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标准限值要求。 经排查,该区域范围内未发现污水排入,杨家河玄帝庙出境断面处、杨家河公园内河水清澈,无异味。调阅杨家河玄帝庙断面在线监测数据和第三方人工检测数据,报告显示各项数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标准三类水标准。11月1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杨家河公园水质进行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二类标准。 | 不属实 | 一是责成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环境保护有关信息。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以最严措施保障南四湖水质安全。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 无 | |
45 | X4JN20241107045 | 短信 | 曲阜市时庄街道大安村的绝户地笼昨天依然在河道里,还有多少地笼不得而知 ;曲阜市时庄街道小安村非法捕鱼船、地笼依然在粘网捕鱼。 | 曲阜市 | 其他 | 该信访与第11批X4JN20241104075号为同一问题。 11月5日、11月8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姚村镇政府、时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时庄街道后戴村至姚村镇颜家村泗河河道,河道长度约10公里。11月5日-11月6日现场检查时,泗河北岸姚村镇的河口村、坊上村、竹子园村、颜家村,南岸时庄街道后戴村、大安村、小安村河岸边的共8艘船只,均未发现使用船只进行非法捕鱼行为;河道内安放地笼网20套、粘网300余米。11月8日再次调查时,未再发现非法捕鱼船、地笼粘网捕鱼情况。 前期,曲阜市农业农村局也曾发现过非法捕鱼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于11月6日对该河道非法渔具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是加强宣传,在泗河流域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引导村民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责成监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河道执法巡查力度,结合群众举报和网络平台信息,严防下河非法捕鱼等行为,保护泗河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长效管控。 | 无 | |
46 | X4JN20241107046 | 短信 | 任城区喻屯镇安兴集村因大王楼煤矿的开挖,至使土地大部分塌陷,祖坟都淹在水中,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面临地无法种植,人去世后无处埋葬的窘境,给老百姓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惑。 | 任城区 | 生态 | 信访反映问题与第8批X4JN20241101045反映问题一致。 11月8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喻屯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件反映的任城区喻屯镇安兴集村,距洙赵新河北堤约500米,于2018年被划为采煤塌陷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1.关于“耕地严重下沉坍塌”问题。该村耕地下沉塌陷系鲁西矿业王楼煤矿早年采煤所致。该地块至今未稳沉,待土地稳沉后,由王楼煤矿按照塌陷地治理标准进行复垦。 2.关于“祖坟被水淹没5年”问题。经核查,安兴集村约500余亩土地塌陷,部分坟地确在塌陷范围内。王楼煤矿已认定并补偿大部分塌陷地,目前正在对剩余塌陷地进行治理,对涉及到的坟地将采取妥善措施处置。 3.关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核查,该地块不位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塌陷区域内正常种植莲藕,未破坏水生态环境。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区自然资源局关注塌陷地稳沉情况,满足复垦条件时,及时督促王楼煤矿按照标准开展复垦。在复垦中,严格按照方案施工,严防污染环境行为发生。 二是责成喻屯镇每年对塌陷土地进行测量认定,及时向群众支付补偿款。 三是责成部门和属地镇街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 阶段办结 | 长期坚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 无 | |
47 | X4JN20241107047 | 短信 | 济宁市汶上县长乐湖小区31号楼下的水果商贩的录音喇叭这两天又又开始播放了!时间是早7点到中午12点。下午4点开始到晚7点钟!特别是接送学生的时间放的声音大!孩子学习和老人休息受到严重影响! | 汶上县 | 噪声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中都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长乐湖小区为开放式小区,紧邻汶上县花园路。因小区周边没有农贸市场,为满足周边群众购物需求,按照《济宁市便民潮汐临时经营点设置导则》要求,汶上县在花园路设立了潮汐便民摊区,摊区内禁止商贩使用喇叭销售,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执法人员和2-3名文明劝导员进行日常巡查。 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区域有使用录音喇叭售卖的商贩。经调查了解,确有走街串巷的流动摊贩进入便民摊区和长乐湖小区,使用喇叭叫卖,早、中、晚时间不固定。31号楼位于小区出入口,紧邻该摊区,流动商贩叫卖噪声对31号楼影响较大。曾有31号楼群众通过拨打12345热线、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物业公司投诉等方式反映过商贩叫卖噪声扰民问题。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中都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执法人员或劝导人员在重点时段进行劝导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商贩噪音扰民行为。 二是加强对该摊区的日常管理,确保商贩文明规范经营,维护好小区居住环境。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严防噪音扰民。 | 无 | |
48 | X4JN20241107048 | 短信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吴家湾村村西边、村东南、村北边有多家宰杀兔子的,家庭式作坊,他们家庭式的作坊宰杀完之后,血水都是流到下水道的,而且这种兔肠子下水血水都是随地掩埋。 | 太白湖新区 | 水 | 11月8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石桥镇政府对该信访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吴家湾村内有2家杀兔子的小作坊,每户每天宰杀活兔10-20只左右,血水随冲洗用水进入下水道,兔肠大多送给邻居喂狗使用,剩余少许随地掩埋。 | 部分属实 | 一是调查组现场制止了两家作坊宰杀活兔,告知其严禁私屠滥宰、严禁随意排放屠宰血水。同时,对两家活兔宰杀作坊进行了取缔,将宰杀挂钩等屠宰工具进行了拆除。 二是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石桥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两家屠宰作坊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
49 | X4JN20241107049 | 来信 | 高新区鸿尊红木家具厂污染情况,搬到一个更加隐蔽的地方(济宁市高新区犬只留检所),继续生产,继续污染。工厂在留检所后面,把有污染的活,晚上干。 | 高新区 | 大气 | 11月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鸿尊红木家具厂实际名为山东鸿尊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原位于柳行街道南营工业园内,2023年4月,搬迁至济宁市高新区犬只留监所北侧厂房,作为仓库使用。现场检查时,现场有部分生产设施间隔摆放,虽处于断电状态,但有生产能力;现场未发现生产行为及生产痕迹,夜间检查时也未发现生产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是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该企业涉嫌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立即清理现场生产设备。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一旦发现无证排污、违规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
50 | X4JN20241107050 | 短信 | 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孟庄村西北边,连固线公路东西方向路南,灌溉水渠水呈乳白色,有恶臭。 | 任城区 | 水 | 11月8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居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灌溉水渠实际为安居街道高架桥配套沟渠,东起高架下坡,西至龙拱河,全长约1.5公里,主要用于收集高架桥雨水。沟渠两侧已经建设防渗隔坡,配套建设雨水提水泵站一座。经现场核查,沟渠附近无工业企业、个体作坊,未发现私设暗管向渠内偷排污水现象。检查发现,该沟渠水面漂浮大量落叶、浮萍等,水体整体观感较差,存在一定异味。经进一步核实,该沟渠无生态补水,水体静止不活动,自净能力差,造成水生植物腐烂发臭,产生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安居街道立即对沟渠内浮萍、落叶、腐烂水草进行清理,加强沟渠日常维护,确保沟渠水质良好。目前,水面杂物已清理完成。 二是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安居街道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重点河段巡查力度,严防污水直排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生态环境。 | 无 | |
51 | X4JN20241107051 | 短信 |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留庄红绿灯往北1000米往西转弯处路北蓝色大门院内、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九村(新安煤矿东200米处路南)山东明鸿物资有限公司、微山县新耀贸易有限公司场房内4套洗沙流水线,以上3个地方每天都是夜间大量洗沙,洗沙场无手续洗沙,污水乱排放,请求督导组责令地方政府限期依法拆除场内所有违法洗沙设备,拆除违法洗沙用途变压器。 | 微山县 | 水 | 此件与第一批D4JN20241025004、第二批X4JN202410261127、第十二批D4JN20241105045基本相同。 11月9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3家企业实际名分别为微山瑞弘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凯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山东明鸿物资有限公司同一厂址)、微山新耀贸易有限公司,均从事水洗沙生产,已办理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3家公司共建有7条生产线,其中微山新耀贸易有限公司有5条,其他2家公司各有1条,洗沙废水均为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3家企业厂区周围排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济宁市自2024年11月8日2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10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11月9日现场核实时,3家公司均未洗沙作业,查阅公司生产台帐,无夜间生产问题。其中微山新耀贸易有限公司11月9日夜间有运输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令水洗沙企业加强人员培训管理,严格落实废水处置和扬尘抑尘要求,规范处置压滤泥饼,并确保台账记录内容完整。10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和留庄镇人民政府对水洗沙企业开展培训和后督查,问题已整改。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严防企业出现的扬尘、噪声及污水外排影响周边环境行为。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 无 | |
52 | X4JN20241107052 | 短信 | 汶上县寅寺镇合隆建材有限公司外加剂泄露,导致地下水污染严重,废弃的碱水直接从机组前面有个排水沟直接到厕所前有个坑排到里面直接渗到地下去。 | 汶上县 | 水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汶上县寅寺镇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汶上县合隆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寅寺镇草桥西村西500米,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环保手续齐全。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外加剂使用塑料桶存放,未发现泄露情况。厂区西南侧厕所旁实为雨水收集池,冲洗地面时,有少部分地面冲洗水流入该收集池内。现场核查时,该池内无水。但该雨水收集池建设不规范,未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寅寺镇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结果待出。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寅寺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督促该企业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池,严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二是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三是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结果,做好后续工作。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
53 | X4JN20241107053 | 短信 | 金乡县县城周围湖泊河道,常年被不法电鱼分子侵袭。金乡渔政和电鱼锚鱼的同流合污,今天举报锚鱼的,渔政过来收杆子走个过场,没过2小时,锚鱼杆又被要回来了,继续锚。 | 金乡县 | 生态 | 11月8日,金乡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金乡街道办事处、鱼山街道办事处、高河街道办事处、王丕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金乡县城周围湖泊主要包括九湖五河。 2024年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依法查处了2起电鱼行为,对当事人电鱼工具予以收缴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共查处5起非法锚鱼行为,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先行登记保存锚鱼杆5个。11月5日以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通过实地摸排、走访群众等方式持续开展昼夜巡查,目前暂未发现非法电鱼和锚鱼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金乡街道办事处、鱼山街道办事处、高河街道办事处、王丕街道办事处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县域河湖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筑牢水域安全防线。 二是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公布举报电话,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 已办结 | 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 无 | |
54 | X4JN20241107054 | 短信 | 经开区疃里镇进士张北原来的鞭炮生产基地院内,有多家小作坊,不知道生产什么,又脏又乱,有噪音,有异味,给周围的人带来不便。 | 经开区 | 噪声 | 11月8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实际为进士张村废弃鞭炮生产基地,院内目前共有竹板加工点2家,主要生产养殖用竹排,已办理营业执照;废品收购点2家,主要进行废旧轮胎和橡胶制品回收、分类及售卖,已办理营业执照;养羊场1家,现存栏约60只,属非规模化养殖,已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养猪场1家,目前无存栏生猪,已建设粪污收集设施,属非规模化养殖,已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现场检查发现,2家竹板加工点切割作业时会产生噪声,无明显异味;养羊场因粪污清理不及时,除臭剂喷洒频次低,存在异味扰民问题;2家废品收购点堆存有部分废旧轮胎、橡胶制品,现场无明显异味、噪声。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竹板加工点规范加工作业时间,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严防噪声扰民。 二是责成养羊场及时清理养殖粪污,确保日产日清。同时,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加大对废弃鞭炮生产基地的巡查监管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避免异味、噪声等扰民现象发生。 | 已办结 | 加强巡查监管,严防噪音、异味扰民。 | 无 | |
55 | X4JN20241107055 | 短信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G342,张桥,桥南东15米处河道水体发白,有臭味。 | 梁山县 | 水 | 11月8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水务局、馆驿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河道为老流畅河馆驿镇张桥村段。该段河道南侧建有居民小区和运河商贸市场,其中小区居民72户,长期居住约20户;运河商贸市场有商户60余户,主要从事五金、面粉食品批发。小区及运河商贸市场每天共产生20余方生活废水,生活废水全部通过污水管网进入37.5方的污水收集池,由运河商贸委托专人抽取并运输到馆驿镇西张庄农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经核查,因近期小区入驻群众增加、用水量突增,生活污水抽取不及时,造成收集池内生活污水外溢至流畅河,导致馆驿镇张桥村南桥东河道水体发白,有臭味,形成长约15米的污染带。 | 属实 | 一是责令馆驿镇政府立即组织力量将溢水口进行了封堵,确保污水不再溢出,同时加大对污水收集池的清运频次,严防问题反弹。目前,污水口已封堵完毕。 二是责成馆驿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镇村两级河长巡查力度,委托社会监督员不间断检查、反馈,坚决杜绝废水直排河道问题发生。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保障河道水质。 | 无 | |
56 | X4JN20241107056 | 短信 | 泗水县圣水峪镇过驾峪村,村北边,路西村内有个养鸡场,露天粪池。夏天嗅气熏天,苍蝇满天飞,窗户也不能开,气味难闻。从北往南一里地的住户深受其害。 | 泗水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圣水峪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鸡场实际名为泗水县圣水峪镇军辰养殖场,位于过驾峪村北侧,从事蛋鸡养殖,设计存栏2900只,现存栏2800只,为非规模化养殖户,该场建设1座养殖棚、1座80m²晾粪棚、1座95m³污水池,产生的鸡粪用于自家农田施肥。 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污水池因遮盖物损毁未采取加盖措施,鸡舍南侧粪污导排沟未加盖,厂区未达到雨污分流要求。养殖场附近有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养殖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立即对污水池、粪污导排沟加盖,定期维护污水池及导排沟,及时清理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避免异味扰民。现已完成整改。 二是责成圣水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帮扶辖区内养殖场规范处置养殖粪污。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严防养殖异味扰民。 | 无 | |
57 | X4JN20241107057 | 短信 | 梁山县拳铺镇郭堂村,村干部乱埋污染环境的垃圾。郭堂村民安某英拾荒捡的塑料袋,有6吨多。掩埋的位置,就在村民安素英老人的家东部6米远的地方。 | 梁山县 | 生态 | 11月8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拳铺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梁山县拳铺镇郭堂村村民安某英平时以拾荒为主,收集的垃圾堆积在家中和东墙外。垃圾堆安全隐患较大,曾发生火灾。为消除火灾隐患,村委会将安素英家东墙外垃圾进行清理填埋。 接信访举报后,拳铺镇政府立即安排郭堂村委会使用挖掘机对信访点位进行了挖掘,现场挖掘范围南北长5米、东西宽4米、深3米,共挖掘出塑料袋、破旧衣物2.8吨(含部分土壤)。拳铺镇已将清理出来的垃圾运送至梁山县垃圾发电厂处理,原处由村委会运来好土回填。 | 部分属实 | 一是拳铺镇政府对郭堂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随意倾倒、掩埋固废、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拳铺镇将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严防掩埋固废等违法行为发生。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 无 | |
58 | X4JN20241107058 | 邮箱 | 我举报济宁经开区疃里镇前贾村奎发物资回收公司,该公司位于村中心,每天大型打包机连续工作,产生噪音严重影响我们居民正常作息,且收购废旧垃圾产生恶臭令我们恶心,令我们无法健康生活。前几天我看公示结果系啤酒瓶发酵产生恶臭,但该厂依然继续回收酒瓶!且藏匿在该厂对门一居民院中! | 经开区 | 噪音 | 11月8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回收公司实际为济宁经济开发区奎发废品收购站,主要进行废纸箱、啤酒瓶、书本等废品回收、贮存、外售活动,配备打包机1个。该收购站为家庭作坊式经营,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前期检查发现,该收购站院内堆存的废啤酒瓶内残留啤酒液发酵及部分易腐物质发霉易产生异味,疃里镇政府已现场要求贾某对回收的废酒瓶等易发霉废品进行清理。 11月8日现场检查发现,该收购站对面一居民院内确存有部分酒瓶,现场无明显异味;打包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和镇政府对经营业主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暂停营业,彻底清理其存放的啤酒瓶等易腐垃圾,注意日常卫生保洁,整改完成后方可营业。同时,合理安排打包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严防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存放的啤酒瓶等易腐物质已全部清空。 二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经营业户环保意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各废品收购点规范经营,严防问题反弹。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严防噪音、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59 | X4JN20241107059 | 邮箱 | 24年11月6日,21时左右,高新区景云社区异味严重,开着窗户,室内都可以闻得到。怀疑晚上偷排 | 高新区 | 大气 |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17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景云社区小区附近主要有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一年以上)三家涉异味企业,均位于雪花集团工业园内。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要求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减少异味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60 | X4JN20241107060 | 邮箱 | 汶上县康驿镇解庄村周围恶臭的问题。 1.解庄村恶臭从2021年持续至今,影响周围近4个村庄的居民生活,夏日无法乘凉,冬天不能通风,春秋天的恶臭更是让人难以忍受。 2.此问题从2021年举报12369平台,一直无人解决这个问题。 | 汶上县 | 大气 | 2024年11月8日,汶上县组织康驿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实并走访群众,信访反映的恶臭气味为山东祥盛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异味,与第一批编号D4JN20241025160和第十二批编号D4JN20241105035反映问题相同。该公司主要从事肉鸭养殖,年出栏肉鸭约400余万羽,属规模化养殖场,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集污池、固液分离机、储粪棚、储液池等粪污处理设施。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养殖粪污乱排乱放情况,厂区及周边未发现明显异味。经调查了解,该公司每批次肉鸭出栏时间会持续大约6-7天,出栏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会比平时较重,养殖场周边异味较明显。2024年10月30日,康驿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山东祥盛畜禽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了臭气检测,结果达标。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康驿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剧、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督促该公司在肉鸭出栏期间加大除臭剂的喷洒频次和使用量,尽量减少异味;同时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做好日常除臭、粪污资源化利用、场内场外卫生保洁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养殖异味,严防异味扰民。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解决好异味扰民问题。 | 已办结 | 规范畜禽粪污管理,防止异味扰民。 | 无 | |
61 | X4JN20241107061 | 邮箱 | 济宁太白湖新区石桥镇后石村有两家养鸭场,距离村庄很近,味道持续全天散发,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该状况至今持续了两三年。 | 太白湖新区 | 大气 | 11月8日,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农业农村事务部、石桥镇政府对该信访件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确实有两家养鸭场,于2008年开始养殖,均为非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合计存栏肉鸭约8000只。2家养鸭场均建设了大棚式鸭舍,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和晾粪棚,养殖粪污经沉淀池发酵和晾粪棚晾晒后用于附近农田消纳还田。现场调查时,鸭圈周边有养殖异味,会对周边居民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现场督导两家养鸭场对养殖场区域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避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同时,要求两家养鸭场应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圈舍粪污、堆积发酵,避免粪污散落。 二是加大对养殖户养殖粪便收集处置情况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已办结 | 加强管理,避免异味扰民。 | 无 | |
62 | X4JN20241107062 | 邮箱 | 高新区海川路创业公寓,这几天这边到晚上能闻到明显异味,像是化学品异味! | 高新区 | 大气 |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17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创业公寓小区附近主要有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一年以上)三家涉异味企业,均位于雪花集团工业园内。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要求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减少异味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已办结 | 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 无 | |
63 | X4JN20241107063 | 邮箱 | 济宁大安机场噪音问题,在我们原本宁静的乡村,飞机噪音已经成为了极大的困扰。随着时间的推移,飞机噪音问题愈发严重,极大地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 兖州区 | 噪音 | 11月8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交通运输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济宁大安机场”位于兖州区漕河镇,为民用支线机场,2023年12月28日转场通航运营,运营单位为济宁大安机场有限公司,管理由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直属管理。该机场按照国家规定选址,已办理环评手续并获准批复。该起降航线及机场周边有漕河镇14个村庄、新驿镇10个村庄及大安镇的部分村庄,飞机起降运行时产生的声音,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是积极协调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机场噪声污染情况调查,综合考虑经济、技术和管理措施制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积极稳妥推进机场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改善。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街配合济宁大安机场做好群众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争取赢得群众理解支持。 | 阶段办结 | 加强沟通,依法妥善解决机场噪声污染纠纷。 | 无 | |
64 | X4JN20241107064 | 邮箱 | 兖州北关街东的惠民泽缘名府居民经常闻见空气中夹杂的臭味,以及近日早上小区东边临近火车道常能闻见有焚烧的刺鼻烟味,导致居民早上不敢开窗户,严重污染了空气质量和生活环境。其次旁边的火车道在挨着小区太近的情况下,周边没有任何隔音设备,每天不分白天黑夜的火车轰鸣声,导致影响居民休息, | 兖州区 | 大气 | 11月8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鼓楼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异味扰民问题。经排查,该小区周边区域没有排放废气工业企业,未发现小区及周边区域有焚烧痕迹,未闻见有焚烧的刺鼻烟味和臭味。因近期落叶较多,不排除有焚烧落叶或垃圾的情况发生。 2.关于火车噪音扰民问题。信访反映的火车道为新石铁路,惠民泽缘名府围墙距离铁路约50米,符合《济宁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版)》技术规范要求,已在小区围墙外侧设置防声林、隔音土障等措施,以尽量做到减轻、避免铁路噪声对居民的影响。现场检查发现,铁路机车通过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和镇街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落叶和垃圾,发现焚烧落叶或垃圾的情况及时制止,减少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是加强与铁路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减轻火车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噪声监测,依据检测结果采取有针对性整改措施。 | 阶段办结 |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沟通协调,严格落实控烧、降噪措施。 | 无 | |
65 | X4JN20241107065 | 邮箱 | 济宁市邹城市城前镇郝某某养鸡场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具体问题包括:1. 养鸡场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导致水质恶化;2. 粪便堆积严重,散发恶臭,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和空气质量;3. 噪音污染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 邹城市 | 水 | 11月10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城前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郝某某养鸡场,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取得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不在禁养区内,现存栏蛋鸡1.5万羽。该养鸡场建有鸡舍5栋,配套建有5个400立方米贮粪池和1个100平方米储粪棚。养殖粪污经规范化处置后还田利用处理。 经现场排查,未发现该养殖场有废水排放口,场区周边亦无废水外排痕迹,距离最近的下石河村水库水质清澈,未见养殖粪污污染情形。但该养殖场存在储粪棚防溢设施不完善导致积存粪污外溢问题;贮粪池粪污清理不及时,会导致异味扰民问题;鸡鸣声也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指导养殖场清理储粪棚外溢粪污,并喷洒生物除臭剂;同时修建储粪棚防溢墙,防止再次外溢。 二是责成责任部门和属地镇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养殖场及时清运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杜绝再次发生扰民问题。同时注意落实好降噪措施,处理好邻里关系。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 无 | |
66 | X4JN20241107066 | 来信 | 举报济宁市任城区济邹路678号山东源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西侧的大车间西北角所立反应釜、储罐。这些设备是夜晚偷偷非法生产,白天不干。是下属山东源根化学技术研发有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生产胶黏剂、碳酸锆钾等有毒有害化学品。隔三差五夜里偷偷生产,早上七点前装吨桶用车走北门出货运往兖州的太阳纸业。每月300-400吨不等。生产时产生酸气,有废水及涮吨桶废水排放,毒害工人健康。污染空气、地下水。希望有关部门能夜晚观察,一早观察北门出货,能抓现行。 | 高新区 | 水 | 11月10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接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山东源根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关于企业非法生产的问题。经查,该企业环评、排污许可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聚丙烯酰胺、聚氨酯、水、碱式碳酸锆复配混合+变性淀粉、有机硅乳胶、水、次亚磷酸钠复配混合-复配混合-化验监测-成品,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 2.关于企业原材料、产品为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问题。该企业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有:聚氨酯、变性淀粉、碳酸钠、丁苯胶乳、碱式碳酸锆、有机硅乳液,均不在《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 年)中。该企业主要产品为胶黏剂、碳酸锆钾,均销售至太阳纸业生产烟盒等纸制品使用,调阅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产品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标准要求。该企业生产工序为单纯的化学品物理混合分装,并不产生新的物质。 3.关于夜晚生产的问题。该企业环评等手续未对生产时间进行要求。经调查,该企业主要在白天进行生产,因下游企业要求送货时间为早7点且企业产品需要温度保持在50度以上,企业夜间进行产品保温,早上4-5时装车发货。调阅企业生产台账,因市场行情问题,该企业目前处于间歇生产状态。 4.关于排放废气的问题。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未发现有酸气排放。 5.关于“废水及涮吨桶废水排放”的问题。该企业环评要求涮吨桶废水回用至生产环节,不外排。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南车间导流沟、车间外西北角雨水观察井中存有液体。经核实,因存在雨污混流问题,企业厂房冲洗废水排入雨水管网所致。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处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环保部门对山东源根新材料有限公司雨污混流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责令企业对进入雨水管网的污水进行清理,并按照环评要求对冲洗废水规范处置。 二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 阶段办结 |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 | 无 | |
67 | X4JN20241107067 | 邮箱 | 梁山街道高垓村,近两三年以来,我们所在区域频繁遭受不明来源的气体污染侵扰,每当夜幕降临至次日清晨,空气中便弥漫着一股刺鼻、酸臭等、令人窒息的异味,刮北风是较明显,我们怀疑村北周边厂房内有化工小作坊或者不合法的生产企业。 | 梁山县 | 大气 | 11月8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梁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信访反映的高垓村位于梁山街道东南位置,村周边共有3家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其中,山东金三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梁山亚太金属有限公司为机加工企业,不涉及废气排放;济宁康普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有机肥生产企业,已停产半年,该公司以畜禽粪便、微生物剂、草木灰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厂区内存放的氨基酸原料散发异味,当刮风时,异味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经对周边扩大排查范围,未发现存在化工作坊和散乱污企业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市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异味扰民。 二是责成梁山街道办事处压实属地责任,定期对周边进行巡查,严防散乱污企业问题反弹。发现异味扰民问题及时处置。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 无 | |
68 | X4JN20241107068 | 邮箱 | 济宁高新区保利城小区挨着高架未安装高架隔音板,让居民深受噪音问题。 | 高新区 | 噪音 | 该信访与第二批D4JN20241026098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6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警支队联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高新区保利城小区位于崇文大道与宁安大道交汇处,由济宁广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小区西侧外墙距离内环高架约60米,高架车辆噪声会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 | 属实 | 一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项目开发企业、内环高架产权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声检测鉴定,根据检测结果,采取有针对性降噪措施。 二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做好宣传引导,引导过往车辆减速慢性、禁止鸣笛,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三是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的相关监督检查力度,减少噪音扰民。 | 阶段办结 |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音扰民。 | 无 | |
69 | X4JN20241107069 | 邮箱 | 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庄垓村浩越畜牧养殖厂(位于济宁市梁山县杨营镇庄垓村村东南)不按标准建设和运营,私自乱埋管道,向河道里面排放牛的粪便,不只河流受到污柒,空气中也充满了恶臭,长时间的排放导致我家承包栽种的108棵树中有91棵树死亡,其余也影响到成长。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他们用土掩埋罪证。 | 梁山县 | 水 | 11月8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梁山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杨营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养殖场实际名称为梁山县杨营镇浩越畜牧养殖合作社,位于杨营镇庄垓村村东南,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00米,设计年存栏肉牛6500头,现存栏肉牛4000余头,为规模化养殖场,已取得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登记。养殖场北侧有一条沟渠,为张楼干沟支流,主要用于排洪和灌溉,养殖场的雨水管道接入该支流。养殖场西侧隔生产路和生产沟有一处杨树林,约100余棵树。 1、关于养殖场不按标准建设和运营问题。经查,该养殖场共有33座牛棚,占地面积约7599㎡;配套建设了6100㎡晾粪棚、1560m³的废水收集池、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套活性炭除味设备、1套除尘设备,厂区进行了雨污分流。2023年4月养殖场组织环保验收,符合“一棚一池”、“雨污分流”标准,治污设施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并运行。 2、关于养殖场私自乱埋管道向河道排污问题。经核查,该养殖场并未私自乱埋排污管道,但在饲养肉牛、清理粪污过程中,部分养殖粪污有进入雨水管道的情况,后期经雨水冲刷,导致部分养殖粪污随雨水流入北侧沟渠,造成水体污染,气味难闻。 3、关于树木死亡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杨树林大部分树木已落叶,无干枯死亡现象。现场发现91颗杨树树干有大量虫眼,经林业专家认定,该树木患杨水泡溃疡病,属树木常见病,导致提前落叶,树木并未死亡。2024年4月10日杨营镇已将林木有害生物情况发送至各村,但部分村民未按要求采取防范措施。 4、关于用土掩埋罪证的问题。经核查,前期杨营镇责令该养殖场对生产沟进行清理抽排、清挖。为保持河道排水畅通,养殖场对河道进行衬底处理,不存在用土掩埋罪证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杨营镇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养殖户做好粪污清运工作,防止养殖粪污再次进入雨水管道。 二是责令压实养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面清理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同时对养牛产生的粪污及废水定期进行清理,杜绝外排。 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处理好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 已办结 | 立行立改,加强监管,杜绝粪污外排污染环境。 | 无 | |
70 | X4JN20241107070 | 邮箱 | 公告我看了,韩垓粮食收购加工厂,回复和半年前回复一样,地方都在维护违法者。现你们来了才好使,没有杨尘了。一走还会再扬尘四起的,现没整改沒查封。经多方打听这个厂房是农业用地,以农场的名义建的违法建设3000多平10多米高,打着农场幌子在农田建的厂房,农场国家规定只能存放粮食,不能经营,现已成经营买卖加工筛选粮食。地方单位能不知道吗,这是个农场,什么原因导致地方单位杨尘违建,以农场的幌子在农田建厂房,无人管,政府公告回复全是谎报瞒报,不为民着想。农场不能买卖只能储存粮食,地方视而不见,为什么没有处罚,查封,全是在违法,害的我们这一片尘土飞扬。 | 梁山县 | 大气 | 11月8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发改局、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韩垓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粮食收购点实际名为梁山县洪峰家庭农场,位于梁山县韩垓镇韩垓村村南,梁济公路路南,该农场先后于2022年9月30日、10月1日与韩垓镇五里堡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土地600亩,已办理营业执照。 1、关于农田违法建设厂房的问题。经核查,该农场实际建设厂房约3000㎡,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布图进行查询,厂房占用土地现状地类为设施农用地及工业用地,符合设施农用地办理条件。2023年7月11日,梁山县洪峰家庭农场向韩垓镇人民政府提出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2023年7月12日,韩垓镇人民政府批准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梁山县洪峰家庭农场不存在土地违法使用问题。经进一步核实,该厂房为家庭农场粮食储存场所,只能储存本农场生产的粮食,不能对外从事粮食收储、加工。该农场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2、关于厂房尘土飞扬的问题。该农场建有一个厂房,有南北两个大门,地磅安装在北门路边,装卸粮食时间不固定,粮食运输车辆过磅称重后从北门进入厂房装卸粮食,装卸粮食后从北门离开农场,厂房大门敞开时卸粮产生的扬尘会逸散至外环境,对附近住户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自然资源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用地行为,保障自然资源安全。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责令梁山县洪峰家庭农场在装卸粮过程中关闭大门,对收购点地面进行喷淋降尘,增加厂房外侧道路洒水频次,减少扬尘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 三是责成韩垓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加强教育引导,处理好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已办结 | 加强用地监管,确保土地合法利用,切实减轻扬尘问题。 | 无 | |
71 | X4JN20241107071 | 邮箱 | 山东省曲阜市息陡镇冷庄村,史某甲,田某,史某乙等人为首,2017年2018年利用金钱盗采农田的沙,利用挖掘机晚上作业,在用渣土石块填埋,盗采农田不计其数,田某利用地下水资源进行洗沙,高价售卖。形成黑色产业链。洗沙沟渠直通南河,村民敢怒不敢言。浪费了极大的水资源,对生态严重的破坏,在这期间利用盗采国家资源沙土高价售卖赚的盆满钵满 | 曲阜市 | 生态 | 11月9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息陬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区域为曲阜市息陬镇冷家庄村周边及村南河道。 1.关于盗采农田沙问题。对息陬镇冷家庄村域范围内的农田、沟渠、河道全面排查,并调取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影像比对,在村域内共有4处地块发生变化,未发现盗采砂石问题。地块一位于冷家庄村委会北侧,为2016年该村在实施户户通工程时,村委会在该处存放的施工材料等,占地面积约8亩,工程完工后已将该地块复垦并耕种;地块二位于冷家庄村东侧、大棚以西,为2019年修建鲁南高速铁路时施工车辆和机械的临时存放点,面积约6亩,现已复耕并种植;地块三位于冷家庄村东侧、大棚以东,为2019年鲁南高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物临时堆放点,面积约42亩,工程结束后已复垦成耕地并已种植;地块四位于冷家庄村村东路南,为山东中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砂石料存放点,面积约32亩,现场为存放的砂石料及部分车辆。 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2017年至2018年间没有发现利用挖掘机盗采农田内沙资源的行为。 2.关于田某利用地下水资源进行洗沙问题。信访反映的田某实际为山东中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山东中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办理了环评手续,洗沙用水源自院外的农田灌溉机井,未办理取水手续;洗沙后的水排至沉淀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污水外排痕迹,南侧院内存有沙及洗沙设备。经核查,院内存放的沙全部购自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尼山料厂。 | 部分属实 | 一是曲阜市水务局已对山东中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立案调查。 二是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镇街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频次,严防自然资源违法开采问题。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严防非法盗采自然资源问题发生。 | 无 | |
72 | X4JN20241107072 | 邮箱 | 泗水县高峪镇上下峪村高某某,为了一己私利在下峪村公厕旁主河道里私自拦河筑坝,严重影响生态平衡,在他筑坝的上方二十米,原有一道坝,但是他为了自己方便,又私自在河里建筑堤坝,将村里主河道的水拦住,这条河是附近上下峪村的主河道,汛期水位很急,高某某建坝已经接近尾声,如果建成以后,将会导致汛期水排不出去淹进周边住宅,并且会冲向路上,在他筑坝的下游一公里处有村民用来浇庄稼的农灌设施,旱季全部指望河里的水流浇地,他把水拦住旱季下游没水,全村近半老百姓将会没法浇地。 | 泗水县 | 生态 | 2024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拦河筑坝实际是对原跨水沟漫水坝的水泥路面进行加固提升,原水泥路面在2023年汛期被冲刷损毁。2023年10月6日、10月12日,上下峪村先后召开支部会、党员群众代表会,表决通过对水泥路面加固提升事项。加固施工于10月底完成,村文书高某某组织本村村民自行施工,并非私自筑坝。经现场核查,该河道为一条自北向南流向的天然冲刷水沟,径流量极小,并非主河道,该处上游30余米有1处截潜,下游无农灌设施。该坝未将水源拦截死,留有4个排水管,产生的蓄水量和蓄水面较小,目前仍有自流水,下游与上游来水量大体一致,未影响下游群众浇地。2024年汛期,泗水县遭遇两次超200mm特大降水,该坝未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责成上下峪村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畅通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消除群众疑虑。 二是责成高峪镇人民政府落实好属地责任,加强汛期内水利设施巡查和管护,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成县水务局发挥好行业监管责任,协调指导好镇村水利设施建设。 | 已办结 | 加强监管,长期坚持,确保水利设施安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