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宁市交办群众信访件(第十六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4-11-15 11:51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六批信访举报件50件(重点关注0件)。截止11月15日18时,已办结42件,阶段办结8件,未办结0件。其中属实16件,部分属实31件,不属实3件。
序号受理编号受理
方式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办结
目标
问责
情况
备注
1D4JN20241109001来电任城区滨湖西路唐口街道茹行村京杭大运河特大桥正南方向2km左右茹行排灌站夜间20:00-凌晨3:00施工导致有噪。任城区大气    11月11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唐口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施工工地实际为唐口街道弃土区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地点距茹行村约300米,承建单位为山东中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1日晚22时许,执法人员对该工地开展了突击夜查,检查发现该工地正在进行夜间施工,未按要求配备雾炮等降尘设备,挖掘机、渣土车等施工车辆现场作业时噪音较大,并产生一定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工地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不具备夜间施工资质。
属实    一是责成主管部门约谈施工方责任人、监理方责任人、环保网格员,并责令该项目施工单位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作业时间进行施工,严禁夜间施工及道路运输,避免噪音扰民问题发生。同时,立即按规范要求配备降尘抑尘设施,并保持正常开启使用,避免产生扬尘问题。目前,该工地已停工整改。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属地镇街强化日常监管,督促该施工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阶段办结督促整改落实,严防噪音扰民。
2D4JN20241109002来电金乡县鸡黍镇李小楼村村外北边田地里11月7号夜间烧秸秆后用土填埋,至今还在冒烟。金乡县大气    11月10日,金乡县政府组织鸡黍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位置实为鸡黍镇李小楼村村委会设置的秸秆存放点。经查,2024年11月7日夜间,该秸秆存放点发生不明原因起火。该村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使用挖掘机采取掩土的方式进行灭火,火点当晚被扑灭,过火面积约240平方米。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鸡黍镇政府对该秸秆存放点进行清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11月10日下午,残余秸秆已运送至秸秆回收点,灰烬已清理完毕。
    二是落实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力度,增加巡查频次,避免焚烧秸秆问题发生。
已办结举一反三,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严防问题反弹。
3D4JN20241109003来电邹城市田黄镇老牛后村国兴再生资源(老牛后洗沙厂)扬尘很大、噪音很大,严重扰民。邹城市大气    11月10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田黄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点位确实有一家洗沙厂,实际名为邹城市瑞拓新型建筑材料厂,不是国兴再生资源(该公司已于2020年关停)。该洗沙厂办理有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建设了装有喷淋装置的封闭车间,进料、筛分、破碎等含尘气体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设置有洗车台;破碎机等主要产噪设备安装有橡胶垫减震。调阅企业自行监测报告,颗粒物、噪声满足排污许可限值要求。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在整改前期检查反馈的厂房及传输带封闭不严问题,有扬尘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该公司继续完成对生产车间和传送带的密闭,确保达到抑尘效果。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加强巡查检查,依法查处涉尘涉噪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加强监督
4D4JN20241109004来电曲阜市姚村镇孙家庄的石油管道附近的泗河有人用挂网捕鱼,满河里都是网。曲阜市生态
   
   
    11月11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姚村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地点位于曲阜市姚村镇孙家庄村南泗河河道。11月6日至11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沿河镇街持续对泗河河道非法捕鱼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对发现的地笼、粘网等渔具立即进行集中清理,已清理地笼网20余套,粘网400余米。1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河道内有渔网和有人用挂网捕鱼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于11月6日对该河道非法渔具进行了集中清理。
    二是加强宣传,在泗河流域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引导村民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责成监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河道执法巡查力度,结合群众举报和网络平台信息,严防下河非法捕鱼等行为,保护泗河生态环境。
已办结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长效管控。
5D4JN20241109005来电泗水县柘沟镇五村魏北村,有十三四家自营玻璃丝厂,玻璃纤维粉尘多、厂里厂外到处飘,患尘肺病很多;电线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五村有4家,在金柘线路两边。魏北有4家村,村中间2家、村西头1家、村北头1家。大厂有3家,在村中间星吴线路两边。2015年开始举报,一部分停工关闭,还剩这十几家。泗水县大气    2024年11月10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柘沟镇人民政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十三四家玻璃丝厂,实际为11家玻璃丝加工点。其中4家位于柘沟五村,4家位于魏北村,3家位于西大厂村,未办理任何手续,未向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备。经查,11家玻璃丝加工点,其中9家无拉丝坩埚,不具备生产条件。2家具备生产条件,存在生产痕迹,生产设施位于密闭车间内,加工过程中产生轻微扬尘;玻璃丝加工点工艺简单落后,存在电线裸露在外安全隐患。针对2家具有生产能力的玻璃丝加工点,现场予以取缔。经走访当地居民,未发现五村、魏北村居民尘肺病情况。2015年以来柘沟镇针对此类项目均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基本属实    一是责令2家项目经营人立即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
    二是责成有关部门约谈该镇及村委有关负责人,并责成柘沟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管,开展大排查工作,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已办结清理取缔,加强监管,严防扬尘污染。
6D4JN20241109006来电嘉祥县纸坊镇王庄村,村南山脚下有养猪场,随地排放粪便,异味严重,下雨会冲到村里;晒石粉,扬尘大。嘉祥县大气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纸坊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养殖异味问题。信访反映的养猪场为纸坊镇王庄村王某存养猪户,属非规模养殖,场内现存栏大小生猪48头,建有100立方米污水池。经查,该养殖户承包了5亩左右的桃园,养殖粪污做到了日产日清,全部用于桃园施肥,未发现随意排放粪便情况;但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污水沟、污水池封闭不严,场区环境卫生较差,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石粉扬尘问题。经查,2017年纸坊镇政府取缔青山村北散乱污石材加工点时,将部分锯泥堆存在该养殖户东侧空地,未摊开晾晒,但未进行覆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该养殖户封闭污水沟和污水池,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保持好养殖场环境卫生,减少异味产生。同时,责成纸坊镇政府对堆存的锯泥进行覆盖,合理清运处置。目前,该养殖户已整改完成,露天堆放的锯泥已覆盖。
    二是责成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纸坊镇政府加大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的巡查和管理,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阶段办结强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和日常监管,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7D4JN20241109007来电任城区南张街道,红星路西头红星路灯饰城西边泰牛汽修厂门口夜里有用牲畜(鸡猪)表演直播,导致附近都是牲畜粪便味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任城区大气    11月10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南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泰牛汽修厂实际为济宁泰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动车修理及维护,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核查,该公司为招揽顾客,在门前空地举办“现场抓鸡(猪)”营销活动,并进行网络直播。活动场地搭建了金属围网,并铺设了隔离垫,防止牲畜粪便外流到周边地面。但由于粪便清理不及时,堆存产生异味,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济宁泰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规范经营行为,立即停止营销活动,并对场地堆存粪污进行清理,对周边路面进行冲刷清洗。目前,该公司已停止营销活动,并将现场粪污清理干净。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强化巡查监管,关注好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已办结加强日常监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严防异味扰民。
8D4JN20241109008来电微山县两城镇黄山一村山水水泥厂南边一墙之隔的弘进建材厂熬胶,气味刺鼻,影响附近附近生活。微山县大气    11月1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两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建材厂实际名为弘进建材(济宁)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煤焦油、滑石粉、水泥为生产原料,生产堵漏王防水材料,已办理环评、排污许可手续。企业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1座(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生产全链条在密闭空间进行。生产废气产生于煤焦油加热和水泥、滑石粉搅拌工序,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现场调查时,企业因受季节及订单影响,已于2024年10月17日停产至今。调阅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不超标。但厂房内部可闻到轻微异味,生产时若门窗关闭不及时,会有异味逸散到外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群众。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企业复产后对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强化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帮助企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已办结加强监管,跟踪问效。
9D4JN20241109009来电任城区凤凰城B区旁边的济安医院医疗垃圾存放屋在35号楼楼下距离35号楼不足5米,有异味,影响居民生活。任城区固废    11月11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南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济安医院位于济安桥南路与车站西路交界处路北。经调查核实,该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在院区东侧集装箱内,紧临凤凰城B区35号居民楼,直线距离不足5米。现场检查发现,暂存间门窗已进行密闭,医疗废物转移记录、消毒记录完善,现场未见明显异味。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暂存间进行医废转移及卫生消杀时,会产生一定异味,因距离居民楼过近,会对附近住户造成影响。
属实
    一是责成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南苑街道办事处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任城济安医院立即将医疗废物暂存间搬离原址,并按照规范要求,重新选定医废暂存间位置。区卫健委已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对任城济安医院进行责令整改。
    二是责成任城济安医院强化日常管理,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位置,远离人员密闭区,避免产生异味扰民问题。目前,该医院已将医废暂存间搬离原址,完成转移。
已办结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10D4JN20241109010来电高新区府河的金色兰庭香堤小区往北到铁路桥这段有下地笼、用网捕鱼的,晚上有电鱼的行为。高新区、
任城区
生态    11月11日,任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任城区政府核查,信访反映的金色兰庭香堤小区往北到铁路桥河段为任城区李营街道管辖范围,全长约2公里。
    11日上午,任城区农业农村局对该河段进行巡查发现,有群众在该河段私放地笼、抛撒渔网进行非法捕鱼,执法人员现场予以劝离,并对捕捞设施进行清理、收缴。11日夜间21时至23时许,任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属地镇街再次对该河段进行了蹲守夜查,未发现有电鱼行为。经走访调查,部分群众反映该河段有时存在下地笼捕鱼、撒网捕鱼现场,但未见过拉电网电鱼情况。
     经高新区管委会核查,信访反映的
府河金色兰庭香堤往北到铁路桥河段约2公里,其中约300米为高新区河段。因非法捕鱼的行为具有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性、隐蔽性,经高新区河段进行巡查,未发现撒网捕鱼、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加强对该河段夜间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公开举报电话,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已办结加强巡查监管,严防非法捕捞。
11D4JN20241109011来电汶上县苑庄镇杨村的成盛石材厂在石材加工过程中废水排到耕地中,粉末产生的扬尘落在耕地里,废水、粉末和荒草形成沼泽地。汶上县其他    2024年11月10日,汶上县组织苑庄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济宁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苑庄镇大秦村村东300米,主要从事石材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生产设备全部设置在车间内,喷砂、火烧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切割、打磨、仿形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储水罐回用,不外排。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排查厂区周边,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的耕地地块位于该企业南侧,面积约7.8亩,2020年11月该企业与地块户主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将该地块用作料场存放石材料。因土地性质问题,2024年5月该企业清除了存放的石料。现场核查时,该地块东部约2亩土地已种植农作物,剩余部分处于闲置状况,闲置地块杂草较多,干涸无水,表面有遗留的少量石材细渣,未形成沼泽地。实地查看周边农田,未发现粉尘飘落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苑庄镇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督促该企业对遗留石渣进行全面清理。
    二是苑庄镇人民政府督促该企对地块进行旋耕,恢复耕种状态。 
    三是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2D4JN20241109012来电兖州区整个市区过度洒水降尘,一天洒N遍,市区都没有干的地方,对行人造成出行安全隐患,过度浪费水资源。兖州区其他    11月10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查,兖州区环卫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和《济宁市城市道路保洁标准化分级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开展洒水作业活动,洒水次数符合深度保洁作业规范和作业标准,不存在过度洒水降尘、过度浪费水资源问题。冬季结冰时,会进行湿扫,防止地面结冰,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不属实    一是压实兖州区环卫服务中心责任,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开展城市保洁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周边群众的理解。
已办结规范保洁,杜绝浪费。
13D4JN20241109013来电金乡县金桥煤矿西门往北头路西,挨着张黄庄,众超商贸有限公司夜里11点到1点洗沙,噪音扰民。金乡县噪声    11月10日,金乡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高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众超商贸有限公司实际名为济宁硕盟建材有限公司,从事水洗机制沙生产,已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建设了封闭式车间,配套安装了喷淋等扬尘防治设施。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但前期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检查发现厂区部分地面存在少量物料未及时清理、车间顶部个别喷淋头损坏问题。经调阅该企业噪声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该企业清理抛洒物料、修复喷淋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降低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待企业恢复生产后,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将对该企业噪声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高河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合理调整夜间作业时间,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阶段办结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14D4JN20241109014来电嘉祥县黄垓镇张楼村,举报人承包的鱼塘被人倒垃圾、秸秆、养殖粪便、生活污水,导致鱼缺氧死亡、有异味,已有两三个月了。村里有负责鱼塘卫生的公示牌,但没有人真正尽责,曾向12345反映但未解决。嘉祥县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黄垓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鱼塘位于黄垓镇张楼村村东,面积约为7亩。现场检查时,该坑塘整体水体清澈,未发现有死鱼,未闻到明显异味;但检查发现该坑塘周边确实存在部分玉米秸秆、垃圾,坑塘北侧地边有村民晾晒的粪便,存在强降水冲入坑塘风险。
基本属实    一是对坑塘四周的秸秆和垃圾进行彻底清理,督促农户将在地边晾晒的养殖粪便回田施肥。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黄垓镇政府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落实包保责任,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已办结常态化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5D4JN20241109015来电汶上县华翔桂语城北面,有一个挖机挖麦地的土,往里面倒砖头建筑垃圾,卖土,四五辆渣土车往外拉。最近几天都有,昨晚挖了一个坑,白天晚上都在干,噪声大扰民、灰尘大,没有降尘措施。汶上县大气    2024年11月10日,汶上县组织中都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位置位于华翔桂语城小区东北约100米,为原中都街道林庄回迁项目临时堆土区,土地性质为林地。回迁项目建成后,该区域剩余土方交由中都街道疃里村民王某某处理。
    现场核查时,该区域有土堆、土坑各一处,土堆为林庄社区回迁项目剩余土方;土坑位于土堆南侧,长约40米、宽约5米、深约2米,坑内有少量树根、碎石、杂草等杂物,未发现砖头垃圾。经查,坑中的树根、碎石等杂物是王某某挖坑回填土方时掺进去的。渣土车拉运的土方为回迁项目剩余土方,不存在卖土情况。王某某在土方作业过程中未采取扬尘控制措施,土方作业、土方运输产生的噪声、扬尘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中都街道办事处向王某某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土坑内树根、碎石等杂物进行清理,对土坑进行回填,恢复土地原貌。
    二是责成中都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破坏土地的违法行为。
    三是责成中都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王某某在土方运输过程中加强扬尘控制,调控作业时间,避免扬尘、噪声扰民情况。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噪音、扬尘扰民。
16D4JN20241109016来电任城区阜桥街道津铺街社区金水湾二期工程门口,石狮子下有排污口。以前是封堵状态,两三年前打开排放污水到附近护城河里,污水异味大。任城区    11月10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阜桥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位于金水湾二期小区连接小
河西岸石桥附近。经现场核查,该石桥附近河段水质观感正常,水面无漂浮物,现场未见明显异味。河道沿岸无工业企业、个体作坊,排查未发现有入河排污口。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石桥西侧河道存在3个入河雨水口,其中,河道东岸2个雨水口内无水,西岸1个雨水口因贴近河面,管口存在少量淤泥。因雨水管道清淤不及时,降雨时雨水冲刷管道底部淤泥,造成入河水体浑浊,会对河流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压实“河长制”责任,强化河道巡查力度,定时定期清理入河雨水管道淤泥,并对废弃雨水排口及时予以封堵,维护好河流生态环境。目前,相关部门已对该河段水体进行采样检测,待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做好群众工作,关注好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阶段办结完善长效机制,常态化保持沿河岸线良好环境。
17D4JN20241109017来电微山县留庄镇留庄五村村中间村民刘某某的养殖场(养羊),一个小院子,气味很大,建议搬到村外边养殖。微山县大气    11月10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留庄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养殖场属于家庭养殖户,不属于规模化以上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现存栏山羊6只。该养殖户在自家院中建设半封闭式一座约15平方米养殖棚,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粪污在田间堆肥后用于还田。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粪污乱堆、乱排、乱放等行为,院内可闻到养殖异味,异味逸散会影响周边环境。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养殖户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处置粪污,定期喷洒除臭剂,降低异味影响。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督促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养殖异味逸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镇村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已办结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18D4JN20241109018来电微山县欢城镇双王楼村南头田地里全是大粪(三亩左右),异味很大严重扰民,11月9日开始。微山县大气    11月10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欢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田地的承包人为张某某,总面积约20亩,其中17亩已耕种,剩余3亩未耕种,未耕种田地确实曾有粪污。粪污是张某某购买并作为未耕种田地施肥用的,撒至田地后未及时翻耕,导致异味扰民问题。现场调查时,该种植地已翻耕完毕。
基本属实    一是责令种植户今后使用有机肥时及时翻耕土地,避免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督导力度,督促种植户及时翻耕土地,避免有机肥异味逸散,保障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19D4JN20241109019来电汶上县康驿镇东唐阳村,村委会改造,施工过程中,每天施工噪音过大,影响居民生活。汶上县噪声    2024年11月10日,汶上县组织康驿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村委会改造实际为康驿镇东唐阳村村委会改造提升工程。东唐阳村村委经公开招标,于2024年10月26日与汶上县尚品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对村委会实施改造。
    济宁市于2024年11月10日8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现场核查时,该工程落实停工减排措施,未施工。因施工处西侧紧邻住户,施工噪音会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康驿镇人民政府督促东唐阳村村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文明施工,错时作业,避开居民作息时间,减少噪音扰民情况的发生。
    二是责令施工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协调,创造和谐施工环境。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减少噪声扰民。
20D4JN20241109020来电汶上县南站街道,黄北村的东边有一个大坑,大坑300亩左右,都是基本农田,现在里面种的是树,村民一直往地里倒动物粪便,污染面积很大,一直倒了有3年左右,倒粪便是个人行为,现在造成土地污染,味道刺鼻,严重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汶上县大气    2024年11月10日,汶上县组织南站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地块位于南站街道黄北村村东,实有面积200余亩,原为南站街道砖瓦窑厂,整理复垦后,于2017年承包给南站街道黄店北村村民王某某种植树木。经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现状地类为乔木林地,非基本农田。
    经查,王某某购买周边养殖户发酵处理后的养殖粪污,用于地块施肥。现场核查时,该地块及周边无异味。但在施肥过程中,会有异味产生,影响附近居民。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南站街道办事处督促王某某禁止在此处堆存养殖粪便,在施肥时加快进度,缩短施肥时间,同时喷洒除臭剂,尽量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指导检查,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减少异味扰民。
21D4JN20241109021来电经开区疃里镇腰刘村西贾某某回收粉碎塑料颗粒,生产有异味,有噪声,影响村民生活。一周前环保局责令其停止经营,目前贾某某仍然继续经营。经开区固废    11月11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点位实际为经济开发区大开再生资源回收站,系贾某某租赁腰刘村村民刘某庭院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外售,无工商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
    2024年8月30日巡查时,疃里镇政府发现该回收站内配有1台塑料破碎设备,存在“无手续违规破碎塑料行为,噪声、异味扰民”问题,现场对其塑料粉碎设备进行断电处理并张贴封条。11月11日,疃里镇政府再次进行现场复核,发现该回收站院内堆存有部分收购的塑料废品,动力电封条保持原状,无塑料破碎加工设备,现场不具备生产条件,未发现生产痕迹。目前,该场所仅用于堆存回收的塑料筐、塑料桶等废品,未发现噪声、异味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经营业主规范经营行为,严禁从事塑料加工等违规生产活动。同时,合理安排废品装卸、整理时间,严禁回收危险废物,严防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二是责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疃里镇政府强化巡查监管,将该点位纳入环保风险隐患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类似问题反弹。
已办结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22D4JN20241109022来电太白湖区景区的牡丹园里,李某某及周边居民在码头电鱼。太白湖新区生态    11月7日,11月11日,区农业农村事务部联合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排查,太白湖景区牡丹园内无李姓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也未发现有李姓电鱼人员及电鱼设备等捕鱼工具,因电鱼无规律性,不排除有电鱼行为发生。
不属实    在水域周边明显位置树立告示牌,做好警示宣传并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已办结加强日常管理,严防违法行为。
23D4JN20241109023来电汶上县南站街道黄店北村村东(靠近村,原先是政府砖窑),王某承包的农田里有猪的粪便,臭味大,影响环境。汶上县大气    2024年11月10日,汶上县组织南站街道办事处、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件与同批次件编号D4JN20241109020反映问题相同。信访反映地块位于南站街道黄北村村东,实有面积200余亩,原为南站街道砖瓦窑厂,整理复垦后,于2017年承包给南站街道黄店北村村民王某某种植树木。
    经查,王某某购买周边养殖户发酵处理后的养殖粪污,用于地块施肥。现场核查时,该地块及周边无异味。但在施肥过程中,会有异味产生,影响附近居民。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南站街道办事处督促王某某禁止在此处堆存养殖粪便,在施肥时加快进度,缩短施肥时间,同时喷洒除臭剂,尽量减少异味。
    二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指导检查,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减少异味扰民。
24D4JN20241109024来电汶上县次邱镇大肖庄村西南角(与梁山县开河村交界处)的河段里有大量生活垃圾,长度约7.8米,堵住了河道。梁山县    11月10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水务局、韩垓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河段实际为湖东排涝河,具体位置为韩垓镇孙龙赵村村东1.5公里处生产桥下。经现场核查发现,有群众在该处桥头北侧倾倒了约半吨玉米秸秆,造成生产桥桥洞堵塞,水面上还有其他少量漂浮垃圾。
属实    一是韩垓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河面上漂浮的垃圾进行清理,对垃圾及秸秆进行规范处置。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责成韩垓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防生活垃圾、秸秆进入河道,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
25D4JN20241109025来电济宁市高新区融创济宁府D区业主昨天晚上被熏醒,能闻到严重异味,不敢开窗。(举报人称对官方回复不满意,并未真正解决问题,要求再次记录)高新区大气    该信访与第一批X4JN20241025177号为同一问题。
    10月29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生态环境分局、黄屯街道办事处、王因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融创济宁府D区附近主要有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一年以上)三家涉异味企业,均位于雪花集团工业园内。
    现场检查时,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治污设施正常开启,未发现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不佳于2024年10月1日以来已临时停止生产。
    2024年4月以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厂界臭气浓度开展现场监测,报告显示臭气浓度(无量纲)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9月2日至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P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开展现场监测,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未超过排放限值要求。
    因信访反映的小区距离企业较近,缓冲距离短,企业无组织排放气味会对周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10月2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雪花集团工业园现场开展厂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区域无组织臭气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11月1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再次进行检查,未发现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提升废气治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北企天香食品有限公司对库门密封性进行设计整改,最大程度限制原料异味无组织散逸,生产时间段内车间门窗必须进行紧闭,防止异味无组织散逸,并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时间,缩短原料运输、装卸时间,减少无组织散逸。要求山东金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高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效率,增加活性炭更换频次,减少异味无组织散逸。
   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企业依法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力保障居民生态权益。
已办结加强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有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26D4JN20241109026来电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往南1公里南堰子,有175亩土地被挖沙,挖沙导致土地不能用,破坏了生态环境。问题已于第七批公示。当事人反映南堰子修筑拦水坝(在尧山村和土门村的交界处)和175亩土地被挖沙没有关系,有175亩土地被挖沙属实。泗水县生态    2024年11月10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再次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位置为泗水县高峪镇尧山村南约1公里,高峪河道附近。此问题属重复反映,前期已多次调查回复。2019年,泗水县水务局在高峪镇尧山村南1公里南堰子修筑拦水坝一座,主要建设内容为:100米主坝、3孔10米宽溢洪闸、管理设施。截至目前,项目主坝等已完工。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挖沙行为。济宁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工作组先后于11月6日、11月8日到现场查看。
不属实 
    一是责成高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二是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专班,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对存在违法违纪的严肃查处,对诬告陷害的依法打击到位。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发生。
27D4JN20241109027来电嘉祥县老僧堂镇恒泰路桥工厂(嘉祥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4小时不定期排放有刺鼻性的黑烟气体,气味难闻,在居民区中间,担心影响身体健康。第二批已公示。当事人说明最近三天仍在排放。嘉祥县大气    该信访与第二批D4JN20241026078号、第十三批D4JN20241106037号信访反映的问题基本相同。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老僧堂镇政府再次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嘉祥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生产,已办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该公司生产设施、沥青原料罐全部安装在封闭式厂房内,并配套建设了“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
    11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DA003号排气筒有组织沥青烟为5mg/Nm
³、苯并芘为9ng/m³;无组织苯并芘为1.3ng/Nm³、臭气(无量纲)为12,检测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要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运输车辆在装运沥青混凝土时料仓门未关闭,敞口作业,异味气体无组织挥发到外环境,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目前,该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减排措施,自11月10日8时起已停产,现场未发现排放黑烟气体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运输车辆在装运沥青混凝土时关闭料仓门,防止气味外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老僧堂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监督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已办结加强监管,监督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8D4JN20241109028来电邹城市峄山镇南刘庄村村南,个人(姓齐)养殖场养鸡,异味大,污水随意乱排,村南大路上到处都是粪便。邹城市大气    11月10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峄山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实际是峄山镇留驾庄村齐某养殖场,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现存栏蛋鸡9000羽。该养殖场于1991年建成使用,建有鸡舍3栋,配套建设1个160平方米储粪棚、1个50立方米粪污贮存池,养殖粪污经发酵后还田利用。现场检查时,粪污处置设施均能正常使用,但鸡舍外粪污暂存池内存有粪污未及时清理,确有异味影响周边环境。经走访排查,未发现养殖场周边及村南大路上有粪污污染问题,不排除其在清运返田粪污时有滴漏污水情况发生。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养殖户定期清理粪污,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异味扰民问题。
    二是责成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峄山镇人民政府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加强监督
29D4JN20241109029来电嘉祥县嘉祥街道辰雨源著小区东侧养殖场异味影响居民生活,现在反映的问题已经结办,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原因是和12345处理的结果几乎一致,异味得不到改善。经开区大气    11月10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济宁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养殖场实际为济宁经济开发区疃里镇万明鹌鹑孵化场,位于疃里镇贾桥村西路南侧,属非禁养区,现存栏鹌鹑1.4万只,已办理营业执照,属非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已建设封闭式发酵棚、雨污分流设施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
    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正在经营,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外排及随意堆存现象。因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小区较近,养殖棚外逸异味及粪污堆存异味会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一是责成养殖户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提高除臭剂喷洒频次,确保封闭式发酵棚等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养殖粪污日产日清,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济宁经济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及疃里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增强养殖户环保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组织好搬迁论证会,按有关政策推进。
已办结加强巡查监管,规范养殖行为,严防异味扰民。
30D4JN20241109030来电邹城市北宿镇,东丁村非法养殖场位于兴中路与宏河路交叉路口从宏河路向西500米路北侧向北200米。该养殖厂无环保措施,养殖棚内恶臭味散发,养殖粪便向农田排放,在养殖棚北侧,深挖储粪大坑,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蚊虫成灾,对居民造成影响。现在居民反映对处理结不满意,养殖场内的粪便池只覆盖了一层塑料布,未阻止味道外溢,居民希望督察组再次督查养殖场进行改善处理。养殖棚北侧的储存粪便坑未改善处理。邹城市大气    此件与第一批D4JN20241025099号件为相似件。      
    11月10日,邹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邹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北宿镇人民政府组再次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问题反映区域存有5个养鸭场(户),业主分别为张某、牛某、牛某某、苗某某、张某标,其中张某某1和牛某为规模化养殖,已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其余3家为非规模化养殖户,5家养殖场(户)均不在禁养区内。现张某、张某标在养,合计在栏肉鸭?约3.3万只。5家养殖场(户)均按要求配套建设了储粪棚和粪污贮存池。现场调查时,所有棚舍粪污处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转使用,养殖粪污经自然发酵符合资源化利用要求后还田。在养的2家养殖场(户)鸭粪贮存异味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养殖场(户)相对集中,露天粪污贮存池、储粪棚等在夏季会滋生大量蚊虫,影响周边居民。反映的深挖储粪大坑实际为张某某2养鸭户配套建设的粪污贮存池,该贮存池按照防雨、防渗、防溢流标准建设,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前期现场检查后,相关部门和属地镇指导张某标养鸭户用塑料膜覆盖密封贮存池,同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采取措施后异味影响较之前有所减轻。养殖棚北侧的储粪坑实际为张某标养鸭户建设的半封闭式粪污贮存池,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流要求,因安全要求不能进行全封闭处理,已指导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各养鸭场(户)定期清理养殖粪污,增加喷洒生物除臭剂的频次,以减轻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整改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关停。
    二是责成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养殖户做好粪污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进一步采取措施减轻养殖异味对周边居民群众的影响。同时帮助做好群众工作,下大气力解决好养殖异味问题。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加强监督。
31D4JN20241109031来电嘉祥县梁宝寺镇泗合村,用小沟河(村北200米左右,东西向)的水浇灌麦苗,麦苗出现泛黄症状,井水浇灌的则没问题。嘉祥县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梁宝寺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小沟河实际为桐庄北引河,位于梁宝寺镇四合村村北约500米处。
    1、针对河水污染问题。经现场全面排查,小引河河水清澈,水中有鱼类生存,河道两岸未发现排污企业。11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四合村段小引河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pH值8.18、化学需氧量浓度20mg/L、氨氮浓度0.875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水标准。
    2、针对麦苗泛黄问题。经查,四合村共有麦田约1893亩,其中用小引河河水灌溉380亩,出现泛黄症状。经县农业农村局专家诊断,确认所调查地块内苗色发黄的小麦新生叶片和根系生长正常,麦苗发黄的原因可能是播种灌溉后又下雨,土壤湿度大,播种过深,地中茎消耗养分过多等原因造成的。建议村民对发黄麦田及时喷施“氨基酸叶面肥+芸苔素”调节生长,促进小麦由弱转壮。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加大技术指导力度,为群众做好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农业生产问题。
    二是责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水质监测,时刻掌握水质变化,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溯源,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已办结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32D4JN20241109032来电1.泗水县圣水峪镇钓鱼台村的东南方向,与邹城市田黄镇等驾庄村相连处,被挖地挖砂大约20亩,基本农田被破坏,现在土地不能种植,夜间运输,现在还在挖,挖的砂从邹城市田黄镇等驾庄村与田岭村村内道路运输,(举报人称可以看邹城市田黄镇等驾庄村与田岭村村内监控)举报人称因是挖泗水的砂走邹城的路,涉及的两县并未查处落实。2.运输车辆超载超重,村内道路被压坏。3.夜间运输,车辆噪声大,影响村民休息。泗水县、邹城市生态    2024年11月10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圣水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点位位于钓鱼台村东南方向,该村与邹城市田黄镇交界。2024年9月,邹城市田黄镇等驾庄村民孔某在本村私挖矿产资源(风化岩),越界至圣水峪镇钓鱼台村。9月29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10月8日,孔某在同一地块再次进行非法盗采被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处,并暂扣2辆运输车辆。10月11日,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法当事人孔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经第三方勘验,破坏土地面积593.92平方米(0.89亩),不存在破坏20亩土地问题,现已恢复地块原用途。11月10日,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县公安局到信访反映的位置进行全天定点蹲守和动态巡查,该路段未发现砂石运输车辆及超载超重问题,未发现扰民现象。
    经核查,盗采运输车辆通常18时由尧王线途径田黄镇田岭村内道路及等驾庄村村北生产路至泗水县境内,23时再沿路返回,车辆夜间运输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圣水峪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巡查,抓实土地管理,避免破坏土地现象发生。
    二是责成泗水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加大辖区道路巡查力度,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
已办结加强监管,杜绝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及超载超重问题发生。
33D4JN20241109033来电高新区广安家园北面的工地现在正在施工,白天晚上不间断施工,噪声扰民。高新区噪声    11月10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工地位于广安路北侧、高新大道东侧,为山东立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车间项目施工工地,施工方为凯维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施工方进出工地所有车辆禁止鸣笛;渣土车在施工现场及靠近居民楼的位置轻踩油门,尽量减小机器的噪音。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能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的各项要求,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调取该工地近3个月的视频监控,发现11月7日存在夜间施工作业问题,导致噪音扰民,未发现午间施工作业情况。
    11月14日,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工地进行噪声检测。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施工方凯维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理调整施工规划,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施工作业。11月11日前已整改完毕。                                               
    二是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杜绝噪声污染问题发生。
阶段办结加强监管,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扰民问题。
34D4JN20241109034来电梁山县韩岗镇崔庄村拆迁的建筑垃圾(整个村都有)未全部用防尘网覆盖,建议重新排查,之前督察问题回复不属实。要求剩下的建筑垃圾用防尘网全部覆盖或者清理建筑垃圾。梁山县固废    11月10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韩岗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梁山县韩岗镇崔庄村,现有居民418户、1265人。因山东济矿鲁能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分公司生产需要,韩岗镇崔庄村被列为整体搬迁村。2023年11月25日崔庄村启动房屋拆迁,拆迁工作采取边签协议边安置的原则,对签完协议后达到拆除条件的房屋立即拆除,拆除后进使用防尘网对建筑垃圾全覆盖。
    经现场核查,截至目前崔庄村共计拆除400余户。韩岗镇政府拆迁施工前已按照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相关要求编制了《建筑垃圾处置和回收利用方案》,房屋拆除后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全部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因部分崔庄村村民自行揭开防尘网,捡拾尚能二次使用的砖头、砸卖废旧钢筋,导致防尘网覆盖不严,部分建筑垃圾裸露。
属实    一是责成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牵头工作,督导并协助韩岗镇政府严格按照梁山县《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韩岗镇崔庄村拆迁建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方案》中的流程,分批次将全部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化消纳和资源化利用。
    二是责成韩岗镇政府压实属地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破损的防尘网第一时间进行更换,确保建筑垃圾全覆盖。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35X4JN20241109035短信济宁市嘉祥县纸坊镇汤山村村南,部分人依借山体修复名义,肆意大量开采,严重破坏原生态环境且非法超载运输过程中占压农耕地当做运输道路!望领导们严查!天天肆意开采,大量销售,随意破坏生态环境!嘉祥县生态    该信访件与第五批X4JN20241029077号信访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山体修复项目实际名为嘉祥县青龙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修复设计方案经市示范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专班批准。该项目严格按批复方案施工,产生的石料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不存在肆意开采行为。实施过程中,为保障车辆正常出行,在原有生产道路基础上修建了临时运输路,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现场检查时,该项目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处于停产状态,但不排除前期施工中个别车辆存在超载运输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施工方按照《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并按照车辆管控要求装载,杜绝超载运输。
    二是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开采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开采、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已办结加强巡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车辆超载行为。
36X4JN20241109036短信济宁市泗水县刑警大队往东50米,斜向东南路,顺着路走100米,路南有个废品收购站,总是临近夜晚的时候焚烧一些有害垃圾,周围居民深受气味和黑烟影响,望省巡查组领导整治。泗水县大气    2024年11月10日,泗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泗河街道办事处、县商务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废品收购站实际名为泗水县家和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位于泗河街道办事处仲子街,已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废品收购销售。经查,该废品收购站曾对落叶进行焚烧,在焚烧树叶中夹杂有部分塑料垃圾,产生的气味及黑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泗水县家和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禁止焚烧树叶和垃圾。
    二是责成泗河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严肃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焚烧垃圾行为。
    三是责成县商务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废品收购站规范经营。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露天焚烧垃圾扰民问题发生。
37X4JN20241109037短信兖州区金口坝上游黑风口管理站非法捕鱼船和满船的绝户地笼依然在。兖州区生态    11月11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农业农村局、酒仙桥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黑风口管理站为泗河河道上的一处水利设施,现由酒仙桥街道三河村村民徐某看守。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确有2艘小船,为徐某所有,船内有20余条地笼网和5张粘网。
属实    一是立即清理现场地笼网、粘网,因该处小船用于河面垃圾打捞,未再进行清理,同时对当事人徐某现场批评教育,其表态不再从事违法捕捞活动。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下地笼、下粘网、下拦河网、可视锚鱼、电鱼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宣传,在泗河流域兖州段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公布举报电话,引导村民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注重保护泗河流域生态环境。
已办结立即整改,加强监管,长期坚持。
38X4JN20241109038短信梁山县东平湖南水北调八里湾泵站到济宁长沟泵站,梁山县港口到司垓闸违法电鱼分子猖狂至极,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被他们搞的鱼虾全无,5班人马轮番轰炸,包括东平湖都是他们的违法捕捞范围,严重破坏了当地的鱼类生态环境。大型电拖网船晚上作业,三年多了他们的电鱼船就明目张胆的白天停留在河道,晚上作业。梁山县生态    11月10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济宁运河管理中心梁山县分中心、梁山县公安局、梁山街道办事处、水泊街道办事处、小安山镇政府、馆驿镇政府、韩岗镇政府、拳铺镇政府、寿张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梁山县东平湖南水北调八里湾泵站到济宁长沟泵站,梁山县港口到司垓闸河段在梁山县境内。
    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梁山县多部门联合开展了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67人次,通过水上排查和地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执法船、执法车辆对水上及岸边违法捕鱼行为进行昼夜巡查,发现违法抛网捕鱼行为1起,收缴地笼、粘网等违规捕鱼工具6套,未发现停靠岸边的电鱼船只,也未发现非法电鱼问题。2022年水产事业发展中心曾立案查处一起电鱼案件。因电鱼行为随意性比较大,不排除前期存在私自电鱼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梁山县公安局立案查处,并加大巡逻力度,增加巡逻频次,对县域内南水北调沿线采取联防联控、常态化巡逻措施,确保不发生非法电鱼行为。
    二是责成梁山县水产事业发展中心建立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违法捕鱼排查力度,发现违法捕鱼行为立即查处,严厉打击,形成违法捕鱼的高压态势。
     三是各乡镇、街道加大禁止违法捕鱼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严防违法电鱼行为发生。
39X4JN20241109039短信嘉祥县南部山区山石开采,疯狂,严重污染,影响了居民生活,破坏了生态环境。嘉祥县生态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项目包括七山、水牛山、柏井山等多个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2024年共有15个项目、23个标段正在施工,其中5个标段已完成主体工程。
    以上项目修复设计方案均经市示范工程项目工作推进专班批准,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合理危岩剥离、渣石清理等作业,不存在山石疯狂开采问题。经查,以上项目均设置了PM
10扬尘及噪音监测设备,全程对扬尘、噪音进行监控,项目施工方按照《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对工作面、路面进行喷淋降尘,裸土堆放区域加盖防尘网,运输车辆严格落实覆盖、冲洗等措施,项目周边设置围挡,全力降低扬尘、噪音对周边村民影响。但由于项目施工区域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较多,并且部分项目需对危岩、残丘进行爆破、清理,产生的噪音和扬尘会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项目施工方加强现场管理,按照《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严格落实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覆盖、道路清扫保洁、降噪等措施,规范有序进行施工。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镇街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开采行为的日常监管,对非法开采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禁超计划开采,严防噪音、扬尘扰民问题发生。
已办结加强巡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40X4JN20241109040短信济宁市汶上县郭仓镇郭仓村老地毯厂后面105路西,粮田建化粪池有臭味,而且出来的污水,进入了我的小麦地里,导致小麦减产淹死。汶上县    2024年11月10日,汶上县组织郭仓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位置位于郭仓镇郭仓村G105国道路西约80米、郭仓镇富强路南侧路沟内,建有5组地下污水收集池,对附近住户生活污水进行收集,未占用农田。
    现场核查时,污水收集池正常运行,无污水外溢情况,现场无明显异味,该收集池位于路沟内,地势低洼。实地查看周边农田,小麦长势正常,无水淹情况。经调查了解,2024年汛期强降雨天气时,曾出现过外溢情况,雨水连同污水流入了南侧农田,造成小麦轻微减产。郭仓镇组织人员对农田雨污水进行了清运,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受损小麦予以补偿,当事人对处理情况满意。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郭仓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污水池的巡查,确保污水及时转运,避免出现污水溢流情况。同时,制定污水池雨季应急措施,严防雨季污水外溢问题发生。
    二是靠上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污水污染环境。
41X4JN20241109041短信济宁市任城区浣笔泉路与半截阁街十字路口向南50米路东平房,餐饮业经营中存在以下违法问题:一油烟排气筒没有4.5倍直径的平直管段。二油烟排气筒没有高于房顶1.5米。三油烟排放口距离敏感建筑小于20米。任城区大气    该信访反映问题与第十批编号X4JN20241103030反映问题一致。
    11月10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阜桥街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再次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点位附近共有5家个体餐饮商户,均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现场检查发现,5家餐饮商户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进行清理维护,油烟机排放口未朝向居民区方向。经进一步核实,商户所在的沿街门面建设于上世纪90年代,建设时间较早、标准不高,与周边居民楼相距仅10余米,进行厨房作业时,产生的油烟会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餐饮单位规范排污行为,加大油烟净化器的维护力度和清理频次,确保油烟处理效果。
    二是责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阜桥街道加大对周边餐饮商户的巡查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异味扰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同时,及时关注好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阶段办结加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2X4JN20241109042短信济宁市任城区济阳街道太白西路电厂北街印染厂宿舍无自来水厂水,生活水发黄,有时熏人,水质不达标。任城区    11月11日,任城区政府组织区水务局、济阳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印染厂宿舍位于任城区电厂北街7号附近,建设于1986年。经核查,因建设时该小区尚未覆盖公共供水管道,不具备集中供水条件,小区长期使用自备井进行供水。2022年,公共供水管道铺设至该小区后,因管道改造费用需住户自行出资垫付,小区居民就资金问题未达成一致,公共供水改造工程未能实施。
    进一步核查发现,该小区取水管道材质为球墨铸铁管,已使用接近40年,管道内部出现锈蚀,导致居民用水呈现发黄情况,适当放水后,水质即恢复正常。现场采集自备井内水样,未见水质发黄及异味情况。任城区水务局已对该小区自备井内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待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尽快制定该小区公共供水改造方案,并核算改造资金,待方案及费用明确后,及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住户意见。同时,做好与群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就供水改造问题达成一致。
    二是责成相关部门及属地镇街及时关注好、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督促供水改造计划尽快完成。供水改造完成前,要确保供水安全,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权益。
阶段办结持续跟进改造进展,保障群众吃水、用水安全。
43X4JN20241109043短信济宁微山县东风路济宁银行对面,无手续企业,无土地手续。正在售卖沙子、石子等。天天很多进出车辆,路面没有硬化,出场区没有洗车设备,扬尘大,噪音大。能否硬化上地面,减少灰尘。微山县大气    11月1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夏镇街道办事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点位确实有售卖沙子、石子情形。该售卖点为沙石零售点,无经营手续;所处土地使用权已拍卖目前待开发,堆放沙石位置场地已硬化但有破损,未建设洗车台。
    现场调查时,售卖点未进行装卸、运输等活动,场地内堆存少量沙石,已采取覆盖抑尘措施。但现场无洒水降尘设备,车辆运输、装卸时,存在噪音、扬尘扰民情况。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经营业主将留存沙石全部清理完毕。目前,厂区内沙子、石子已全部清运,该售卖点已取缔。
    二是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严防反弹。
44X4JN20241109044邮箱弘进建材(济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两城镇水泥厂南邻100米路东该公司自2023年夏天投产以来,在厂区院内露天屯放、烘烤、倾倒大量工业化学物品,产生及其浓厚的有毒刺激性气味,严重威胁附近居民的生存和生活。该工厂暂停生产作业,但督察结束便会继续排放。微山县大气    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与第十六批D4JN20241109008号信访件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11月11日,微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两城镇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信访反映的实为弘进建材(济宁)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煤焦油、滑石粉、水泥为生产原料,生产堵漏王防水材料,已办理环评、排污许可手续。企业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1座(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生产全链条在密闭空间进行。生产废气产生于煤焦油加热和水泥、滑石粉搅拌工序,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企业煤焦油储存在封闭罐体中,水泥、滑石粉为袋装,储存在封闭库房,未见厂区院内露天屯放、烘烤、倾倒大量工业化学物品情况。现场调查时,企业已于2024年10月17日停产至今,具体复产时间需根据订单情况确定。调阅今年以来企业自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超标。但厂房内部可闻到轻微异味,生产时若门窗关闭不及时,会有异味逸散到外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群众。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企业复产后对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开展检测,检测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是相关部门和属地镇强化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帮助企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已办结加强监管。
45X4JN20241109045邮箱汶上中都广场跳舞人员音响,严重干扰小区居民生活,影响孩子正常学习。附近居民上班大多数是三班倒,各个时段都可能休息,广场音响严重影响上班族正常休息。广场跳舞主要在早上6:30-9:00,下午3:30-4:30,晚上7:30-9:30这些时段。
汶上县噪音    2024年11月10日,汶上县组织中都街道办事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汶上中都广场于2002年4月竣工使用,是集休闲、游憩、娱乐、健身、集会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较大型城市市政广场,距离该广场最近的小区为中都御景园小区,仅一墙之隔。
    经实地勘察,早7:00时段多为练习太极拳群众,下午15:00时段多为打牌、下棋群众,晚19:30时段多为交谊舞及广场舞群众活动。群众娱乐时使用音响设备,会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前期曾收到过该小区居民关于广场噪声方面的投诉。
    经查阅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11月4日至10日广场周边声音监测数据,显示音量多在60分贝以下,只在部分时段超过60分贝,且持续时间较短,多在上午和下午,约10分钟左右。
基本属实    一是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中都街道办事处与娱乐群众见面沟通,告知选用小功率低音音响,远离居民楼。同时向群众宣传噪音防治方面的政策要求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倡导文明和谐社会风气。 
    二是安排执勤人员,增加巡查频次,尤其是超分贝时段,及时制止劝导噪音扰民行为。
已办结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减少噪声扰民。
46X4JN20241109046邮箱嘉祥县仲山乡王庄村往西通往彭官屯的一条路,万祥牧业养殖奶牛,该企业有时候经常有气味,有时候有饲料发酵的酸味,仍然能闻到,2是有时候该企业也会拉牛粪,也有时候临时放外边会散发臭味。3、 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奶牛场对面周边3-4个池塘水资源的归属问题,避免用来排污,或者个人侵占造成水资源污染。嘉祥县大气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仲山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山东万祥牧业有限公司,位于仲山镇彭官屯村东,属于规模养殖场,现存栏奶牛1060头,已办理环评手续,建有2200立方米污水池、2100平方米储粪棚,配有干湿分离机等粪污处理设备。
    1、关于异味问题。信访反映的异味为该公司玉米秸秆经青贮发酵后的气味,因密闭不严导致气味外溢。该养殖场拥有流转土地220亩,养殖粪污通过干湿分离机处理后,固体部分进入储粪棚进行筛分和干燥,液体部分进入污水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每年麦收和秋收两个时间段集中还田利用,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同时,附近的村民有时会从厂内拉粪便还田,在运输沿途可能会由于封闭不严散发异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2、关于池塘问题。经核查,周边几个池塘归属仲山镇人民政府所有,暂时由万祥牧业管理、使用。目前池塘内正在养殖鱼类,不用于排污。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排污痕迹。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该企业每天取草后及时用帆布将青贮玉米饲料密封覆盖。同时,粪便还田时及时翻耕入土,实现资源化利用,减少异味产生。
    二是责成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仲山镇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防异味扰民、粪污外排问题的发生。
已办结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粪污外排现象,减少异味扰民。
47X4JN20241109047邮箱    济宁市嘉祥县纸坊镇南横山生态修复项目环保扬尘、噪音、扰民、夜晚非法运输问题。2020年4月南横山生态修复启动工期12个月。至今未完工。距离民宅100米  连续开采 挖掘机声音巨大,夜晚装车声音巨大。白天没有任何扬尘防治措施,装车施工过程中扬尘飞起。没有彻底整改,罚款过后继续施工,运输过程中大车路过的地方扬尘飞起。嘉祥县大气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项目为嘉祥县南横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项目位于纸坊镇前马市村南位置,由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同意。
    1、关于工期问题。经查,2020年4月南横山项目开工后不久因疫情原因停止施工。2023年11月下旬,项目原承包方退出,致使该项目进展缓慢。
    2、关于噪音问题。经现场核查,南横山施工位置距最近民宅263米,项目区域设置了PM
10扬尘及噪音监测设备,周边建有围挡;同时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作业,晚上不施工,但晚上偶有拉送设备、施工机械等情况。白天项目区施工设备、车辆较多,产生的噪音会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3、关于扬尘问题。经查,该项目按照《济宁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要求,对工作面、路面进行喷淋降尘,裸土堆放区域加盖防尘网,运输车辆落实覆盖、冲洗等措施,但有时因洒水喷淋不到位、道路清扫不及时,会产生扬尘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喷淋降尘、车辆冲洗覆盖、道路清扫保洁等扬尘防治措施,杜绝夜间施工,尽力降低扬尘、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纸坊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开展联合执法,督促该项目施工单位规范施工,严防噪声、扬尘扰民问题发生。
已办结强化日常监管,有效控制扬尘、噪音。
48X4JN20241109048邮箱梁山县玉宝生物有限公司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每天早晨附近村庄都能闻到刺鼻酸臭味。梁山县大气    11月10日,梁山县人民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寿张集镇政府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企业实际名为山东玉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梁山县寿张集镇经济园区青年路东段,距离周围最近的村居1050米,经营范围为微生物培养基、酵母膏、动植物提取物的生产及销售,环评及排污许可证手续齐全。
    该公司建有豆粕水解液和酵母浸膏、大豆蛋白胨两条生产线,原料在酶解、酸解过程中会产生部分废气。豆粕水酸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酵母浸膏和大豆蛋白胨生产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水喷淋装置+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检测,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酶解、酸解车间附近存在异味,车间密闭不严时,废气无组织逸散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梁山县分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检查,确保该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产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
    二是责成寿张集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厂区周边巡查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置。
    三是责令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大厂区巡查频次,加强车间密闭,严防异味扰民。
已办结立行立改,加强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49X4JN20241109049邮箱济宁市经开区疃里镇前贾村奎发物资回收站扰民,产生恶臭气味,该厂大型打包机未办理环评手续,后该废品回收站依然正常运行,酒瓶依然继续回收。该废品回收站有大型打包机一台,会产生噪音,而且打包机内有大量机油,液压油,根据国家环保要求需要办理环评资质,而且现在是立冬时刻气味不明显,试想到了夏天将会产生大量恶臭气味。经开区噪音    11月10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疃里镇政府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回收站实际为济宁经济开发区奎发废品收购站,主要进行废纸箱、啤酒瓶、书本等废品回收、贮存、打包、外售,配备打包机1台,已办理营业执照。打包机主要用于对回收的书本、纸箱进行物理打包,不涉及加工、再生利用等生产活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前期检查发现,该收购站院内堆存的废啤酒瓶内残留啤酒液发酵及部分易腐物质发霉易产生异味,疃里镇政府已现场要求贾某对回收的废酒瓶等易发霉废品进行清理。
    11月10日再次核查时,该处存放的废啤酒瓶已全部清空,现场无明显异味;打包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现场未发现机油、液压油滴漏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疃里镇政府责成业主贾某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安排打包作业时间,尽量避开居民正常休息时段,严防噪声扰民。
    二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经营业户环保意识,引导其不再回收易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空气环境的废品垃圾,注意日常卫生保洁,严防异味扰民。
    三是责成疃里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该回收站加强管理,规范经营,严防问题反弹。
已办结加强监管,严防噪声、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50X4JN20241109050短信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南宋庄村西300多米处有一名为济宁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2021年成立,在只是获得审批意见并未环保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生产至今,并且该公司没有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截止现在该公司夜间依然继续正常生产,噪音飞尘依然严重。嘉祥县大气    11月4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济宁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氢氧化钙生产,已取得环评手续并完成自主验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该公司建有1座厂房、1条破碎—消化—选粉生产线、1个中转仓、2个氢氧化钙仓和1个氧化仓,配套建设了2台脉冲式除尘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选粉机与成品提升机连接处密封不严,正常生产时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厂区内地面及道路有积尘。另外,该公司确实存在夜间生产和运输情况,产生的噪音会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2024年11月5日夜间,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噪声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该公司对选粉机与成品提升机连接处进行密闭,生产时保持车间大门关闭,防止粉尘外溢;加强对厂区及周边道路的清扫和洒水,避免产生道路扬尘污染;合理调整生产作业和运输时间,尽量减轻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阶段办结加强监管,严控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