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50852907J/2024-044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成文日期 2024-11-19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对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143012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工商联: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第一条关于规划先行的建议,我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全力做好商住一体楼餐饮经营的油烟治理工作。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商住一体楼和紧邻居住楼房的综合楼未设置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设施位置离居民较近,油烟排放和风机噪音对楼上和楼后居民造成较大影响,以至于居民对油烟扰民和噪音扰民投诉举报不断攀升。鉴于此情况,主动靠上去和商户做工作,第一,建议商户安装油烟净化一体机,一体机机组和油烟净化全部在室内,外墙只有一个小的排烟口且净化效果好、噪音小,商户都能普遍接受。第二,建议商户安装噪音小、油烟净化效果好的油烟机(比如水洗除味、二次净化等),同时对于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安装隔音板等降噪处理。第三,主动做好居民群众工作,对新开业的餐饮单位,从不影响居民生活的角度,在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位置、降噪处理等方面入手,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降低群众的投诉举报率。第四在行政许可审批上,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环保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对商住一体楼的餐饮饭店的审批严格把关。

二是坚持严管重罚,严格监管。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单位开业经营前必须提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凡是发现未安装、未正常使用、未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的,依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法》实施处罚,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针对第二条关于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建议,我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督导调度各县(市、区)创新工作模式,拓展工作渠道,通过采取公众号、报刊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油烟治理的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治理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微信群”覆盖广、传播快的优势,定期发布监管动态、温馨提示等最新资讯,集中宣传、贯彻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类报道。二是通过常态化入户宣传,做好餐饮油烟治理政策宣传工作,主动向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宣讲法律法规,讲明餐饮油烟污染的危害,并普及油烟排放小常识,提高经营者餐饮油烟治理主体责任意识,让商户自觉主动参与到餐饮油烟治理过程中,做到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形成行业自律。通过执法队员积极主动靠上去做工作,商户对餐饮油烟治理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得到较大提高,对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清洗标准得到较大提高;三是近两年来,各县(市、区)均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数篇关于餐饮油烟治理宣传文章。

针对第三条关于加快城市管理部门数字化、智能化、科学化平台建设的建议,我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出了治理餐饮油烟的“智慧监管”,形成“线上+线下”“人工+智能”相结合的长效监督巡查机制,打造了餐饮油烟精准高效治理新模式。

线上:建立辖区油烟监管群,定期收集商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置的图片及视频,不定期宣传法律法规、油烟排放相关知识。线下: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对重点区域周边进行抽查,并在“12时—14时”、“18时—22时”两个餐饮经营的高峰时段进行抽检,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采取立查立改措施,确保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精细化、长效化有序开展。

(二)开展常态化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治理成效。

第一,严格落实“十条工作线”工作制度。强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在餐饮油烟常态化治理上下功夫、见成效,确保全市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定期清洗,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体提档升级。

第二,坚持“一线工作法”,严格落实月度考核制度。根据工作安排,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工作,重点做好主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全面督导检查。坚持“四不两直”对县(市、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考核抽检工作。

第三,严格落实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的部署,集中开展餐饮油烟排查整治活动,督导各县(市、区)对建成区所有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及时报送排查整治情况。   

第四,突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召开油烟现场会,推广典型工作经验和做法,着力提升油烟治理成效;同时,严格抓好夏季烧烤、重污染天气预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时段的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各县(市、区)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强化治理,常抓不懈。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