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36XX/2024-0464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数字图文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11-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文件解读丨《关于合力开展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2024年8月,民政部联合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21个部门印发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2024年11月,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民发〔2024〕35号文件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等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加强我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推进流动儿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合力开展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4〕35号)、《关于转发民发〔2024〕35号文件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68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从4方面提出工作举措,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精准监测摸排。各部门协同做好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工作,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共享。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
二是强化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儿童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提供临时救助、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等。
三是优化基本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常态化关爱保护范围,严格落实任务要求,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关爱、精神文化生活、城市融入服务等任务。
四是加强宣传保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普及解读,广泛宣传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流动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0537-225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