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23708000044333481/2024-041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组配分类 政务公开经验做法
成文日期 2024-12-1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聚焦政策研究争取助推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额度再创新高

发布日期:2024-12-17 信息来源:济宁市供销合作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济宁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政务公开内容,以上级重点政策信息公开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成功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资金2990万元,居全省第2名,助推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额度再创新高,为推动全市发展规模化、现代化农业,引领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超前谋划对接,确保试点项目落地济宁。2024年8月29日,省供销社社下发《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确定全省供销系统继续承担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试点争取期间,市供销社不等不拖,提前研究政策,明确标准要求,对上全力争取,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带队赴省汇报,邀请省供销社领导赴济考察调研指导;对内全面动员,确保项目实施主体能申尽申,试点服务面积应报尽报,为试点项目落地济宁起到关键作用。试点项目落地济宁后,市供销社有关人员深入基层,组织召开多次座谈会议,为各县详细解读项目政策,手把手指导、点对点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实施主体真实需求,帮助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验收。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试点项目有序有效实施。在试点项目资金下达后,济宁市社高度重视,迅即成立试点工作推进专班,认真学习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实施方案及省社实施细则,详细了解项目实施内容,学懂弄通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工作推进方向。9月10日,在金乡县组织召开全市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会议,各县(市、区)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试点承接主体参加会议,邀请省社业务处室同志赴济培训授课,及时传达解读试点项目政策,让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精准掌握政策要求。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交流,为各县社业务负责人详细解读项目政策,手把手指导、点对点服务,确保项目实施主体有序有效开展服务。

三是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试点项目任务。按照试点实施方案和细则要求,组织承担试点任务的12个县(市、区),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基层社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择优筛选确定服务能力强、运营管理规范、群众认可度高的试点承接主体41个。指导各试点县社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加强与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工作实际,探讨制定符合当地实情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12个试点县(市、区)均制定出台试点实施方案;深化与乡镇党委政府、村两委联合合作,将其组织协调优势和供销社的服务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试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市社成立专门督导调研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参与,先后30余次深入实地一线调研指导,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解决方案。

四是紧抓对接,保障试点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对于先后两批拨付到市财政的5个省直管县1320万试点项目资金,第一时间赴市财政局负责科室沟通对接,按照相关要求,前后多次收集整理资金分配佐证材料并制定详细分配方案,均顺利通过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并将资金分配到位。督促指导各县社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财政部门汇报协调,保证试点项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试点补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积极争取把资金拨付进度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每月重点工作调度,充分保障试点承担服务主体的切身利益,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政策对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激励作用。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和争取力度,强化政策研究、主动对上争取、精准推动落实,以“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信心决心,推进各项工作省内领先、全国有位,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