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2490W/2024-045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配分类 2024年政策评估
成文日期 2024-12-3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关于政策性文件《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信息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1.评估目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有关要求,破除无效制度约束,确保有效制度供给,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2.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24〕3号),自2024年3月8日起施行。

3.评估过程。2024年3月11日,济宁市人社局成立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征询参与人员意见建议。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后,形成后评估报告,形成保留建议。

二、评估内容分析和依据

1.文件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24〕3号)文件为市人社局起草,市人社局及单位聘任专属律师对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确定该文件结构严谨、内容完备、形式规范、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文字简洁,制定的主体、依据、内容、程序合法,不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精神相冲突,符合当前我发展实际,且制定权限、程序、内容、形式等均具有合法性。经审查,《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合法规范。

2.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济宁市人社局不断优化城乡公益性岗位各项举措。2024年5月,联合民政、财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印发出台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人员上岗,完善日常管理,推动扩容提质行动制度再完善、管理再严格、岗位再聚焦、监督再强化、责任再明晰、质效再提升,确保好事办好,切实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在兜底线、稳就业、增收入、强基层、优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省域民生实事样板,促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走稳走实、质效双升。同年,省人社厅批复同意我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延续和退出机制工作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紧扣“退岗、延续、安置”三个环节,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创新完善就业援助机制,通过市场化推荐、政策性招录、公益性项目转岗等途径助力期满退岗人员就地就近就业。2021年以来,全市公益岗累计上岗14.89万人,按批次已稳妥退出9.66万人次,实现零投诉、零信访。

三、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建议《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继续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文字版】济人社发〔2024〕3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docx

【pdf版】济人社发〔2024〕3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pdf

主要负责人解读 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东利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丨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