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MB2855934R/2024-038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落实 |
成文日期 | 2024-12-0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及推进措施情况一览表
(备注:A代表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B代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工作;C代表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AB、AC、BC代表其中二者均涉及事项;ABC代表三者均涉及事项。)
序号 | 任务来源 | 工作事项 | 任务目标 | 推进措施 | 牵头单位 |
38 | BC | 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开展“零增地”技改,大幅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效率。济宁高新区和各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亩均投资要分别达到350万元、28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要分别达到30万元、20万元以上。 | 1—3月: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开展“零增地”技改政策宣传工作。 4—6月:持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开展“零增地”技改政策宣传,联合市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开展“标准地”实施情况评估。 7—9月:持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开展“零增地”技改政策宣传,强化推进“标准地”联合达产复核。 10—12月:持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开展“零增地”技改政策宣传,大幅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 (1)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对于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工业项目用地报批时,要求附带“标准地”协议并进行严格审查。 (2)指导督促县市区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联合市发改、工信、税务等部门开展“标准地”实施情况评估,推进“标准地”联合达产复核。 (3)积极配合市工信、商务等部门,加大“零增地”技改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7 | BC | 加快都市区一体融合。以《都市区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为引领,实体化运作都市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持续优化“大城建”运行机制,实现“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统一管理”,推进交通、公共服务、产业、要素保障等一体化发展,全力争取济宁都市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 | 1—3月:对接市都市区建设指挥部,配合梳理年度工作重点。 4—6月:围绕重点工作事项,持续做好规划引导,建立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保障机制,跟踪做好规划服务和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7—9月:结合都市区建设年度任务目标,配合完成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相关工作。 10—12月:围绕要素保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重点空间塑造等方面,总结工作经验,持续完善规划成果。 | 持续对接市都市区建设指挥部了解全市重点项目需求,结合都市区重点发展空间和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做好《都市区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规划服务保障及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1 | ABC | 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不搞“一刀切”。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40万亩,实施新一轮产能提升行动,粮食总产突破100亿斤。 | 1—3月:持续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力争获得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市,完成耕地保护责任制“首考”任务。 4—6月:开展市级耕地保护激励县或激励乡镇评选活动,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工作。 7—9月:统筹优化耕地林地布局试点工作,衔接新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 10—12月:开展县市区“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评价,强化耕地保护宣传。 | (1)做好耕地保护宣传。组织县市区开展基层田长培训,充分发挥“田长制”监管平台作用,做好日常巡田工作和“田长风采”宣传活动。 (2)强化耕地保护执法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稳妥推进违法用地整改。 (3)强化对上争取协调。持续研判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市指标具体情况和全省排名情况,安排专人对上沟通汇报,全力争取获得更好名次。 (4)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积极做好对上争取,了解耕地占补平衡最新政策动态,确保顺利衔接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农业农村局 |
145 | ABC | 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创新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分级分类保障,统筹1万亩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省市重点项目,鼓励县(市、区)深度挖潜挂钩指标,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2万亩以上。 | 用地要素保障: 1—2月:积极对接市发改、工信、能源、交通、水利等部门,全面梳理省级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3月:完成市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市攀登企业及其他工业企业2024年新上和技改项目等落地审查,梳理市级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4—5月:制定完成202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明确县市区指标配置方案。 6—7月:指导县市区合理配置使用预支新增指标,优先保障市、县级重点项目新增用地需求。 8—9月:配合市发改部门,积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增补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申请上级指标保障项目建设。 10—12月:指导县市区加快用地报批,提高指标利用率,确保完成全年1万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批复。 批而未供和闲置用地处置: 1—3月:对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基数开展摸底调查,初步制订年度处置计划,待省自然资源厅任务下达后再作优化调整。 4—6月:开展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调研工作,召开存量土地处置工作会议;确保全市实现土地处置“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7—9月:全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80%,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并在全市推广。 10—12月:完成全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目标。 | 用地要素保障: (1)持续做好与市发改、工信、交通、水利等部门及相关指挥部的衔接沟通,及时梳理项目新增用地需求,将符合条件项目纳入省重大实施类、省重点工业、省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清单,争取上级指标保障项目建设。 (2)做好县市区用地报批业务指导,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要求,对符合新增用地计划指标使用要求的省市级重点项目及时开展落地审查。 (3)制定全市2024年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方案,持续优化完善全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流程,加强用地报批工作质效管理。 批而未供和闲置用地处置: (1)开展面对面逐地块帮扶指导,摸清详细情况并建立台账,逐地块梳理堵点卡点,建立重点地块清单,强力督导推进处置。 (2)深入研究处置政策,通过召开培训会、外出学习等方式,推进学习普及先进工作经验做法。 (3)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开展迅速、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市区,除兑现土地指标奖励外,积极协调落实通报表扬、年终考核奖励。对工作推进慢、完不成任务的,除扣减指标外,严格落实通报批评,并对上建议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48 | AC | 启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统筹抓好污染防治、低碳转型、生态修复,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 同下一条(160) | 同下一条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60 | BC |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打好荒山绿化三年行动收官战,完成荒山绿化5300亩,修复矿山1.1万亩、湿地5000亩,治理采煤塌陷地2万亩。 | 荒山绿化: 年内完成荒山绿化5292亩。 1—2月:开展造林整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逐山头编制“五个专门”项目实施清单和“五个责任”落实清单。 3—4月:全面开展全市荒山绿化植树造林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年度荒山绿化工作任务。 5—10月:对荒山新植苗木进行抚育管理,定期开展浇水、割草、覆土等抚育工作。 11月:组织开展全市荒山绿化工作检查验收。 矿山修复: 年内完成矿山修复1.1万亩。 3月:中央示范工程15处子项目完成施工、监理招标,9处子项目完成绿化工程,2处子项目完成20%工程量;2处省重大项目完成20%工程量;县市区自主实施项目完成40%总体工程量。 4—5月:中央示范工程9处子项目完成竣工初验,17处子项目完成30%总体工程量;2处省重大项目完成30%工程量;县市区自主实施项目完成50%总体工程量。 6月:中央示范工程17处子项目完成50%总体工程量;2处省重大项目完成50%工程量;县市区自主实施项目完成60%总体工程量。 7—10月:中央示范工程9处子项目完成省级验收,17处子项目完成主体工程;2处省重大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县市区自主实施项目完成主体工程。 11—12月:做好中央示范工程9处子项目管护工作,完成17处子项目竣工初验;2处省重大项目完成竣工初验;县市区自主实施项目完成县级验收。 湿地修复: 年内完成湿地修复5000亩。 3月:完成《济宁市黄河下游湿地(山东段)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4月:全力督导推进黄河下游湿地项目实施。 5月:黄河下游湿地项目建设完成率、投资完成率达到上级要求时序进度。 6—7月:持续督导推进黄河下游湿地项目实施。 8月:黄河下游湿地项目年度建设完成率、投资完成率达到50%。 9—10月:持续督导推进黄河下游湿地项目实施。 11月:黄河下游湿地项目年度建设完成率、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采煤塌陷地治理: 年内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2万亩。 1—3月:完成全市31个治理项目立项、设计。 4—5月:全市项目均启动建设或开展调查认定。 6月:治理完成1.2万亩以上,任务完成率达到60%以上。 7—10月:治理完成1.8万亩以上,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完成所有评估认定。 11—12月:治理完成2万亩以上。 | 荒山绿化: (1)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巩固落实“五个专门”造、管、护全链条管理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筹集力度。 (2)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党政领导植树点、市县部门单位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绿化荒山”等形式多样的植树活动,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参与荒山绿化。 (3)强化督导考核。加强荒山绿化工作督导检查,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山头质量分级管理制度。 矿山修复: (1)健全通报机制。完善包保责任专班工作通报机制,每周调度包保专班运行情况、项目实施进展红黄蓝标识情况,以市级领导小组名义每半月通报一次,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2)强化进度调度。制定中央财政、省级重大、自主实施项目倒排工期计划,每周调度情况,同时依托市政府三个本子通报、市环保督察指挥部通报,强化压力传导。 (3)强化现场督导。不定期检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四联单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夯实县级监管责任。依托市级环保巩固提升十大攻坚行动、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市环保督察专项检查,整合市级层面力量,加密项目现场督导检查力度。 湿地修复: (1)建立完善高效畅通运行机制,成立市级湿地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挂图作战推进工程实施进度,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抢抓黄金施工期,做到能开工的快开工、已开工的快建设、正在建设的早竣工。 (3)实施“周调度、周通报”项目推进制度,严格执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实现工程建设任务指标。 采煤塌陷地治理: (1)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县市区、煤炭企业,逐个落实项目、地块,并明确重要工作节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2)坚持周调度、月督导制度,督促指导县市区采取有力举措,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 (3)建立项目风险预判分析和问题台账,及时协调指导县市区解决卡点堵点、防范风险隐患,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64 | A | 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湾长制,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 | 3月、11月:开展林长集中巡林活动,督促全市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3—12月:开展林长制工作质量提升活动,打造全市林长制工作示范点。 4—12月:开展市级林长制激励乡镇评选活动,全市评选10个激励乡镇。 | (1)开展林长制工作质量提升活动。以“抓示范、促提升”为主题,围绕“护绿、增绿、用绿、活绿”等工作,打造林长制工作示范点,推动林长制工作全面提升。 (2)开展市级林长制激励乡镇评选活动。优化评价标准体系,强化全过程培育,年内评选10个激励乡镇。 (3)开展林长集中巡林活动。在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等重点时期,开展林长集中巡林活动。建立巡林工作台账,对巡林发现重点难点问题跟踪指导调度、闭环管理。 | 市城乡水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
165 | A | 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完成精准造林10万亩。 | 年内完成精准造林1.1万亩,其中,荒山绿化5292亩。 1—2月:开展全市造林整地及配套设施建设。 3—4月:全面开展全市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工作。 5—10月:对新植苗木进行抚育管理,定期开展浇水、割草、覆土等抚育工作。 11月:组织检查验收并对新造林落地上图,评选全市荒山绿化示范林。 | (1)强化技术支撑。持续加强与省内外林业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对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施工技术培训到位。 (2)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党政领导植树点、市县部门单位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绿化荒山”等形式多样的植树活动,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科学绿化示范省建设。 (3)强化督导考核。强化工作督导检查,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落实闭环管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10 | ABC |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消防救援等各项工作。 | 年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1—2月:收集整理全市森林防火网格责任人名单及负责区域。 3—5月:森林防火重点镇街树立森林防火网格责任人铭牌。建立2023—2024年度工作台账,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治理百日攻坚行动。 6—8月,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市森林防火比武演练活动。 9—10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提升防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1—12月,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印制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向林区群众发放。持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 (1)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森林防火网格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2)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治理,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 市应急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
213 | A | 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大力改造提升传统电源项目,争取外电入鲁1300亿千瓦时以上、绿电占比提高到20%左右。促进油气增储稳供。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 启动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推进微山县里张阿稀土矿普查项目实施。 1—3月:完成里张阿稀土矿普查项目小体积质量样品测试30件以上。 4月:编制完成项目图件3幅。 5月:完成项目光谱全分析测试8件以上。 6月:完成项目组合分析样品测试30件以上。 7月:完成内外检分析200件以上。 8月:编制完成项目图件10幅以上。 9月:编制完成项目成果报告初稿。 10月:完成项目成果报告送审。 11月:召开项目成果报告评审会。 12月:完成项目总体验收。 | (1)组织建立微山县里张阿稀土矿普查项目组和野外项目部,明确项目责任人,统筹推进稀土矿普查工作。 (2)科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细化月度时间节点,做到节点责任化、责任节点化。 | 市能源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