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230559Q/2024-0024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成文日期 2024-02-01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湖西铁路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货物运输专线规划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2-01 浏览次数: 字体:[ ]

B)类                    (济发改函)字〔2023〕第4

 

对市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158号建议的答复

 

张亚军人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铁路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关于加快湖西铁路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货物运输专线规划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湖西铁路项目建成后,新石铁路与陇海铁路干线将互通连接,构建区域铁路网络,结束济宁西部金乡、鱼台等县不通铁路的困境,带动沿线相关产业和工业园区的发展。早日启动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货物运输专线规划建设,对推进金乡县公转铁,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认为您的建议对于适应鱼台、金乡、嘉祥等县区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需求,发挥铁路对沿线地区经济辐射得作用,提升大宗货物运输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2127号)新建铁路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规划内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功能定位、建设时序和建设标准,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工建设。各地要根据国家级铁路发展规划,按照需求导向、效益为本的原则,编制城际、市域(郊)等区域性铁路发展规划并按程序报批。铁路规划、建设由省级层面负责实施,铁路线路及站点设置要符合全国、全省铁路建设规划、技术设计条件和投资收益等要求。对于湖西铁路,据了解,省级层面还未启动湖西铁路建设可行性研究,未列入省相关铁路建设规划等。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开展相关铁路线路走向、车站选址、地质条件论证等工作,积极开展对上争取,提升我市轨道交通网络的联通能力,切实发挥好铁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510

 

 

 

签发人:任君雷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537-2348817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