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4-003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教育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号建议《关于加速推进工业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李志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速推进工业产业集群规模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把职业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更高质量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途径。全面落实两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成立了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和曲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两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了济宁高端装备等16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我市坚持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将“构建具有济宁特色的现代职业技能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先行示范”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排部署职业教育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大调研,组织4所职业院校对4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人才需求情况进行调研,推动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做好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工作。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先后入选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入库名单,入选企业数量居全省前列。我市成功入选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下步市教育局将根据您的建议,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依法举办职业学校或与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学校(现代产业学院)。依托济宁市产业园区,联合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吸纳本科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打造服务鲁南经济圈的产教联合体。以行业为支点,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和优势产业集群,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等产教融合共同体。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与我市职业院校共建的研究院、实验实训室等产教融合平台,市财政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资金的5%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经费补助。
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校企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校企签订人才培养计划,让更多的技术人才留在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