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4-0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失效日期 | |
| 有效性 |
市教育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6号建议《关于统一济宁市中小学学制的建议》的答复
郭春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济宁市中小学学制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其中“六三学制”和“五四学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两种并存的形式,两种学制各地可以依据本地实际自主选择。学制一旦确定,在较长的一个历史阶段都会保持相对稳定。除非该学制不符合国家政策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学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相悖,否则一般不会轻易进行学制改革。
目前,我市实行“五四学制”的县市区有:任城区、高新区(济宁孔子国际学校、济宁海达行知学校除外)、太白湖区以及市直学校;其他县市区实行“六三学制”。省内实行五四学制的还有烟台、威海、淄博三市以及济南、青岛、泰安等市的个别区。
作为义务教育两种不同形式,两种学制各有利弊,相对于“五四学制”而言,“六三学制”全国实行范围更广,各类教学资源更加丰富,小学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更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但是,由于目前学制改革,从理论支撑来讲,尚缺乏科学严谨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没有定论。市教育局将对学制问题一直保持关注,并持开放讨论态度。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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