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76F/2024-0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教育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教育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6号建议《关于推进我市师生“减负”、提质增效的建议》的答复
陆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师生“减负”、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发展,济宁市教育局出台多项措施强化师生校内校外一起“减负”:一是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们严控作业总量,以学校为单位、年级为单元统筹作业布置,作业时间达标率实现100%。加强作业研究,优化作业设计,提高作业的科学性、针对性,产生“负担轻、收获大”的作业效应。1333所学校出台作业管理细则,全部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升课堂质量,持续加大教师全员培训力度,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专门用于教师培训,同时充分发挥名师、名班主任、名学科组长的引领带动作用,组织教师开展大练兵、大比武,让老师练内功、强素质,提高课堂效率,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提升课后服务水平,14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实现了一县一方案、一校一特色、一人一课表,形成了优秀传统文化类、体育艺术活动类、劳动实践技能类、心理健康教育类四大特色。
二是持续为教师“松绑减负”。我们制定了《济宁市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了5个方面20条工作清单内容,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积极深化新时代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严把思想政治标准,加大对育人成效、教学实绩、学术成果质量和贡献的评价,构建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每年11月份组织中小学教师在全国教师信息系统等平台填写更新基本信息,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杜绝重复上报、多头填写。统筹安排创城、创卫、扶贫等重要专项工作,原则上不再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三是关于中小学学制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六三学制”和“五四学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两种并存的形式,两种学制各地可以依据本地实际自主选择。学制一旦确定,在较长的一个历史阶段都会保持相对稳定。除非该学制不符合国家政策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学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相悖,否则一般不会轻易进行学制改革。目前,我市实行“五四学制”的县市区有:任城区、高新区(济宁孔子国际学校、济宁海达行知学校除外)、太白湖区以及市直学校;其他县市区实行“六三学制”。省内实行五四学制的还有烟台、威海、淄博三市以及济南、青岛、泰安等市的个别区。作为义务教育两种不同形式,两种学制各有利弊,相对于“五四学制”而言,“六三学制”全国实行范围更广,各类教学资源更加丰富,小学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相对较轻,更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但是,由于目前学制改革,从理论支撑来讲,尚缺乏科学严谨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没有定论。市教育局将对学制问题一直保持关注,并持开放讨论态度。
四是关于是否统一教材版本的建议。根据《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选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性。教材版本选定后,在一个使用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教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出版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教材、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照程序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全市教育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