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111-3、20240114-1、20240116-3 、20240117-11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02 14:46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111-3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111-3号“南外环与环湖大道交叉口高架桥下边经常有拉废水车辆在此倾倒废水,举报人称12月25日环保局查获一车辆在此位置倾倒废水,已经告知12345废水来源地,至今没有处理结果”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废水倾倒点位,实际济宁太白湖新区南二环与环湖大道交会处立交桥下方的坑塘,坑塘面积约910平方米、深度约1米。倾倒车辆分别为车牌号H80R26和鲁H23Y27的罐车,车辆所属公司为中邮驿站物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车主均为谢某博。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2日,太白湖新区城乡水务服务部、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前,2023年12月25日21时40分,太白湖新区城乡水务局巡查时发现,太白湖新区南二环与环湖大道交会处高架桥下方有两辆罐车正在向坑塘内倾倒废水,司机及随车人员已逃离现场。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执法人员接到通知后于22时10分到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发现,车牌号为鲁H80R26的罐车正在通过软管向坑塘内倾倒废水,软管出口处有大量白色泡沫,水质观感较差,散发异;车牌号为鲁H23Y27的罐车西侧有向坑塘内倾倒废水的明显痕迹,该车罐体内废水已基本排空。调查组随即对现场涉案车辆进行暂扣,并委托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坑塘及两车罐体内的废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坑塘及两车罐体内废水的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均超出《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标准限值。经调查,两辆罐车车主均为谢某博据其描述,罐车内液体是从济宁市梁山县与菏泽市鄄城县交界处一家食品厂拉运的氨基酸废液,其他情况并不知情。两辆罐车所属公司为中邮驿站物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徐某先描述与两辆罐车之间仅是挂靠关系,对罐车的具体运输经营活动并不知情。

2024年1月11日,信访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废水来源为菏泽市鄄城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及跨区域转移、倾倒,2024年1月12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与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取得联系,并进行了案情通报。

三、处理整改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于2024年1月3日对车主谢某博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同步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扣押;2024年1月12日,中邮驿站物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安排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涉案坑塘内废水进行处置,目前正在处理中。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局对随意倾倒废水违法行为已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处理中。

下一步,我市要求太白湖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对城区河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114-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114-1号“金乡县胡集镇新材料产业园区5路38号,协鑫(金乡)新材料有限公司有一化学原料罐泄漏在最上面,编号是V1601A,PES车间旁边雨水管道外排白色污水”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协鑫(金乡)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金乡县胡集镇新材料产业园,主要生产低温聚酯、低温聚酰胺等热熔胶,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编号为V1601A的储罐为PES生产车间中间产品粗品罐(固定顶罐),主要收集四氢呋喃和水,储罐围堰内建设有导流沟及收集池。

该公司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各生产装置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尾气吸收废水、设备地面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已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日处理能力500。该公司已完成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山东公用达斯玛特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雨水总排口已安装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电动阀门控制雨水外排,非降雨期间电动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协鑫(金乡)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四氢呋喃回收装置近期为停机状态,编号为V1601A的罐体未发现有液体泄漏,周围地面干净无异物。导流沟内有少量存水,无异味,检测pH值显示为中性。罐区热水罐附近存在轻微异味,初步判断是由于热水罐长期反复加热导致罐内保温棉产生气味。2024年1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委托山东仁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V1601A储罐连接件、阀门及法兰等65个点位进行LDAR检测,均未发现V1601A储罐存在泄漏情况。

经现场勘察,PES车间附近雨水管网内有少量存水,未发现有白色污水外排。调查人员现场查阅该企业第四季度污水站运行台账、废水自动在线运行记录及雨水总排口自动在线监测数据,均未发现超标排污问题。济宁市金乡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厂区雨水总排口处废水进行现场采样检测,结果显示COD为18mg/L、氨氮为2.13 mg/L、pH值为7.2,未发现存在水质异常情况。

下一步,我市要求金乡县相关职能部门、园区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环境隐患,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116-3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116-3号“泗水县苗馆镇邵家村南30米奥东玻璃公司外排超标烟尘,导致周边农作物绝产。反映多次一直没有解决”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奥东玻璃公司,实际为泗水县奥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泗水县苗馆镇邵家村,主要生产设备为玻璃窑炉1座,通过将碎玻璃、石英砂、纯碱、长石等原料经熔化、制瓶成型、退火等工序生产玻璃制品。该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手续,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备了“SCR脱硝+干法脱硫+脉冲布袋除尘”废气治理设施,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505-1、20230601-2和20230803-4和20231206-7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相同。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苗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泗水县奥东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其烟气日均值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调查组现场阅了该企业2023年1-4季度以及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证明其2023年全年均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全面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现存在超标排放问题2024年1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委托济宁市泗水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企业外排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数据均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限值要求2023年以来,调查组已多次对该企业周边农田进行实地查看,农田内种植的小麦、玉米、桃等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均未出现绝产现象。

下一步,我市要求泗水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定期开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系统检验工作,确保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117-1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117-11号“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办事处万富隆塑编工厂,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万富隆塑编工厂,实际名为济宁市万富隆塑料编织有限公司,位于兖州区兴隆庄街道工业园,周围500米内无村庄及居民。该企业主要从事塑料编织袋生产加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按照环评要求配备了废气治理设施。其中,搅拌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加热熔融、拉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兴隆庄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济宁市万富隆塑料编织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调查组详细排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有轻微原料加热气味,厂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经现场调阅该公司2023年自行检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污情况。2024年1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委托山东诚臻检测有限公司对济宁市万富隆塑料编织有限公司生产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检测数据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经核实,厂区周围500米内无村庄及居民,不存在异味扰民问题。

下一步,我市要求兖州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强化监督帮扶,督促企业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规范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