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1017C/2024-01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会议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济宁市公安局2024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4年2月2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洋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具体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一要强化大局意识,树立鲜明的改革导向。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站在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来审视和谋划各项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公安改革,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推动全市公安工作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二要强化主业意识,打造现代化警务体系。按照全市公安局长会议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一体两轮”主战模式,积极打造定位明晰、管理规范、运行科学、精准高效的新型警务运行济宁模式,推动“打防管控”各项工作实现质的飞跃和系统性提升。要在法治公安、智慧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上持续用力,全面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为打造现代警务体系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要在出入境、户政、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持续发力,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要强化攻坚意识,推动改革措施落地。锚定改革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措施,制订详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完善组织体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全警动员、全警参与的浓厚氛围。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重点工作进度晾晒通报机制,优化考核激励办法,挂图作战、清单管理,推动更多在机制层面的改革创新。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计于基层、问需于民警,主动挖掘、提炼、推广基层的实践经验,做到“一地创新、全市共享”。
二、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国内公务接待的各个具体环节作出全面规范,是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纲领性文件,是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配套制度。党委同志和各警种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职工辅警从严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每一项公务接待活动合理规范。指挥中心、从严办、机关纪委、警保处、行管处、审计处、警卫支队等职能部门,要对照完善市局相关制度标准,严格审批审核,强化监督管理,对违规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传达学习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把工作重点聚焦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将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推进,切实做到经济发展到哪里、项目推进到哪里,保安全保发展的服务保障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以防范化解风险为基点,针对性落实各项措施,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广泛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加强和改进服务保障民生各项工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四、传达学习《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一季度“开门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会议强调,要紧扣“走在前、开新局”、“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要求,锚定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拉高境界标杆,形成工作闭环,对重点工作实施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特别是针对“加大运行调节和运输保障力度”工作,交警部门要拿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坚决完成好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出席:李海洋、邱乃礼、李庆春、胡 进、鹿剑林、黄筱倩
缺席:郑 杰、吴凯声
列席:王燕军、郭继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持:李海洋
记录:杨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