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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发放试点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02-28 18:21 信息来源:济宁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发放试点的通知》(鲁财农〔2023〕29号)要求,我市被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确定为发放试点市,以社保卡为载体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月12日上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召开全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发放试点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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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2家市直部门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我市工、农、中、建、邮储、农商、济宁银行等7家社保卡合作银行相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财政局、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及财政、人社业务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由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闫永同志主持,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别通报了《济宁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发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介绍《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明白纸》,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孔令锋同志讲话。

孔令锋同志强调,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和合作银行要深刻认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社会保障卡发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立即行动起来,突出重点,密切协作,强化政策宣传、信息完善和机制创新,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大家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济宁经验”,为全省全面推开这项工作作出“济宁贡献”。

闫永同志要求,市、县人社部门承担社保卡制发和管理工作,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办卡、用卡服务。各社保卡合作银行要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各银行省级分行制定的工作措施和优惠政策,明确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切实把社保卡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共同维护营造我市良好的发卡秩序,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供稿:农业农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