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企业|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的公告2023年 第58号

发布日期:2024-02-06 14:16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依法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1日


企业注销指引(2023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