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济宁市“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济农机字〔2024〕5号
各县市区农机中心、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农业服务中心:
为助力春耕生产,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鲁农机技字〔2024〕1号)精神,现就我市组织开展2024年“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围绕“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主题开展。发挥机械化提升单产、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推动先进农机创制应用,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一)“线上”活动。“农机3·15”活动期间,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山东农机化网、济宁市农机化网等网站和《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同步开展宣传。各县市区要总结活动经验、注重发现典型、增强活动实效、紧扣活动实况,发布“农机3·15”活动信息;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采取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组织宣传,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二)“线下”活动。今年全省“农机3·15”主会场设在东营市。市农机中心将联合相关县市区组织上街宣传。各县市区要在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标志的同时,紧扣本地春耕生产实际,依托镇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前沿阵地,因地制宜开展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也可深入农机网点开展维修质量检查、步入田间开展技术指导,赶大集推介农机新产品、新技术、新知识等多元化“农机3·15”配合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三、活动时间
“农机3·15”活动集中宣传时间是2024年3月15日,配合活动持续到3月底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线上”活动。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的宣传,以图文+视频+投诉机构查询系统+远程投诉受理和维权咨询服务等方式展现,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宣传、知识技术普及、投诉维权服务、典型案例宣讲、倡议承诺公布等,并实时发布活动信息。
(二)“线下”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政策咨询和投诉维权服务等内容的宣传,采用设立服务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农机质量投诉;开展三包售后服务培训;发起倡议承诺,组织机具展示和作业演示等贴近农民的服务方式。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农机3·15”活动,是在召开全市高质量发展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后,农机系统组织的一次助力春耕生产,依法维权护农的大活动。各县市区要突出干部作风中的“实”字,早安排部署,重落实讲实效。市农机中心成立督导组视情组织检查,纳入年底考核内容。
(二)丰富内容,增强活动效果。要紧扣春季田管、春耕备耕等实际,发挥镇、村作用,依托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前沿阵地,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加强投诉体系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和在用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确保农民维权工作成为全社会满意品牌。
(三)注重宣传,渲染活动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倡议承诺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为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维权护农营造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提炼典型经验。要将活动纳入投诉整体工作,及早发现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提高活动质量。请于3月22日前将本地总结材料和《2024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市农机中心。有投诉案件的,要做好投诉案件的总结整理,并将案件录入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
联系人:马士涛 联系电话:2358315
电子邮箱:jnsnjjzjk@163.com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