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229-3、20240303-3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229-3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229-3号“鱼台县王鲁镇隆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大量危废填埋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北300米的农田内,环境污染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隆湖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际名为山东隆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经济开发区古亭路56号,建有炉渣处理生产线1条,主要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处理,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等手续,并已按照环评要求在投料、筛选和破碎工序配套建设了集气罩、雾化喷淋、脉冲袋式除尘器等治污设施。该公司收购菏泽市定陶区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和鱼台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分别签订有承包合同。炉渣经筛选、破碎后的下脚料全部销售给济宁市隆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原材料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信访件反映的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北300米的农田,实际位于鱼台县滨湖街道七圣堂村。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3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滨湖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不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隆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生产。经核实,信访件中提到的危废,实际为山东隆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后产生的下脚料,主要成分是灰、土、砂,属一般固废。山东隆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中一般固废处置要求,将下脚料全部销售给济宁市隆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同时,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农田进行了详细勘查,并对七圣堂村村民进行走访询问,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填埋固废及危废等情况。
下一步,我市要求鱼台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处置固体废物,生产时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303-3号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303-3号“邹城市石墙镇高庄村南2公里路西,洗砂场外排污水,环境污染严重问题。举报人称至今没有改善”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场,实际为泰源新型建材(邹城市)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石墙镇高庄村南侧。公司建有钢结构生产车间1座,“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洗砂机1台(即石硝湿筛设备),主要从事石硝和外墙保温板的生产与销售,外墙保温板生产线目前尚未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3月22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目前正进行调试完善,并组织开展自主验收。该公司生产污水主要来源于石硝湿筛及脱水产生的废水,成分主要是水和泥,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1204-1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
二、调查核实情况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前,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前期已接到过反映类似问题的信访件。检查发现,泰源新型建材(邹城市)有限公司仅使用沉淀池对废水进行处理,未严格落实污泥压滤等环保措施。调查组要求企业对原有生产车间北侧的部分露天区域使用彩钢板进行封闭,并对沉淀池进行修缮。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后,2024年3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石墙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泰源新型建材(邹城市)有限公司未生产,现场有生产痕迹,生产车间内堆存大量砂石物料。春节后,因受到多场降雪影响,该公司石硝湿筛及脱水沉淀池出现水位升高情况,为降低水位,企业利用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对沉淀池内淤泥进行清理。2024年2月27日,在清淤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池体一侧破损,池内污水外溢,外溢污水量约30立方米,企业已对沉淀池破损处进行封堵,并对外溢污水进行清理。调查组对厂区周边进行了详细排查,未发现有外溢污水进入自然水体或侵害农田等情况。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3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向泰源新型建材(邹城市)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成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尽快安装沉淀罐和压滤机等治污设施,在未取得环评验收及排污许可等手续前不得生产。截至目前,石硝湿筛及脱水沉淀池已修缮完成;沉淀罐正在进行基础安装,预计10日内可完成;压滤机已安装,待沉淀罐安装完毕后进行管路连接。
下一步,我市要求邹城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