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信贷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积极开展首届“普惠金融推进月”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4-03-29 09:50 信息来源:济宁市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的专项部署,落实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印发《关于扎实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济宁辖区第一届“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

主题:“普聚金融服务 惠及千企万户”

时间:3月12日至4月12日

按照推进月行动工作安排,要求辖区监管部门、银行保险机构、行业协会“三方齐发力”,从高站位、精内容、重实效三个方面开展本次活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为民服务导向。

二是做精活动内容。聚焦普惠金融十年发展成果,优选惠民助商典型案例,制定“普惠金融推进月”宣传专刊,做好金融政策、产品及服务宣介。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结合“金融服务进万企提升年”活动,做实政、银、保、企金融服务对接,引导企业增信用信,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行动是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的重要抓手,是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本次活动对普惠金融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经营主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广度”、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深度”、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温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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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是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重点服务对象一般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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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的主要目标

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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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

银行业持续巩固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保险服务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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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持续提高,信贷产品体系更加丰富,授信户数大幅增长,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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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力度持续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金融服务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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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

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易用性、安全性、适老性持续提升,“数字鸿沟”问题进一步缓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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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

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数字平台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防控。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力遏制。金融稳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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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

普惠金融基础平台的包容性和透明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