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219-1、20240219-3、20240220-2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8 13:16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219-1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219-1号“鱼台县张黄工业园防汛路北,济宁宏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脱硫废水处理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夜间将污水池中污水用水泵打入雨水沟及地面,将未处理污水直接排放”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济宁宏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张黄工业园防汛路北,主要从事煅后石油焦生产及余热综合利用。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均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

该企业废水主要为反渗透系统浓水、煅烧炉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目前,因脱硫系统(烟气处理设施)制浆、脱硫石膏消耗水量大,反渗透系统浓水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煅烧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冷却水通过园区管网进入张黄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通过园区管网进入张黄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2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前期,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已通过其他渠道接到过反映类似问题的信访件。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反渗透浓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和在建一级反渗透废水处理系统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等问题。

接此次转办信访件后,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和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再次对济宁宏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2024年2月22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信访件中提到的污水池,实际为生活污水收集池,位于公司厂区南侧。信访人反映的脱硫废水处理项目,实际为企业2022年8月15日与无锡市灵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级反渗透废水处理系统,位于厂区东南方向,水处理车间西侧。该处理系统主要用于处理凉水塔和软水制备浓水,处理后的纯水全部回用于凉水塔补水。目前该处理系统尚未建成投用。调查组对企业厂区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将污水打入雨水沟及地面、未处理污水直接排放等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前期根据有关问题线索,于2023年10月13日对济宁宏昌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反渗透浓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雨水管网”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11月28日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该公司正在建设的一级反渗透废水处理系统无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但需进行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6日完善备案登记手续。依据《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第九条第一项和《济宁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定,该行为可不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市要求鱼台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生产时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219-3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219-3号“嘉祥县梁宝寺镇王集村南500米319省道旁边,顺祥检测线斜对面有一粉碎建筑垃圾作坊,粉尘、噪声污染严重。举报后停产了一段时间,最近又开始生产”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建筑垃圾粉碎作坊,实际为张某强建筑垃圾粉碎加工点,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319省道东侧、济宁祥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斜对,原韩芬煤矸石销售中心院内,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张2023年9租赁该处闲置院落进行建筑垃圾粉碎加工,建成并投用粉碎生产线1条,未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等手续。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1129-11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2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院内堆存的建筑垃圾全部覆盖。前期,针对张某强建筑垃圾粉碎加工点未办理环评手续,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对其下达《非法小型企业拆除通知书》,该加工点粉碎机等设备已拆除,现场已不具备生产条件。2023年12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多次会同梁宝寺镇政府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复查,均未发现重新生产迹象。经核实,该加工点近期正利用铲车清理院内堆存物料,现场有噪音、扬尘产生,导致信访人误认为其再次违规生产。

三、处理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现场要求尽快对院内剩余物料进行清理,限期2024年2月24日前清理完毕,并在清理过程中使用雾炮等设施进行有效降尘。同时,要求业主清理物料时避开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扬尘污染截至2月25日,该加工点院内物料已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要求嘉祥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220-2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220-2号“微山县两城镇两城六村西350米有一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污水外溢,已经外溢到居民区的路上,恶臭异味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污水处理厂,实际为微山县两城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位于微山县两城镇两城六村西北侧约50米,主要对周边村庄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能力480吨/天,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表等相关手续。2022年由山东公用水污染治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目前该污水处理站及村内管网建设已完工,正在调试运行阶段。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2月20日,微山县水务局、两城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微山县两城六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正在运行。经排查发现,位于该污水处理站南侧200米处的两口污水井污水外溢流淌至街道路面约20米,现场异味严重。污水外溢原因主要是2024年2月13日,距离污水处理站约100米的一处污水管网末端被杂物堵塞,造成流水不畅。污水处理站虽及时采用水泵对外溢污水进行抽吸清理,但效果不佳。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2月20日,微山县水务局、两城镇政府现场要求该污水处理站负责人尽快清理外溢污水,对辖区内其他污水处理站管网、过滤井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打捞,避免再次出现因管网堵塞造成污水外溢的情况。截至目前,外溢污水已清理完毕,污水管网已恢复正常使用。

下一步,我市要求微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县域内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管理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