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宁市2024年主粮作物机收损失数据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1 信息来源: 市农机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农机字〔2024〕7 号


各县市区农机中心,济宁高新区城乡统筹发展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农业服务中心:

现将《济宁市2024年主粮作物机收损失数据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

202447

 


济宁市2024年主粮作物机收损失数据监测工作方案

 

为精准掌握我市粮食作物机收损失数据,提高机收减损质量,保障粮食丰产丰收、颗粒归仓,根据省、市关于做好粮食作物机收减损工作的要求,市农机中心定于“三夏”、“三秋”农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麦、玉米机收损失数据监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跟踪监测时间

根据各地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成熟期机收时间,适时组织实施。

二、监测人员编成

市农机中心成立3个机收损失数据监测小组,每组6人,其中市农机中心3人,粮食机收损失监测县3人。

四、跟踪监测方法

2024年小麦、玉米机收损失数据监测,依据山东省《小麦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测定方法》(附件2)和《玉米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测定方法》(附件3)组织随机抽检。

四、监测点的设置

按照县域东西或南北方向产粮乡镇分布设点,监测点要具有代表性,不重复在同一个乡镇设置监测点。

五、监测点的数量

小麦、玉米种植面积单季达到5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邹城市、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各监测4个,其他县市区各监测3个,北湖区、高新区、经开区各监测1个乡镇。

 六、监测工作要求

 市中心专门组织这次机收监测工作,旨在精准掌握全市机收作业损失的详实数据,提高机收减损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抓好该项工作,针对各地主粮作物成熟期不同,机收地块时间不一特点,精准掌握详情、及时汇报,安排好配属人员,配齐所需监测工具和设备。市跟踪监测小组要在不干扰正常收获秩序、不增加机手负担的前提下实施。

附件:

    1、济宁市主粮作物机收损失数据监测小组

2、《小麦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测定方法》

    3、《玉米机收损失监测调查测定方法》

    4、济宁市小麦、玉米机收作业损失监测报表

 

 


附件1

 

济宁市主粮作物机收损失数据监测小组

 

第一组:组长 高加元 市农机中心质监科科长

成 员 仲虎子 市农机中心人事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 燕  市农机中心规划科科员

监测县市区: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泗水县、高新区

第二组:组长 窦同秀 市农机中心农机科科长

成员 马士涛 市农机中心质监科四级主任科员

                陈  楠 市农机中心政策法规科四级主任科

监测县市区: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经开区

第三组:组长 侯秀华 市农机中心科教科科长

       成员 杨  超 市农机中心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单海瑞 市农机中心科教科科员

监测县市区:邹城市、微山县、鱼台县、金乡县、太白湖区

 

 附件2-4附件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