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00004312503J/2024-011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 2024-04-1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43000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的建议》
尊敬的魏鲁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公司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截止2024年4月,济宁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14家。经查询全市名称中含有“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关键词的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320余家。法律咨询公司出现乱象的原因主要是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公司由于监管主体不一致、监管力度的强弱对比失衡、同样作为市场主体因定位模糊等原因极易产生不正当竞争,无法形成有效的沟通与衔接,出现冲突问题。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已采取以下行动:
一是加强法律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都是合法的法律服务机构,但法律咨询公司经营业务范围较小,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较低,一些法律咨询公司不良工作人员,在无律师资质情况下以律师名义承揽业务,扰乱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影响律师执业形象。市司法局将通过有效的普法活动,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明确分辨出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的区别,群众能根据法律服务需求,挑选合适法律服务供给方。
二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市司法局对和法律咨询公司有不正当业务往来、违规参与法律咨询公司经营、律师在法律咨询公司执业等违规情况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快速查处,依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严肃处理,并全市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有关司法机关。
三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市司法局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对法律咨询公司违规经营、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公司不正当交往等线索互相通报,第一时间掐灭法律咨询公司乱象源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此项工作,继续为我市律师法律服务行业建言献策。
济宁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