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004311017C/2024-030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公安局 组配分类 部门会议
成文日期 2024-04-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公安局2024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4-04-18 信息来源:济宁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417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海洋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具体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猎鹰突击队”全体队员的重要回信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会见马英九一行和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一要高水平维护安全稳定。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清醒认识维护安全稳定面临的严峻形势,科学谋划工作思路,从严落实应对举措。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化解、早处置。二要高标准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以“昆仑”行动为抓手,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守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保护成果。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和重点区域巡护等工作,履行好公安机关森林防灭火职责。三要高质量践行人民至上。要在“保民安”上持续发力,保持对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传统侵财等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和公共安全监管,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审议《济宁市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送审稿)》,研究部署市公安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二要明确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求实效。准确把握目标要求,原原本本、扎扎实实学习《条例》,学有质量、学出实效。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序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抓深抓实不走样。

三、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是党中央着眼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上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要求特别是市“两办”通知作出的详细说明,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牢牢把握“全面清理、分类施策、从严从紧、总量控制”的原则,需要清理的坚决清理,任何单位决不允许走过场、搞变通,要实实在在为基层减轻负担。对上级机关部署的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不得增设子项目,不得层层配套。对面向市局内设机构和人员开展的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组教处要加强审核,严格管理,确保不出问题

 

 

出席:李海洋、郑  杰、邱乃礼、李庆春、胡  进、黄筱倩

    缺席:凯声、鹿剑林

列席:燕军、郭继歌

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持:李海洋

记录:杨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