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00750852907J/2024-018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组配分类 专家论证
成文日期 2024-04-02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专家论证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02 信息来源: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专家论证报告

2024 年 4 月 2 日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与济宁市司法行政部门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市司法局 1720 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暨风险评估会议,对市城市管理局承办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攻坚行动计划》)进行研究讨论。

参加论证会的有:决策承办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参与会签并提出过修改意见的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代表山东伟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民代表。

专家组成员为:

赵琰,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行业领域专家)

崔世明,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师(行业领域专家)

朱  锋,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师(行业领域专家)

刘霰霰,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工程师(行业领域专家)

张东坤,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府法律顾问)

孙方杰,山东麦塔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府法律顾问)

郭宏图,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府法律顾问)

赵计锋,山东德亿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府法律顾问)

孙兴智,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府法律顾问)

专家组和与会人员听取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决策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会签以及意见采纳情况的汇报,审阅了决策内容,针对决策实施的必要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作了审查,从专业和技术角度进行了充分论述和客观评价。针对会签单位等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展开了细致的、针对性的讨论。专家组成员解答了与会人员的疑问,就某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问题,对决策承办单位进行了询问。经专家组(共 9人,一致同意)举手表决授权,决策承办单位在会议记录的基础上归纳形成专家论证报告如下:

一、决策主要内容纲要

《攻坚行动计划》共三部分,23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贡献力量;到2025年底,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分为六个部分,第一推进源头减量,到2025年,全市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第二规范前端投放,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因地制宜创新投放模式,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垃圾分类房(亭)3800处以上。第三优化中端收运,到2025年,全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达370辆以上,满足垃圾分类收运需求;到2025年底前,全市大中型转运站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全市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两网融合”。第四完善末端处置。统筹规划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利用城管“智慧餐厨”监管平台,强化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监管。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积极推进焚烧炉渣和飞灰资源循环利用。开展生活垃圾填埋设施整治或封场,2025年底前,鱼台县、梁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整治。第五深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号召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学校教育。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融入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分级组建垃圾分类全程志愿者服务队伍,打造具有济宁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第六强化示范引领。到2025年底,邹城市、济宁太白湖新区建成省级示范县(市、区),完成14个的示范街道(乡镇),60个以上示范社区(村居)和10个以上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任。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分为六个部分,第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宣传引导、技术指导、监督评估等工作。第二完善政策体系。2024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5年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工作;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形成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模式。第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设施建设、运行作业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第四强化行业引领。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率先垂范,打造行业标杆并制定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制定自评自查标准细则和责任人制度等文件,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检查督导活动。第五推动科技赋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 “一网统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在低值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利用等方面集中攻关突破,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第六严格监督评价。综合采用专业指导、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提高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专家组主要修改意见建议

1、建立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物管小区、单位,物业公司为该区域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自管小区、单位,社区委员会、产权单位为该区域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人应对分类投放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设施设置规范整洁。建议修改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不同主体的管理责任务。

2、2024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有害垃圾贮存点设置,依托泗水县、金乡县、梁山县、嘉祥县等4座危废处理厂,签订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协议,建立健全收运处置管理台账,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议修改为2024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有害垃圾贮存点设置,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厂签订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协议,建立健全收运处置管理制度,完善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3、将厨余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置设施纳入园区。建议修改为将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置设施纳入园区。

4、到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中心城区可回收物收运处体系;2025年底前,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两网融合”。建议修改为202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三、专家组结论性意见

《攻坚行动计划》内容是必要、可行、合理的,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