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320-4、20240320-5、20240321-2、20240321-4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4-04-07 14:47 信息来源: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320-4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320-4号“嘉祥县嘉祥街道红旗花园小区7号楼二单元车库有个毛蛋加工车间,一般早上9点至10点在这里加工,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毛蛋加工车间,位于嘉祥县嘉祥街道红旗花园小区7号楼二单元西侧车库内,车库面积约25平方米,系王某万夫妻二人于2023年1月租赁该车库用于居住和毛蛋加工,属家庭作坊式生产,未办理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手续,未配备异味治理设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3月22日,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未生产。现场有电饭锅、煎锅等加工炉具,冰柜内存放有毛蛋。经核实,该毛蛋加工点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异味来源主要为毛蛋蒸煮过程中产生的刺激性气味。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3月22日,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责成王某万夫妇停止毛蛋加工,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限期搬离红旗花园小区。同时,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房主取得联系,向其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经沟通,房主同意与王某万解除租赁合同。截至4月1日,该毛蛋加工作坊已停止经营并从红旗花园小区搬离。

下一步,我市要求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嘉祥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320-5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320-5号“微山县留庄镇七村,村北转盘路向北400米路东,原李建货场内有一家洗砂场,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场,实际为山东新速通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留庄镇七村北侧,占地约13亩该公司建有封闭厂房1座,水洗砂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压滤机和洗车台等治污设施主要以山砂为原料,通过筛分、洗选等工序生产建筑用砂,未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等手续。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306-11、20230615-720230621-520230717-1020231211-5和20240103-1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留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新速通贸易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未发现生产原料及产品。调查组对企业厂区及周边进行了详细勘察,均未发现粉尘污染及污水直排现象。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私自生产行为属实前期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已针对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该企业多次引发的信访问题,留庄镇政府经认真研究,决定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无手续等遗留问题,全力化解信访隐患。2024年3月15日,留庄镇政府向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提交山东新速通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环评手续的相关材料。目前,该公司正按照水洗砂行业标准进行提升整改,待其整改完成后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将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及整改情况进行环评批复。

下一步,我市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和留庄镇政府加大监管帮扶力度,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并取得合法手续同时,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周边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321-2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321-2号“汶上县郭楼镇马店村东南角院落内非法洗砂,无任何手续”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场,位于汶上县郭楼镇马店村东南角院落内(该院落所有人为马店村村民侯某会)。2019年11月6日,山东国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李某苗)与侯某同(侯某会之子)签订厂房及院落租赁合同,用于洗砂生产。山东国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因租金及试生产不利等原因,该公司自2019年底开始长期停产,其他环保手续尚未补充完善。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郭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山东国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生产,车间外露天存放有砂石原料及成品砂。接本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前,郭楼镇政府于2023年11月5日巡查时发现,因山东国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给付租金,承租人侯某会私自使用山东国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进行洗砂。发现问题后,郭楼镇政府立即对侯某会下达《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规生产行为。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3月22日,郭楼镇政府对山东国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停水、断电措施,并要求其尽快清除车间外露天存放的原料及产品。目前,因山东国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承租人侯某会经济纠纷尚未解决,企业生产设备由郭楼镇政府暂时封存,待法院裁决后,由责任方进行清理。3月26日,郭楼镇政府再次核查时,该公司露天堆存的原料及产品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郭楼镇政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网格化管理,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省环保督察热线第20240321-4

转办信访件的调查报告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的20240321-4号“马集镇赵庄村北250米金利民石材厂,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金利民石材厂,实际为济宁经开区金利民石制品厂,位于济宁经开区马集镇沈庄村北200米,系沈庄村村民刘某在自家院落建设的石雕加工销售点,属家庭作坊式生产,占地约1000平方米,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200米。该石雕加工销售点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3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马集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时,济宁经开区金利民石制品厂未生产,院内露天堆放半成品石材,现场建有锯石机2台,厂区地面有大量积尘,有明显生产痕迹,存在粉尘污染及噪声扰民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4年3月22日,针对“济宁经开区金利民石制品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治污设施”等问题,马集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对其下达了清理取缔通知。截至3月25日,该加工点生产用电、用水已全部切断,生产设施已拆除并搬离场地,已不具备生产能力。

下一步,我市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和马集镇政府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违规生产行为,动态清理“散乱污”企业,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