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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01 17:49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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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1.入学:

(1)凡符合本区规定年龄的服务区适龄儿童,按“房户一致”原则免试、相对就近的原则就读,登记时需出具经公安机关年审认定的户口册及与户口册地址一致的住房产权等其他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2)入学年龄根据区相关的规定,为六周岁。

(3)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不按期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家访了解原因,对症解决。

(4)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学生家长应到校请假。

(5)对当年入学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凭有关证明报区教体局备案,其入学年龄可相应推迟一年。

(6)本年度巜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规范

2.转学: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办理转学手续。

(2)学生转入时,家长应向接收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表,经转入、转出学校以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原就读年级插班学习。

(3)因该年级学额已满,难以容纳转入学生时,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

(4)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特殊情况例外)。

(5)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6)学校对转入、转出学生的转学证明、转学证明存根每学期应整理成册,并列档保存。

3.请假: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一周以内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上三个月以下由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医院诊断证明(一式三份)或其他作证材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3)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必须请假;不请假(包括超过请假期限的),按旷课处理。学生无故不到校,班主任应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或其他监护人),督促学生回校上课,并做好书面记录。

4.休学、复学

(1)凡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证明(所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经学校同意、教体局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

(2)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学生须持区(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教体局备案后,办理复学手续。

(3)休学期满仍不能如期复学的,需持相关证明办理续休手续。

5.特殊儿童随班就读:

(1)凡是弱视、听力障碍、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学习障碍、言语残疾、情绪和行为障碍等轻度残、障儿童少年,经过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规范的检测和鉴定,办理了残疾证,均可纳入随班就学范围。

(2)安排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随班就读,须经家长书面申请,并由区教体局核准,学校登记注册,方可正式确定为随班就读生。随班就读生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应当依法接受“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随班就读。

6.毕业:

学生毕业后,学籍自然跟随学生进入就读中学。

7.学籍登记要求:

(1)做好新生入学注册、学籍变更、毕业等学籍网络操作,及时维护山东省学籍网信息。

(2)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学籍进行核对。

(3)如有学籍异动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及时上报。

※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1.上学

(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学时,要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2)文明上学,在指定的接送点和家长再见,背好书包,穿戴整洁,步姿端正,精神饱满。

(3)礼貌待人,进校门向老师、同学问好,自觉接受值周班检查。

(4)讲究秩序,不追逐、不奔跑、不打闹。

2.上课:

(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一律放在课桌的左上角,摆放整齐,桌面上没有和上课无关的物品。

(2)上课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勇于发言,举手发言声音要响亮。

(3)认真作业,独立思考,作业时不讲话,不做和作业无关的事。

(4)上、下课铃响,全体起立,师生问好。

3.升旗、出操:

(1)举行升旗仪式时,穿校服、佩戴红领巾,全体肃立,行队礼,双目注视国旗。唱队歌时,声音响亮,节奏合拍。

(2)认真倾听国旗下讲话,积极参加升旗仪式后的颁奖典礼,送给获奖的同学和老师热烈的掌声。

(3)积极参加大课间锻炼,行动要静、齐、快,精神饱满,动作有力、到位。

(4)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坐姿端正,穴位准确,手法正确,用力适当。

4.课间:

(1)教室和走廊间,禁止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不在楼梯上拥挤和玩耍。同学之间要互相友爱,互相关心,不说脏话,不给别人起绰号,不得乱翻其他同学的学习用品等。不小心碰撞了别人或无意中伤到别人时,要说“对不起”、“请原谅”等。

(2)进入老师办公室时应先喊“报告”或轻声敲门,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和其它教室。

(3)注意环境卫生,不在墙壁、地面和黑板上乱涂乱画。见到纸屑主动弯弯腰,争做环保小卫士。

(4)爱护公物,不任意践踏、毁损公用设施。盆栽植物只许观赏不许用手触摸。

5.放学:

(1)自觉搞好个人卫生,抽屉干净整洁,没有杂物。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打扫干净,摆放整齐,清倒垃圾,关锁门窗。

(2)放学时,排队依次离开校园,队伍整齐安静,出校门向老师、同学说“再见”,走到指定的接送点解散。

(3)放学后没有班主任的同意不得在校园内逗留,没有取得家长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接送点。

(4)放学出校门后要遵守交通秩序,听从指挥,注意安全。

※考试管理

1.改革考试形式,一二年级无纸笔测评,三至五年级实行考试考查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2.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3.考前准备充分,按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入座。

4.进入试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条。

5.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指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写上班级、姓名等。

6.签卷字迹要清楚,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书写,也可用蓝油或黑油圆珠笔书写。

7.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喧哗。

8.考试进行半小时后方可交卷,交卷后应远离试场,不得在试场周围逗留和交谈。考试终场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有秩序地离开试场,一律不得将试卷带出试场。

9.端正考试态度,诚实、守纪,不搞任何形式的舞弊,努力考出最佳水平。

10.如有违反考试规则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扣分、取消考试成绩等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11.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即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

12.考试后要认真进行自我分析,总结学习中的经验与不足,并修订好下阶段的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