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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中医药学校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遴选方法(讨论稿)

发布日期:2024-05-01 09:53 信息来源: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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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梯队,结合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拟遴选一批品质优秀、业绩突出、工作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担任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带动全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现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严格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为先,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

(四)坚持定期选拔、加强培养、发挥作用、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及名额

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选拔范围为全校在职在编在岗、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担任一线教学任务的教师。评选专业带头人的专业范围以我校现有专业为准,原则上每个专业可确定1~2名;学科带头人每学科确定1名;骨干教师每专业4~6名;优秀青年教师10~12人。但必须坚持选拔条件,做到宁缺勿滥。

三、遴选条件

(一)专业带头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风严谨,作风正派,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与本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连续在本专业担任教学工作10年以上,能独立系统地讲授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近5年内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教学效果良好,近5年在教师教学质量测评中均在90分以上。

4.熟悉本专业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能对本专业的发展、调整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能主导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参与本专业课程标准、教学指导方案等的编写工作。

5.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工作成绩突出,近5年完成下列条件中的三项以上:

(1)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

(2)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

(3)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发表过与本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2篇以上,或主编本学科国家规划教材1部以上。

(4)获得教学业务竞赛市级一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指导的青年教师获得教师业务竞赛市级以上奖项。

(6)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

(7)主持省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项目1项以上。

(二)学科带头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与本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近五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至少独立系统地讲授过三轮本课程。学科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手段丰富,能熟练进行信息化教学,教学效果良好,近5年在教师教学质量测评中均在90分以上。

4.全面理解和掌握学科课程标准,具有本学科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及综合应用能力,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发展前沿;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掌握职业教育理论,了解本学科国内外教育发展动态。

5. 能承担本学科师资培养工作,能组织本学科教学研究、集体备课等工作。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被本学科教师普遍认可。

6.积极开展本学科教学研究,在近5年内完成下列业绩中的至少三项以上:

(1)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排名在前3位。

(2)在校级及以上开展过本学科优质课、公开课、展示课教学。

(3)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发表过与本学科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1篇以上,或以副主编及以上职位参编本学科国家规划教材1部以上。

(4)承担本学科校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

(5)获得教学业务竞赛县级以上荣誉或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6)指导青年教师获得教师业务竞赛县级以上奖项。

(7)指导学生获得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骨干教师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风严谨,学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与本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专业课教师需系统讲授过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具有坚实的业务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教学理念先进,能很好地使用先进教学手段和设备,近5年内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师教学质量测评中均在90分以上。

4.专业课教师积极参加岗位实践,近3年均完成学校规定的实践能力提升任务。

5.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专业社团指导工作3年以上。

6.工作勤恳,积极上进,在近3年内完成下列业绩中的至少两项以上:

(1)参加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项目,排名在前5位。

(2)开展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优质课、展示课。

(3)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

(4)获得过县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在校级以上教学业务竞赛中获奖。

(5)所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四)优秀青年教师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风严谨,学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与本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 立足一线教学工作,从事本学科教学5年以内,专业课教师能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近两年内均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每学期教学质量测评在90分以上。

4.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上进;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

5.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专业社团指导工作3年以上。

6.具有较强的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入职以来完成下列业绩中的至少两项以上:

(1)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或学校建设项目。

(2)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正式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开展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优质课、展示课2次以上。

(4)在校级以上教师业务竞赛中获奖或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等荣誉。

(5)指导的学生在技能大赛中获校级一等奖以上。

(五)一票否决项

近5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参评人推荐:

1.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受到过校内行政处分。

2.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或因病、因私离开本岗位累计2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3.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违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等规定。

4.不服从教务处教学安排。

5.违规从事有偿补课。

6.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五、选拔程序

选拔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通知发布  公布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遴选条件和推荐名额。

2.个人申报  对照遴选条件,符合相应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专业部(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递交申报材料。

3.专业部(教研室)推荐  各专业部(教研室)对本部门所属参评教师进行初步审核,按名次汇总,在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提交推荐名单。

4.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抽取专家库成员成立评议小组,负责对参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出具授课证明及教学质量测评结果。

5.第三方终审  由学校聘请校外第三方专家成立终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按综合评定赋分并排名确定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公示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核通过并由学校发文确认新一届入选教师人选。

六、任期内工作职责或要求

(一)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职责

1.每学期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测评均为90分以上。

2.主持完成或指导专业部主任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本专业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实验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等工作。

3.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2~3名。

4.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任期内完成下列工作三项以上。

(1)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专著并正式出版1部以上。

(2)主持省级以上正式立项的教研课题1项。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业务竞赛、教学成果奖或市级以上综合荣誉1项以上。

(4)指导青年教师在市级以上教师业务竞赛中获奖。

(5)指导学生参加本专业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并获奖。

(二)学科带头人岗位职责

1.每年保质保量完成个人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测评均在90分以上。

2.承担本学科课程建设任务,任期内建成本学科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3.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间的集体备课工作。

4.培养本学科青年教师1~2名。

5.组织引领本学科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工作。任期内完成下列工作三项以上

(1)主持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

(2)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或主编本学科国家规划教材1部以上。

(3)开展本学科展示课或业务讲座两次以上。

(4)本人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市级以上教学业务竞赛获奖。

(5)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

(三)骨干教师工作职责

1.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业教师至少要主讲两门专业课,具体指导过一次完整的实训。教学质量测评均为90分以上。

2.参与校级以上正式立项的教研课题或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

3.在省级以上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正式发表论文1篇,或以副主编以上职位参编国家规划教材2部。

4.本人在市级及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被评为校级“明星教师”。

5.指导青年教师或学生参与市级以上竞赛并获奖。

(四)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要求

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实行导师制,培养期满需达到以下要求,方可发放“优秀青年教师”证书。

1.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项目并排名前5位。

2.积极参与集体备课、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自觉提高教学质量。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校内或所属专业部(教研室)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或业务讲座。

4.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县级以上教学业务竞赛并获奖或被评为校级“明星教师”。

5.主动承担学生竞赛指导工作。

6.在省级以上刊物(CN刊号,知网全文收录刊物)正式发表论文1篇,或以副主编以上职位参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

7.基本达到青年之星教师的申报条件。

七、待遇

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任期(培养期)2年。任期(培养期)内按照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享受以下待遇(优秀青年教师第6条除外):

1.优先选派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学术会议等活动。

2.优先推荐并协助申报国家和省市级教科研课题或项目。

3.优先选派到临床、企业实践或进修学习。

4.优先推荐参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教师培养建设工程人选。

5.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6.每学年分别给予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待学校完成公益II类学校改制后由财务科根据有关财务政策制定配套奖励和资助标准,用于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促进专业发展。基金支出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财务科、教务处全程监督基金使用情况。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财务科全额追回基金。

八、 管理与考核

1.日常管理 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确认入选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基金使用管理由财务科负责,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为两年。

2.建立考核制度 每学年末由教务处负责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财务科负责对奖励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相应称号。基金使用情况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追回已发放的基金。同时入选不同教师培养建设工程人选的,考核期内所取得的成果一律不得重复使用。

3.建立考核档案 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由教务处建立考核档案,认真记载其主要业绩及对其考核、奖惩情况,并及时归档。

4.建立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联系制度,教务处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教科研专题会议等形式,听取其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讲座等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

5.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收回相应证书,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1)违反国家法律或党规党纪行为。

(2)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学校年度考核不合格。

(4)出现一级教学事故。

(5)未承担授课工作或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注:1.任期内调离本校或已退休的,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2.本办法凡数字或文字后有“以上”“以下”字样处,均包含数字或文字所指内容

曲阜中医药学校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