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二中学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我校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我校防汛抗旱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济宁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和任城区教体局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济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宁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实际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宁市第二中学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和台风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科学防御,全校动员,协同应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后,学校在唐口街道党委、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任城区教体局3.实行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最大程度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科学调度,依法防控,有效应对水旱台风灾害,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人员、物质、经费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磊
副组长:谢云剑 谢汉青 展代立 董军
成 员:马治国 朱兆良 张翔 郑和成 马现潇 张卫国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办公室主任:马治国
(二)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学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2. 负责学校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指挥命令,组织制订学校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预案。
3. 组织学校防汛检查,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抗旱防台风防灾减灾教育,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4. 做好校舍维修加固、教学设备仪器防护、网络设施安全等工作;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安全工作;遇到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
5.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对学校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三、灾害分级
按照防汛抗旱防台风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具体防汛灾害达到级别以市政府防总、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教育处通知为准。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平时预防预警机制
1.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结合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安全教育演练。
2.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自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3.防灾害预警。对学校辖区村庄可能受降雨、旱情、台风影响的地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了解动向、降雨量等情况,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二)灾害发生前的应急反应
政府发布洪水、台风灾害预报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学校应急反应包括:
1.根据济宁市任城区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按照济宁市任城区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师生避灾疏散;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工作;
5.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做好学校师生的舆情监控,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三)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洪水、台风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领导区域内教育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Ⅳ级(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学校组织24小时值班,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确保通讯畅通。
(2)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组织力量清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学校建筑工地停工,通知人员做好避险准备,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较大事件)应急响应:
24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暴雨影响,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提示学校做好防雨准备,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教育处通知学校幼儿园停课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3)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业,加固或拆除有危险的设施;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疏散学校低洼区域易浸物资,避免财产受损。
(4)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5)如学校被上级民政部门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学校应协助做好灾民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3.Ⅱ级(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5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指挥,全面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任人到岗,启动应急预案。
(2)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3)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时,接到上级教育部门通知安排学校停课,并安排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4.Ⅰ级(特别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发生超标准洪水,堤、坝、涵、闸、路、桥等重要基础设施出现险情或溃决、坍塌;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到暴雨影响,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上级指示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待命状态,随时根据上级指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或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上级教育部门通知安排学校停课,学校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
(三)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溃决警报和公布安全转移方案后,学校迅速组织淹没或危险区域内的人、财、物转移,必要时学校直接向任城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援助,同时报告任城区教体局安全办公室。
(四)配合任城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做好对所属学校组织运力、安排调度车辆、保证人员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工作。
(五)学校组织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员、维护交通秩序,保持抢险现场交通通畅和秩序稳定。
(六)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所属学校组织医疗救护队、开展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运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五、灾后应急措施
学校在任城区政府、教体局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学校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三)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四)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五)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学校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处理运行机制,确保信息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三)资金保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人员保障。学校建立应急预备队。
(五)培训演练保障。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七、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公寓楼等校舍,安置受灾人员。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德育处和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