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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5-14 16:47 信息来源: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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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科学公正、考评结合、以考为主、重在实绩的原则。

2.坚持看本质、看主流、看教师一贯表现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注重实际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倾斜。

  5.坚持向工作量加较大,业绩优秀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6.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让最优秀的教师、贡献最大的教师拿到校内最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注意事项

1.要充分提倡和鼓励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防止过于量化的倾向,坚决避免斤斤计较个人利益的现象。

2.学校领导要带头讲纪律、讲奉献,促进学校形成良好的氛围和风气。

3.教育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4.在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基础上,还应考虑学科特点差异性,以充分调动每个学科教师的积极性,避免极端性。

5. 在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工作实绩量化赋分细则

(一)常规管理奖(满分200分)

1.计划总结:10分     5分    3分

2.教案:30分   20分   10分

3.作业批改:  30分  20分  10分(作业及批改记录)

4.语数外试卷:15分  10分  5分(试卷及质量分析)

5.综合科试卷: 5分   3分  2分(试卷及质量分析)

6学习记录: 20分  15分   10分(政治、业务学习各5000字)

7.卫生检查:10分  5分    3分(以教研组为单位)

8.听课记录:10分  5分    3分(20节/每学期)

9.教研活动、集体备课记录:5分 3分 2分(15次/每学期)

10.课堂教学:30分    20分   10分(随堂听课)

11.实验记录:10分    5分    3分(所有实验课)

12.体育达标及大课间:20分  10分  5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13.学困生辅导记录:5分  3分  2分(20次/每学期)

14.家访记录:5分  3分  2分(20人次/每学期)

15.读书笔记 :5分  3分   2分 (阳光阅读快乐成长)

16.三至五年级(作文、日记):30分 20分 10分

17.教师专业成长手册:10分  5分  3分(按要求填写)

     (各项评选优秀人数占40%,合格人数占40%---60%,基本合格占0--20%)(二)教学成果奖(400分)

1.辅导学生奖励标准

等次

级别

一等奖

(第一、二名)

二等奖

(第三、四名)

三等奖

(第五、六名)

区级

10分

5分

3分

市级

20分

10分

5分

省级

30分

20分

10分

国家级

40分

30分

20分

以荣誉证书为准,只奖励指导教师,同一活动按最高奖励,不重复计奖。

2.学生一般性集体竞赛奖励标准

等次

级别

一等奖(第一、二名)

二等奖(第三、四名)

三等奖(第五、六名)

区级

30分

20分

10分

市级

40分

30分

20分

省级

50分

40分

30分

国家级

60分

50分

40分

以荣誉证书为准,只奖励指导教师,同一活动按最高奖励,不重复计奖。

3.教师个人或团体参加艺术、科技、演讲等竞赛奖励标准

等次

级别

一等奖

(第一、二名)

二等奖

(第三、四名)

三等奖

(第五、六名)

区级

30分

20分

10分

市级

40分

30分

20分

省级

50分

40分

30分

国家级

60分

50分

40分

以荣誉证书为准,只奖励参赛教师,同一活动按最高奖励,不重复计奖。

4.校本课程、教研组长、办公室室长、功能室管理及老教师在一线带主要学科奖励标准

     等次

项目

优秀

良好

合格

备    注

校本课程

30分

20分

10分

有计划、纲要

教研组长

30分

20分

10分

有活动记录

办公室

室长

20分

10分

5分

纪律、卫生、材料上交情况

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5周岁

30分

20分

10分

担任语数外主要学科

功能室

管理

30分

20分

10分

兼职

    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每年盘存一次、借还记录、帐、物、卡必须齐全。

5.校内外组织大型活动(含校运动会、六一活动、书画展、诵读活动):效果较好,给组织者奖励标准:

级别

姓名

市级

区级

校级

组织者

30分

20分

10分

 6.新闻稿件负责人奖励标准

(1)在报刊杂志发表学校新闻稿件奖励标准

      级别

名称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报刊杂志2000字以内

30分

20分

10分

报刊杂志2000字以上

40分

30分

20分

同一篇稿件在不同级别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计加分。发表范围:只限在济宁日报、济宁晚报、齐鲁晚报、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报、有正规刊号和邮寄代号的教育刊物。

(2)在网站发表学校新闻稿件奖励标准

级别

姓名

学校网站

区教体局网站

市教育局网站

基数标准

30篇

10篇

5篇

每增加一篇

1分

5分

10分

只限学校、区教体局、市教育局网站,其他网站不计分。

7.经学校层层推荐的获奖论文

    级别

姓名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作者

30分

20分

10分

5分

8.校报主编一期记30分;编委组编一期记10分;撰稿一篇记5分;辅导一篇稿件记3分。(以分管领导审核记录为准)

9.如教师请病假、事假或外地学习,由教务处安排临时代课,每课时加3分,期末累计发放。休息日加班每天记40分。集体活动除外,但集体活动不按时参 加的按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10.网站管理员,每学期上传教师原创30件,每超过2件记1分(含新闻稿件) ,稿件只上传市区教体局和市区政府官方网站,按最高级别计算,按新闻稿件记分。

11.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汇报材料的课件制作,每一次记40分。(与加班不重复计分)。

12.电视台负责人每制作播放一期(时限10—15分钟)记6分。

13.在迎接各级各类检查中,主动承担校级公开课者奖励10分。

(四)考勤奖(200分)

1.每学期全勤的教职工奖励200分。

2.病事假3天以内(含3天)或迟到3次(含3次)以下奖励 180分。

3.请病假4--10天的奖励150分。

4.请事假4--10天或迟到、早退5次以下(含5次)的奖励100分。

5.请病假11--20天的奖励100分。

6.请事假11--20天或迟到、早退6-10次的奖励50分。

7.请病假21--30天的奖励0分。

8.请事假21--30天或迟到11--20次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奖励工资的一半。

9.病假31--60天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奖励工资总额的五分之一。

10.请事假31--60天或者迟到、早退11--20次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奖励工资的三分之二。

11.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61天(含61天)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

12.每学期,旷工半天、事假累计超过61天(含61天)或迟到累计达21次以上(含21次),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

(五)评价教师活动(100分)

全体教师采用无记名量化评议,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较差”四个评价等次。计分权重分别为100、80、50、0.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50+较差×0)÷有效票数

(六)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办法

1.行政人员拿全体教师(1—3项)的平均数,加班、考勤、教师评价除外。兼课者再加“三率”赋分项。

2.后勤人员拿综合学科人员常规和成绩平均数。(正常不高于一线教师),加班、考勤、教师评价除外。

(七)惩罚

1.对不服从领导,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者,不参加学校及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则视其情况扣10-50分。影响严重的则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除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

2.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者,则视后果程度扣责任者10-50分。

3.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随意停学生课者,发现一次扣5分。

4.对故意制造事端,恶语伤人,拨弄是非,制造同志间的矛盾,破坏团结,首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则视影响程度扣责任者10-50分。若是学校领导成员,除扣分外不准参加学校办公会。

5.对不提前候课、无教案上课,或有空堂现象的责任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三次以上扣学期全部奖项。

6.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不合格者,扣20分、10分、5分。

7.对内外堂不按教学内容和教学常规上课或上成流放式课,则对其进行批评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20分、10分、5分。

8.对于信息宣传,不能认真对待,不能按时完成学校制定的宣传稿件数量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区、局、校级任务指标分别扣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

9.对纪律、卫生较差,物品摆放零乱、黑板报质量较差或不按时完成的班级或教研组,发现一次扣5分。对功能室管理、卫生较差、物品摆放零乱,账物卡不相符者,发现一次扣10分。

10.在参加学校及上级各类竞赛、比赛等活动中,对不认真训练,不按时参加,不能按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活动效果较差,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0分。

11.仪器、器材,由于教师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器材、仪器、教具流失或损坏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赔偿或处罚。

12.电教人员不按计划上课,不定期保养,检修电教设备者扣5分。

13.对上班时间在微机室或办公室上网玩游戏、聊天、抄股者,不加以制止,责任人和当事人第一次各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发现一次扣50分。

14.凡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当年不得评优树先,不能职称评聘。

15.值勤教师每日一督查,教研组每月一督查,学校领导不定期督查等记录作为赋分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