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济宁市任城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科学公正、考评结合、以考为主、重在实绩的原则。
2.坚持看本质、看主流、看教师一贯表现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注重实际的原则。
4.坚持向一线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倾斜。
5.坚持向工作量加较大,业绩优秀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6.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让最优秀的教师、贡献最大的教师拿到校内最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应注意事项
1.要充分提倡和鼓励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防止过于量化的倾向,坚决避免斤斤计较个人利益的现象。
2.学校领导要带头讲纪律、讲奉献,促进学校形成良好的氛围和风气。
3.教育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4.在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的基础上,还应考虑学科特点差异性,以充分调动每个学科教师的积极性,避免极端性。
5. 在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三、工作实绩量化赋分细则
(一)常规管理奖(满分200分)
1.计划总结:10分 5分 3分
2.教案:30分 20分 10分
3.作业批改: 30分 20分 10分(作业及批改记录)
4.语数外试卷:15分 10分 5分(试卷及质量分析)
5.综合科试卷: 5分 3分 2分(试卷及质量分析)
6学习记录: 20分 15分 10分(政治、业务学习各5000字)
7.卫生检查:10分 5分 3分(以教研组为单位)
8.听课记录:10分 5分 3分(20节/每学期)
9.教研活动、集体备课记录:5分 3分 2分(15次/每学期)
10.课堂教学:30分 20分 10分(随堂听课)
11.实验记录:10分 5分 3分(所有实验课)
12.体育达标及大课间:20分 10分 5分(以检查记录为准)
13.学困生辅导记录:5分 3分 2分(20次/每学期)
14.家访记录:5分 3分 2分(20人次/每学期)
15.读书笔记 :5分 3分 2分 (阳光阅读快乐成长)
16.三至五年级(作文、日记):30分 20分 10分
17.教师专业成长手册:10分 5分 3分(按要求填写)
(各项评选优秀人数占40%,合格人数占40%---60%,基本合格占0--20%)(二)教学成果奖(400分)
1.辅导学生奖励标准
等次 级别 | 一等奖 (第一、二名) | 二等奖 (第三、四名) | 三等奖 (第五、六名) |
区级 | 10分 | 5分 | 3分 |
市级 | 20分 | 10分 | 5分 |
省级 | 30分 | 20分 | 10分 |
国家级 | 40分 | 30分 | 20分 |
以荣誉证书为准,只奖励指导教师,同一活动按最高奖励,不重复计奖。 |
2.学生一般性集体竞赛奖励标准
等次 级别 | 一等奖(第一、二名) | 二等奖(第三、四名) | 三等奖(第五、六名) |
区级 | 30分 | 20分 | 10分 |
市级 | 40分 | 30分 | 20分 |
省级 | 50分 | 40分 | 30分 |
国家级 | 60分 | 50分 | 40分 |
以荣誉证书为准,只奖励指导教师,同一活动按最高奖励,不重复计奖。 |
3.教师个人或团体参加艺术、科技、演讲等竞赛奖励标准
等次 级别 | 一等奖 (第一、二名) | 二等奖 (第三、四名) | 三等奖 (第五、六名) |
区级 | 30分 | 20分 | 10分 |
市级 | 40分 | 30分 | 20分 |
省级 | 50分 | 40分 | 30分 |
国家级 | 60分 | 50分 | 40分 |
以荣誉证书为准,只奖励参赛教师,同一活动按最高奖励,不重复计奖。 |
4.校本课程、教研组长、办公室室长、功能室管理及老教师在一线带主要学科奖励标准
等次 项目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备 注 |
校本课程 | 30分 | 20分 | 10分 | 有计划、纲要 |
教研组长 | 30分 | 20分 | 10分 | 有活动记录 |
办公室 室长 | 20分 | 10分 | 5分 | 纪律、卫生、材料上交情况 |
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5周岁 | 30分 | 20分 | 10分 | 担任语数外主要学科 |
功能室 管理 | 30分 | 20分 | 10分 | 兼职 |
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每年盘存一次、借还记录、帐、物、卡必须齐全。 |
5.校内外组织大型活动(含校运动会、六一活动、书画展、诵读活动):效果较好,给组织者奖励标准:
级别 姓名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组织者 | 30分 | 20分 | 10分 |
6.新闻稿件负责人奖励标准
(1)在报刊杂志发表学校新闻稿件奖励标准
级别 名称 | 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报刊杂志2000字以内 | 30分 | 20分 | 10分 |
报刊杂志2000字以上 | 40分 | 30分 | 20分 |
同一篇稿件在不同级别刊物发表,按最高级别记分,不累计加分。发表范围:只限在济宁日报、济宁晚报、齐鲁晚报、中国教育报山东教育报、有正规刊号和邮寄代号的教育刊物。 |
(2)在网站发表学校新闻稿件奖励标准
级别 姓名 | 学校网站 | 区教体局网站 | 市教育局网站 |
基数标准 | 30篇 | 10篇 | 5篇 |
每增加一篇 | 1分 | 5分 | 10分 |
只限学校、区教体局、市教育局网站,其他网站不计分。 |
7.经学校层层推荐的获奖论文
级别 姓名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校级 |
作者 | 30分 | 20分 | 10分 | 5分 |
8.校报主编一期记30分;编委组编一期记10分;撰稿一篇记5分;辅导一篇稿件记3分。(以分管领导审核记录为准)
9.如教师请病假、事假或外地学习,由教务处安排临时代课,每课时加3分,期末累计发放。休息日加班每天记40分。集体活动除外,但集体活动不按时参 加的按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10.网站管理员,每学期上传教师原创30件,每超过2件记1分(含新闻稿件) ,稿件只上传市区教体局和市区政府官方网站,按最高级别计算,按新闻稿件记分。
11.负责学校各级各类汇报材料的课件制作,每一次记40分。(与加班不重复计分)。
12.电视台负责人每制作播放一期(时限10—15分钟)记6分。
13.在迎接各级各类检查中,主动承担校级公开课者奖励10分。
(四)考勤奖(200分)
1.每学期全勤的教职工奖励200分。
2.病事假3天以内(含3天)或迟到3次(含3次)以下奖励 180分。
3.请病假4--10天的奖励150分。
4.请事假4--10天或迟到、早退5次以下(含5次)的奖励100分。
5.请病假11--20天的奖励100分。
6.请事假11--20天或迟到、早退6-10次的奖励50分。
7.请病假21--30天的奖励0分。
8.请事假21--30天或迟到11--20次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奖励工资的一半。
9.病假31--60天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奖励工资总额的五分之一。
10.请事假31--60天或者迟到、早退11--20次的扣除本学期绩效奖励工资的三分之二。
11.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61天(含61天)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
12.每学期,旷工半天、事假累计超过61天(含61天)或迟到累计达21次以上(含21次),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
(五)评价教师活动(100分)
全体教师采用无记名量化评议,民主测评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较差”四个评价等次。计分权重分别为100、80、50、0.
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50+较差×0)÷有效票数
(六)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办法
1.行政人员拿全体教师(1—3项)的平均数,加班、考勤、教师评价除外。兼课者再加“三率”赋分项。
2.后勤人员拿综合学科人员常规和成绩平均数。(正常不高于一线教师),加班、考勤、教师评价除外。
(七)惩罚
1.对不服从领导,在工作中不服从分配者,不参加学校及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则视其情况扣10-50分。影响严重的则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除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
2.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者,则视后果程度扣责任者10-50分。
3.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随意停学生课者,发现一次扣5分。
4.对故意制造事端,恶语伤人,拨弄是非,制造同志间的矛盾,破坏团结,首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则视影响程度扣责任者10-50分。若是学校领导成员,除扣分外不准参加学校办公会。
5.对不提前候课、无教案上课,或有空堂现象的责任者,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三次以上扣学期全部奖项。
6.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不合格者,扣20分、10分、5分。
7.对内外堂不按教学内容和教学常规上课或上成流放式课,则对其进行批评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20分、10分、5分。
8.对于信息宣传,不能认真对待,不能按时完成学校制定的宣传稿件数量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区、局、校级任务指标分别扣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
9.对纪律、卫生较差,物品摆放零乱、黑板报质量较差或不按时完成的班级或教研组,发现一次扣5分。对功能室管理、卫生较差、物品摆放零乱,账物卡不相符者,发现一次扣10分。
10.在参加学校及上级各类竞赛、比赛等活动中,对不认真训练,不按时参加,不能按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活动效果较差,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0分。
11.仪器、器材,由于教师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器材、仪器、教具流失或损坏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赔偿或处罚。
12.电教人员不按计划上课,不定期保养,检修电教设备者扣5分。
13.对上班时间在微机室或办公室上网玩游戏、聊天、抄股者,不加以制止,责任人和当事人第一次各扣5分,第二次扣10分,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发现一次扣50分。
14.凡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当年不得评优树先,不能职称评聘。
15.值勤教师每日一督查,教研组每月一督查,学校领导不定期督查等记录作为赋分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