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机构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制定本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2)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3)门诊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
(4)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服务项目的价格的查询服务。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2)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患者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院内物价管理职能科室、查询电话和费用查询办法。
(2)所有特殊卫生消耗材料的价格。
(3)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便民惠民措施:
(1)根据我院的工作特点制定门诊患者就医流程,并在门诊部显要位置公布;公布各专业门诊医师姓名、职称、专业特长以及坐诊时间。
(2)医院制作平面指示图、标明各功能单元的设置、位置、路径,在明显位置摆放,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安装消防设施、应急灯、保证紧急疏散通道通畅并按照规范安装指示标识。
(3)军人、老年人、残障人员、急危重患者优先就诊。
(4)在门诊、检查处配备候诊椅,以便候诊人员的休息。
(5)导诊台配备饮水机,保证临时候诊人员饮水。
(6)配备导诊人员,疏导患者及时就诊。
4.行风建设:
(1)医务人员按照“执业行为规范”规范自己言行,并向社会承诺,接受公众监督。
(2)全院职工上岗时必须佩戴胸卡,以便接受患者的监督。
(3)相关职能科室受理医疗服务投诉,设立投诉电话号码和投诉信箱。
(三)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的发展规划:医院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医院发展规划时,必需经职代会审议后执行,并向全院职工公示。
(2)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完成情况)。
(3)医院重大基建项目(含维修、改建、修建)、大额度资金使用和大型仪器、设备、药品的采购和招标情况。
(4)医院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5)医院院级领导人事变动情况。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应包括:年门诊病人总数;重大技术开展情况。
(2)财务公开:财务预决算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职工福利情况;医院有关出租和收租情况;招待费、差旅费支出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结果。
(4)科研立项,成果评定情况。
3.人事管理情况:
(1)人员编制情况。
(2)重要人事任免情况:包括选拔任用干部、任前、考察预告。
(3)职工岗位评聘、解聘、辞聘情况:岗位评聘、解聘、辞聘职工的标准及程序、人员变更情况(调入、调出、退休、返聘、招工、转干、分配、升学)。
(4)职工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评定情况:职称、晋升评审条件、申报材料、评审结果。
(5)年终考核、奖励情况:年终考试工作情况;评优评奖条件、名额、过程和结果;调资升级条件和结果。
4.党务信息:
(1)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3)党组织部署的重要工作及实施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发展党员过程的公示。
(6)年度党费纠缴、开支情况。
(7)医院综合治理情况:院内治安状况通报;突发事件处理情况。
5.职工权益事项:工资、福利、子弟就业、保险、劳动保护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情况。
6.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二、院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一)对公众公开的主要形式
1.对外公开投诉、咨询电话、行风热线。
2.在门诊服务窗等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公告栏、触摸屏、宣传橱窗。
3.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二)对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务公示栏
2.院周会通报
3.职工座谈会
4.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5.文件、院情简报等公开
6.通过医院网站、公众号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程序
(一)总体要求:
1.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公开;
2.抓好“提出、研究、审查、公开、评议、整改”六个环节;
3.提高职工参与、管理、监督的程度。
(二)基本程序:
1.由院务公开各专门工作小组定期和临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各有关方面公开的内容;
2.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公开的内容;
3.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开的内容汇总整理后,提出公开的形式、时间,并提交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
4.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通过职代会、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开(通过职代会形式公开的内容依照职代会实施细则执行);
6.监督小组检查公开情况并收集整理职工群众的反映,汇总后送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到实处;
7.医院院务公开情况定期向上级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主管部门报告。
四、院务公开的时间
根据公开内容和职工关切程度,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的办法。
(一)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要在每半年的职代会上进行公开;
(二)需经常性公开的事项要每月公开一次;
(三)需综合公开的事项应每季度公开一次;
(四)一事一议或临时性事项要随时公开。
五、实施要求
(一)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各有关部门对院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
(二)设立院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加强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每季度对院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应整改的事项,随时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职能科室根据公开内容应及时组织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审签并送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后,根据情况在院务公开栏或医院网站公示。
(四)凡属要求公开内容,相关职能科室应及时上报,对已上网内容据情及时修改更新。
(五)注重实效,院务公开的重点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院务公开的工作质量。
2024年1月27日